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晓南见他愁眉不展的样子,知他心里为此事犹疑不决,不由追问道:“那你不会打算放弃吧,其实我觉得你还应该和任文燕好好谈谈。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喜欢她?我好象感觉不到,只是在完成任务的感觉。”
这是个让陆枫值得深思的问题:第一次和任文燕相亲,在路灯下两人娓娓而谈,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走到再远还是很开心,那是一个多么奇妙的夜晚。就如那晚的月亮,朦胧而美好。
那时的陆枫是如此的迷恋她,喜欢她,觉得此生应该和这样的女孩子共渡一生。然而在物质金钱的纷扰下,那份原本的喜欢已慢慢变质,转变成如今的无奈。Χiυmъ.cοΜ
而原本自己那颗热烈的心正在渐渐冷下去,是不是当月亮被乌云掩盖,那份曾经的美好也会逐渐淡去。
任文燕及其家人的想法是对的,谁不想有车、有房,去享受生活的舒适,成为别人眼中羡慕的对象。可这个代价牺牲的是父母毕生的心血。
是的,任文燕母亲是想让自己的女儿过上美满的日子,但自己是不可能那么自私的,就算最后的结果是要放弃任文燕,我也不会让父母再辛苦操劳。
夜幕降临,飞鸟归林。陆枫沉默良久道:“经过现在这些事,其实我对任文燕的感觉,可能大部分还是老妈喜欢,家人都急盼着,我倒是无所谓了。”
凌晓南眼神突然一凝,又进一步问:“那你会不会想她?别说你妈,就说你自己,你先要知道自己的感觉,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毕竟结婚了,是两个人的事。”
好友提出了关键之问,让他不由一阵深思。梳理了下思绪,陆枫缓缓道:“刚开始我是很喜欢她的,要不也怎会把任文燕介绍给你和张阳,因为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说我不喜欢,我会想方设法地送她父母礼物吗,还花了整整一下午时间,讲得口干舌躁的,让任文燕明白有钱不一定是幸福的这个大道理。”
陆枫缓缓地抬起头,茫然地望着前方道:“那天当我收到任文燕的短信,就是她妈提的那些条件,考虑了许久,翻来覆去睡不着,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如果喜欢的满分是一百,那么任文燕的个人条件打七十分,这其中还加上了生日那天她给我买礼物的印象分,父母也说任文燕蛮聪明的,送我这么贵重的衣服,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
陆枫闭上了眼睛,叹了口气道:“任文燕的家庭我打四十分,尤其是她妈老提条件,这样的婚姻基础只是为钱罢了,结合了以后也会分的。”
原来这段感情已演变成这样,这也让凌晓南始料未及。他眉头微皱,总结性地归纳道:“那就是说你不喜欢她,我可以这么说吗?”
“那也不能这么说。”陆枫心烦意乱,不住地摇头,一下子让他接受这一事实,实在很难承受,毕竟人相处久了,总是会有感情的。
那剩下的,就太少了,凌晓南低头无语。
流年的故事中,有些梦,做着做着就醒了;有些情,爱着爱着就淡了;有些人,跟着跟着就丢了。是不是等到岁月风烟氤氲的多年以后,所有的刻骨铭心,都可以一笑而过?
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条儿挂在树丫上一般。
陆枫睁开紧闭的双眼,一脸委屈道:“我没要求过任文燕或她家人什么,我只想能得到你曾说的,简单的爱和幸福。我那时也没说什么,虽然心里听了不舒服,但都尽量忍住了。而任文燕却在那边直掉眼泪,说她是不能被别人说的,否则心里就难过,真是脆弱。”
“哈哈。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我那个,如果说她两句,估计就跟我翻脸了,你这个只会哭还算好的,就算你换一个,说她两句,还是会哭嘛!”凌晓南习以为常道。
“那不一样,因为你是那么地爱他,我现在觉得只能说是喜欢,还远远没有达到真爱的地步。”
真的爱情,不应以物质、金钱为首要条件,只知道一味地光涂享受,而不去付出。而自己所寻找的是一个可以同舟共济,可以一起承受人生挫折的女人。
凌晓南偏过头来,看着脸颊黯淡的陆枫道:“呵呵,那就是说你不爱她了,哎,真累啊,看来你比我还累。”
陆枫不明所以地问:“难道喜欢和爱有区别吗,我现在都搞糊涂了。”虽然他学得是汉语言专业,但有些文字是要体悟过,才会明白的。
凌晓南的声音微微变得轻柔,眼眸深处,闪过一抹被他隐藏的很深的惆怅与柔情,“当然有区别了,爱一个人会给自己带来绵长的痛苦,喜欢一个人不会。我可以说出承诺而不履行,可以想念却不用天天牵挂,可以享受她的爱却不用付出。”
看来凌晓南是真正爱着那个她的,要不然怎会说出如此精僻见解的话来。陆枫仔细对照着这段话,看来自己还是喜欢任文燕多些,那所谓绵长的痛苦并不是死去活来的相互爱着,而是因为她家所提出的条件而痛苦。
只是如今的这份喜欢,也被她家提出的条件稀释过半了。至于真爱,那是需要时间积累和沉淀的,是需要共同经历过人生的风雨才能达到的。
所以凌晓南从他的书中,就能一眼看出陆枫与红叶的那份情才是真爱,而自己只是一厢情愿的爱恋。
也正如好友所说,如果要他在五百万和女友之间做个选择,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女友,因为女友带给他的幸福超越了金钱。基于同样的缘由,陆枫也会毅然选择红叶,因为那才是真正幸福的归宿,虽然此梦难圆。
但如果要自己在五百万和任文燕之间做个选择,我会选择钱财,因为从现在种种迹象表明,任文燕应该也会选择五百万的。我想这就是红叶和任文燕的根本区别,也是任文燕到不了我心里的决定因素吧!
既然对任文燕的爱只是喜欢而已,为何自己的心还会痛,是不舍还是留恋。陆枫不解着,又正视未来道:“再想想任文燕这*的脾气,就算有错也不能直说,这日子以后可不好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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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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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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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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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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