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冷,冰寒。
但对陷入癫狂,甚至可以说本身已经是癫狂的赵煦来说,再没有什么是能够威胁到他,满腔的愤怒已经充斥着他的身心,再不能思考其他。
岳风从混沌空间中拿出一个小小的匕首,冰冷的双眸透着出麻木,缓缓的道:“因为你真的惹怒了我,原本是没准备杀你,只打算让你过几年自己病死的。好吧,我做的虽然也有些不地道,但你不知道的是,就算没有我,你也生不出一个崽儿。所以……去死吧,来世莫要生在帝王家,更不要背后捅刀子。”
叱!
匕首一寸寸插进赵煦的咽喉,他的挣扎化作了徒劳,双目也渐渐失去了色彩。
“我送你上路。”这是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翌日,高太后宣告天下,赵煦身染重疾,于夜间暴毙。
天下震动。
但与此同时,各种小道消息却在民间传播开来,赵煦身死,真相外人自不可能知道,但就算是高太后、司马光等人,也没能找到赵煦的尸身。
各种各样的传闻,在世上传播,以各种野史的方式出现。大宋正史的记载中,赵煦当然只可能是暴毙身亡,但在野史中,他却是被神秘人所杀。
鉴于英雄大会,以及随后大宋朝堂对江湖的镇压,这个所谓的神秘人,便成为了江湖的代表,一如雍正帝暴毙,坊间传闻是吕四娘取了他项上头颅一样,赵煦身死同样演变成了侠义,流传甚光,也算是为后世的文化繁荣尽了一份力。wWW.ΧìǔΜЬ.CǒΜ
再之后,赵煦暴毙成为了历史上一桩难解悬案。
常言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赵煦死后,尸体居然跟着离奇消失,入主黄陵,也只能以其衣衫代替,更为这桩悬案增添了无数传奇色彩。
……
……
天山下,举目望去,满眼绿色。此时正是放牧时节,草原上出现一群牧人,这是一个小小的部族,大抵百十来人,群聚在此,倒也怡然自得。
岳风离开汴梁之后,便直往天山而来。
扫地僧原本想神棍,忽悠萧远山、慕容博两人出家,但因为岳风,终究未能如愿,也正因此,萧远山身上的暗疾未能祛除,岳风答应过萧峰,而天山则是两人约定的地方。
若是回归辽国,以萧远山、萧峰两人的才能,就算两人不愿再参与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两人也必定不能幸免,回归辽国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至于这天山么,一来此处并非辽国境内,二来这里地势高,大规模的战争不会漫延到这里,至于小规模的部族厮杀,凭借萧远山、萧峰父子的能力,完全可以解决。这第三,当然是因为灵鹫宫天山童姥的存在。
虽说英雄大会,岳风以一己之力,压制整个江湖,令中原各大门派闻风丧胆,可也保不准再过几年,回忆起当年发生的一切,他们不会去找他们的麻烦,毕竟聚贤庄一战,萧峰可是杀了大几十的人,他们又有什么师父师兄师弟师伯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盘根错杂的关系。
大宋武林受挫,而这段时间,灵鹫宫以逍遥派为名,强势崛起,一举越过少林、丐帮,成为天下第一大的势力,天山则是灵鹫宫的大本营。
有了灵鹫宫的照拂,萧氏一脉的安全更能得到保障。
岳风骑着一匹枣红马,晃晃悠悠在草原上逛荡,当他快要接近那一群族人时,唰的几下,四个骑兵挟着嚣张霸道的气焰,朝他疾驰而来。
四人全都是契丹人,追上前来,便曾包围之势,将岳风围在其中,唧唧哇哇说着听不懂的话。
岳风耸了耸肩,笑着问道:“有没有会说汉话的?我来找一个名叫‘萧峰’的人,他本事很大,在这片名气应该不小,你们肯定知道。”
那四人一听,或许并不懂汉语,但一些词语肯定懂,因为当岳风提到萧峰名字的时候,他们神色顿时变得不一般。
气氛肃穆、压抑,四人齐齐拔出了腰间的弯刀。
紧接着,又是叽叽喳喳一顿话,岳风虽然听不懂契丹语,但行为语言是共通的,从四人的动作上,他可以看明白,他们是要自己举手投降,不然就要动手。
岳风无奈一笑,沟通很重要,交流也很重要啊。
正在这时,远远一声长啸传了过来:“岳兄,你终于来了……哈哈哈,今夜咱们不醉不归!”
