和牧戈一起参加成人礼的,还有两名部族的少年,牧云和牧羽,是一对双胞胎兄弟,虽然实力不如牧戈,卖相比他不让多少,膀壮臂粗,孔武有力。
牧戈也精心的打扮了一番,月白色兽皮缝制的上衣,显衬的身型更加挺拔。
脚穿兽皮长靴,长发扎成一个个小辫子,梳拢在背后,腰间挂着兽骨打磨的匕首。
面容俊俏,丹凤眼深邃犀利,一出来便惹得那些少女尖叫不止。
“我说疯子,你家娃儿,这模样随他阿妈,还真是俊俏。”
“山哥,别说笑了,生在咱蛮荒的汉子,张的俊有啥用,不实在,还没你家的两娃子壮实,说这干啥,喝酒喝酒。”
牧戈的父亲牧峰,今天很开心。
大伙儿都来找他喝两碗,到声喜,就连牧云和牧羽的父亲,也亲自过来找他喝了几大碗。
“大家伙儿静一静,老头子我说两句,咱牧氏小族,没有祭祀,这成人礼就由老头子我亲自主持,在蛮荒苍天的见证下,我族少年牧戈,牧云,牧羽,皆已成年,对着神圣的苍天宣誓”。
族长说道此处,三名少年也是神情虔诚,面相北方,单膝跪地,右手握拳紧贴左胸口,跟着族长一起念到:
“神圣苍天见证下,我宣誓:
捍卫蛮荒大地,誓将侵犯者斩于刀下。
守护牧氏族地,誓将不轨者斩于刀下。
维护牧氏利益,誓将叛族者斩于刀下。
承担牧氏责任,誓将一切阻碍斩于刀下。”
接下来,又是一长串神圣庄严的礼节,而且都还是简化版的,毕竟牧氏没有祭祀。
成人礼结束,刚成人的少年还有一场切磋较量,不过也就是图个热闹,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彼此都很熟悉,实力自然也都清楚。
“尊敬的族长,我想到发起勇士挑战。”
切磋还未开始,牧戈提出要发起勇士挑战,这可让族人都大吃一惊。
要知道,整个牧氏,也就只有牧峰一名勇士。
勇士的挑战,分为两点,一个力量,二是驯兽,而且还要在另一个部族的见证下,才能举行。
勇士的挑战是神圣的,一旦发起,便不可终止,除非死亡。
虎妞刚好在场,可以做见证,这也是牧戈为什么要发起勇士挑战的原因。
力量的考验,一般不会有什么危险,难就难在驯兽考验上。
力量考验,双手将千斤重的石锁,高举头顶,坚持一炷香的时间。
驯兽考验,在无任何防具的保护下,徒手驯服两头发怒的公牛,而且必须是部族里最壮的公牛。
勇士挑战,神圣而庄严,不得有半分的弄虚作假。
“好,既然牧戈有勇气发起勇士挑战,在神圣苍天的见证下,在娄氏部族的见证下,老头子准许牧戈的挑战。”
两名族人抬来了千斤石锁,族长面前摆好了香炉。
牧戈脱下上衣,光着膀子,站在石锁前,做最后的准备。
白天的时候,他刻意的试了试,右臂融合那黄金臂骨后,力量出奇的大。
马步扎稳,沉腰,提气,手握石锁,稍微用力便举过头顶,虽然力量的考验,一般不会有危险,可万一失手,石锁砸到脑袋上,那不死也重伤。
“燃香。”
见牧戈高举石锁,族长下令,点燃了香炉里的线香。
牧峰有些紧张,拳头紧握,眼睛死死的盯着香炉,仿佛这样做能使那线香燃烧的速度更快一样。
线香燃烧过半时,牧戈的额头,豆大的汗珠顺着脸庞开始滑落,左臂微微的颤抖,身子倾斜,将重量都集中在右臂,咬牙坚持。
线香还有四分之一,牧戈全身,汗如雨下,但身体反而稳如磐石,不在像之前那般的颤抖。
线香燃尽,牧戈依然高举石锁,牧峰松开了拳头,长舒一口气,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心里难免紧张。
“香尽,力量考验,通过。”
随着族长的声音响起,牧戈手中的石锁落地,族人欢呼,这可是双喜临门的好事。
牧氏不但多了一名男子汉,更有可能多一名勇士,意味着,部族日后狩猎带回来的猎物,就会越来越多。
“第二项,驯兽考验,准备。”
族人早就将圈养牲口的木圈腾出来一个,牵着部族里最壮的两头公牛,严阵以待。琇書網
牧戈没有休息,直接走进木圈中,族人用火把点燃公牛的尾巴,便松开了手中的缰绳,任由公牛肆意撒野。
发怒的公牛,冲击之下何止千斤的力道,黝黑发亮的牛角,能轻易刺穿人的胸膛,肌肉虬劲的四肢,牛蹄轻而易举就能踩断骨头。
只有牧戈一人在木圈中,在公牛眼里,仿佛黑夜中的明灯一样闪亮,公牛低头,尾巴燃烧的疼痛,刺激着公牛的神经,四蹄翻飞,朝着牧戈发起冲锋。
躲避是没有用的,必须要驯服公牛才行,而驯服暴怒中的公牛,只能凭靠力量的压制。
“不好了,不好了,马贼来了。”
牧戈还在和公牛缠斗,远处明晃晃的火把,将半边的天空都染成红色。
围拢的族人顾不得勇士挑战的牧戈,拿起武器,迅速的往族地外冲去。
牧峰也顾不上儿子了,冲进帐篷,拿起自己的钢刀,随着族人一起往族地外冲去。
他的这柄钢刀,也是整个部族唯一的一件铁器,之前心里还寻思着,等儿子成为勇士,就将这柄钢刀,传给儿子,此时,却只能将对牧戈的担心,深深的压在心底。
对于马贼,虎妞的气势没有半点的作用,随牧氏的女人和孩子一起,躲进了族长的主帐里面。
牧戈心急难耐,却被两只公牛死死的缠住,脱不开身。
马贼声势浩大,策马奔腾而来,卷起满天尘土。