岳风嘴角勾了起来,一个面目彪悍、身材极其魁梧的汉子施展身法,一步跃出,便是三丈开外,眨眼之间,便已来到岳风身前,正是萧峰。
萧峰冲那四个契丹人比划了一下,他契丹语也不是特别精通。那四个契丹人马上收起弯刀,冲岳风歉意地笑了笑。
岳风还之以笑,飘然下马,在枣红马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
这枣红马原本是一匹野马,不过却是竞争马王失败,被赶出野马群的马王,岳风遇到它时,它躺在路边,奄奄一息,出气多吸气少,眼见是不活了。
岳风心中不忍,略施手段,将它救活,枣红马就好像认定了岳风是自己的主人,时刻都要跟在岳风身边,从岳风救活它的那刻起,它便不准岳风离开自己的视野。
枣红马明白了岳风的意思,却踌躇着没有立即跑开,而是用脑袋在岳风胸前顶了几下,悲切哼了几声。
岳风笑道:“放心,不是要跑,你自己先去玩。”
枣红马这才三步一回头,待确定岳风真的不是要离自己而去时,方才撒开蹄子,在草原上狂奔起来。
萧峰道:“这是一匹好马。”
岳风点头,笑道:“自然是好马。原本都是要竞争马王的,实力是够的,奈何经验不足,只是一味猛攻,这才败给了老马王。以后恐怕就要拜托给萧兄照顾了。”
萧峰点了点头,道:“看来岳兄是准备离开了。”
岳风笑了笑,望着在草原上撒欢的枣红马,又抬起头,看了看天,顿了半响方才缓缓的道:“虽然对待我认定的朋友,我是两肋插刀,真诚以待的,但实际上我生性是比较凉薄的。再后来,赵煦在我背后狠狠捅了一刀,我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如此讨厌这个。再到后来碰到这枣红马,越是相处越发现,跟与人相处相比,我居然越来越喜欢跟动物们相处。它们没有任何心机,你待它好,它就待你好,相处起来比较简单。”
萧峰一笑,道:“原该如此。”
两人在说说笑笑中,已经来到了萧氏的部落,原本以为只有两三百人,但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五百人。自英雄大会一别,匆匆已过去了半年的时间。这半年来,岳风身上发生了许多事,萧峰同样遭遇了许多,这五百人为何会聚在萧峰麾下,又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了。
说笑中,岳风便从萧峰口中了解到这一切,心下又是一阵唏嘘感叹。
曾有人说,女人崇拜男人,而男人则崇拜星空,所谓的星空,其实就是英雄。萧峰的际遇同样也验证了那句老话:是金子,无论放到哪儿,都会发光的。
就算是语言不通,但只要同是契丹人,萧峰便能让这五百人心甘情愿跟随自己前来这天山脚下定居。
不多时,两人已到,萧峰开怀大笑,道:“阿朱,爹,你们看谁来了?”
眼前是一个灰色的牛皮帐篷,立即从里面传来阿朱黄莺般的俏笑:“这两个月来,今日是大哥最开心的一次,定然是岳少侠来了。”
岳风微微一笑,轻赞道:“阿朱妹子仍旧是冰雪聪明。”
说着话,萧远山、阿朱已经走出了帐篷,萧远山哈哈一笑,道:“岳少侠,日盼夜盼,今日可算将你盼来了,那可非得喝上几十碗酒,不醉不归才行。”
岳风一笑道:“悉听尊便。”
四人随即进了帐篷,砰砰,一阵波动传来,岳风眉心一跳,现如今的他,修为已提升到了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波动便是他所追寻、钻研的重要课题。
只听着波动,他便能知道许多事,就在这时,阿朱已经给他递来了一碗牛奶茶,岳风接过,笑道:“多谢,恭喜。”
阿朱面色一红,道:“岳少侠这是说什么?”