虎妞的视线,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牧戈这里,却也帮不上什么忙。
勇士挑战,只能靠自己,她若出手帮忙,那是对苍天的亵渎,对牧戈的羞辱。
部族外已经传来了厮杀声,牧戈不知道来袭的马贼实力如何,可是在继续这勇士挑战,也没了什么意义。
部族大难,自己获得这勇士的称号,又有什么用,真正的勇士,不是靠一个称号证明,而是在部族为难的时候,愿意用生命去守护弱小的族人,那才是真正的勇士。
想到此处,牧戈也不在管那愤怒的公牛,翻过木圈,往族地外飞奔而去。
蛮荒的男人,各个都是骁勇的战士,虽然牧氏是小族,但牧氏的男人,依旧是蛮荒彪悍的男儿。
马贼手握弯刀,策马砍杀。
牧氏的男儿,虽然都是骨矛骨斧,但是寸土不让,用生命捍卫领土,用生命保护背后的妇孺。
他们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哪怕伤口白肉翻卷,鲜血横流。
牧戈看到这些画面,怒由心生,父亲正持刀和一名马贼头领缠斗在一起,其他的族人,多数都已受伤,骨器和铁器相比,脆弱的不堪一击。
“啊”。
牧戈大喝一声,心中的那股怒意,仿佛给他带来了无尽的力量。
眼见马贼的弯刀就要落在族人的身上,牧戈如同脱缰的野马,冲进战场,右拳紧握,一拳打在马头上,那马贼连人带马,被放翻在地。
没有半分的犹豫,牧戈的拳头再次落在马贼的头上,摔的七荤八素的马贼,直接一命呜呼。
捡起马贼的弯刀,牧戈就像是从天而降的战神。
身体千斤的力道,一刀就能将马贼砍成两截,疯狂的在战场上冲杀。
马贼的弯刀落在后背,划出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可是砍在右臂上,却只能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见此情形,牧戈虽然吃惊,但眼下也不是仔细思考的时候。
既然马贼的攻击无法伤到右臂,索性也不在防御马贼的弯刀,攻击袭来,就伸出右臂抵挡,然后反手再给一刀,将马贼砍翻。
牧戈的异状,很快就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小小的少年,单凭一己之力,砍杀了几十个马贼,这份战绩,他父亲都做不到。
马贼胆寒,没想到,小小百来人的部族,竟然有这般强大的战力。
“撤、撤”。
见是一块硬骨头,果断放弃,在拼下去,哪怕是拿下这部族,也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身为马贼,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只要不伤及根本,死个把人的,都不是太重要。
马贼来的快,去的也快,男人们放声咆哮,庆祝着战斗的胜利,彰显着捍卫领土的尊严。
躲在主帐中的女人和孩子,见马贼退去,纷纷从帐篷中跑了出来,帮忙给伤员包扎伤口,寻找着自己的男人。
血泊中每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喊,都证明着牧氏又失去了一位强大的战士。
伤亡很快统计了出来,牧氏战死十一人,重伤两人,一个被砍掉了右臂,一个失去的双腿。
除去保护妇孺的战士,其余五十多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伤势。
斩杀马贼三十七人,收获战利品弯刀四十二把,强弓铁箭若干,战马二十九匹,金币,一百二十一块,银币三百八十六块。
听着这沉重的数字,族长老泪纵横,再多的战力品,也换不回那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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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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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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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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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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