萧远山、萧峰也是莫名其妙,岳风笑道:“自然是恭喜阿朱妹子怀孕,并且更要恭喜的是,阿朱妹子你今次一怀便怀了两个,这却是喜上加喜,双喜临门的好事。”
阿朱面颊羞红,简直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不好意思说一句。
低着头,她心中也还在犯嘀咕,她月事不来才过了十天,就算是她自己,也是不久前才确定,便是因为不太确定,不想让萧峰失望,因此连萧峰都没有告诉,这人却是如何知道的,难不成他当真能掐会算,有诸神大能?
萧峰先是一愣,随即一把拉住阿朱的手,惊喜道:“妹子,你、你当真已经怀孕了?”
阿朱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娇羞,羞不可耐地点了点头,声若蚊呐的道:“我……我也是最近才确认的,却不知道岳少侠是怎么知道的。”
到最后,恐怕只有她自己听得到了。
萧峰啊的大叫一声,太过兴奋,一把将阿朱抱了起来,叫道:“我要当爹爹了!我要当爹爹了!”
他只记得前半句,至于后边阿朱说了什么,却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萧远山心下也甚是宽慰,轻叹道:“岳少侠匪夷莫测,有神鬼之能,能一眼瞧出,倒也不算什么。老夫还是想问一问,岳少侠是如何知道的?”
岳风喝了一口牛奶茶,笑道:“看起来玄妙,说起来其实不值一提。世上的物体,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都有自己的波动,每一种波动全都截然不同,阿朱是一个波动,她肚中怀着的孩子则又是一个波动。虽然怀了两个,男孩女孩的波动不一样,就算同时男孩,波动亦不相同。我便是依据这个断定出来的。”
萧远山听得呆住,岳风说的简单,但放在他那里,却是完全的天方夜谭。波动是什么,他不知道,但是还可以稍微揣摩理解一下,他原本也是极有才智之辈,在辽国契丹人中是上上之选。
但即便他大致揣摩到了波动,接下来却又不理解了。
波动嘛,他可以近似理解成心脏的跳动,人、动物,只要活着的东西,全都有。但是,他娘的,居然连死的没有生命力的东西,居然也有波动,这就大大超出了他的理解范畴,根本是理解不能啊。
见此,岳风笑了笑,也明白萧远山的疑惑,跟着解释道:“打一个简单的比喻吧。好比一间木制的房屋,里面的支撑柱已经被虫子掏得不成样子,但木屋还没倒,而每一根起支撑作用的木头,波动都是不一样的,若是要毁了这间木屋,只需要找到那根已经被虫子完全掏空的木头下手就行了,事半功倍。”
萧远山这才流露出三分了然的神色,余下七分却仍是云里雾里,不由叹了一口气,轻赞道:“岳少侠定然是人,老夫原本是坚信不疑的,但现在却又有些疑惑了。”
岳风自己反倒笑了起来:“难不成萧老先生还真当我是神是仙了?”
萧远山摇了摇头,道:“什么是神,什么是仙?所谓的神仙,不过是具备凡人所不具备的能力,非但不具备,而且凡人还根本看不出任何道理来。我等武人将武功修炼到一定境界,普通人已经是惊诧不已,而岳少侠你现在到达的高度,已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除你之外,再无第二人!因此,就算真将岳少侠你当作神明来礼拜,这也没有任何不妥。”
岳风心下一阵恍然,不由神游天外。原来,不知不觉,悄无声息,在不断的进化中,他已成传说。当然,这也仅限于天龙位面。
他,正走在传说的路途!
终于有日,我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男人的梦想,永远只能是星辰大海。(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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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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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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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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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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