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用穿成这样,真是不舒服。”正视着镜中的自己,一幅*肃穆的形象出现在眼前。不知道为什么,在陆枫想来穿这身正规而严肃的行头,说别扭就有多别扭。
即使大年初一去爷爷家吃饭,母亲也不止一两次地念叨着:看你那几个表哥穿着打扮多帅,你得向他们多学习学习。想到表哥那潇洒的身影,陆枫的心里禁不住痒痒的,但最终还是照常穿上了自己喜欢的衣服和轻快的旅游鞋。
“慢慢就会习惯了。”母亲看着他怏怏不乐的神情,安慰着。毕竟这是儿子第一次去应聘,打扮得体是不会错的,幸许能得到一份好差事。
唉,看来这回真是逼上梁山了。陆枫看了看新皮鞋,油光锃亮的,那是母亲反复擦拭的结果。还有身上笔挺的名牌西装,那是昨晚母亲戴着老花镜,用熨斗一遍遍理顺的。西服虽轻,但却汇聚着一个母亲的爱子之心。ωωω.χΙυΜЬ.Cǒm
该出发了,父亲说。这次去面试的地方是父亲单位的下属公司,里面的领导有不少是父亲熟识的,工作想必不是问题,就是父亲说宾馆这行业也没什么好的工种,工资待遇也偏低,反正陆枫现在年纪还轻,先在这里见见世面也好。
宾馆地处市中心,因与七千年发源地河姆渡遗址相邻,故借其名扬之。远远地望去,那高大的建筑物昂然耸立,一幕幕深蓝的防风玻璃镶嵌其中,还有那顶端的信号发射塔更是尖尖地直插碧蓝的天空。
行到近处,河姆渡宾馆那五个金碧辉煌的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灿然若金。仰望这气势不凡的高层大楼,让人心中顿时兴起某种对成功的希冀。
母亲说得对,要在这富丽堂皇的地方工作,是得穿西装和皮鞋才能为那些有钱的人服务,他无奈地轻叹了一声,或许步入社会的第一步就是从头到脚重塑自己,从青涩稚嫩融为世俗大流。怪不得古人常说,只有入世才能出世,想来也是如此。
面试的地方在宾馆附属楼层的三楼,跟着父亲来到总经理室,门还是紧闭着的。转而来到旁边的财务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位五十多岁的人,曾和父亲一起在工作上有往来,颇为熟悉。
“这是我的小儿子,今年才高中毕业,还没找到工作,打算先在这里做做。陆枫,叫伯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道。
“伯伯好。”陆枫挺直了身子,彬彬有礼地叫着。事后才知道这位伯伯原来是这里的财务经理,做完今年就要退休了。
“你们先坐一会儿,总经理过会就到。”伯伯笑着招呼他们坐下。静静地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陆枫思绪万千。虽然已是冬天,窗外和煦的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玻璃,轻轻地刺在他的心里,一些青春的伤痕不经意间弥漫开来。
忘不了那高中生涯最后的一堂课,忘不了那同学一张张青春倦意的脸庞,忘不了老师那一道道严厉而饱含希望的目光,陆枫不由长叹一声,别了,我的老师。
虽然有时会受到你们严厉的责骂,而愤恨不已。记得第一次因为默写不出英语单词而被罚抄到深夜,从那次之后,他便发誓再不去英语老师那森严的办公室,询听那头痛不已的教诲。
别了,我的同学。在这个充满青春花瓣的季节里,原来自己可以结交许多知心的朋友,少却孤寂后的落寞。然而因着沉默寡言的性格,错过了许多友情的美丽。
记得你那张俊秀的脸,明亮的眼,从第一天报到的那天起,我是多么希望你会成为我真正的好朋友,好知己,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天能有勇气向你说出这句话。可惜三年的时光短短而逝,离别的脚步已悄然无声落在眼前,而我们的友情依然平淡若水。
当我把毕业留言簿递到你手中时,我的心是那么伤感,在高三冲刺的时刻,为了升学率,为了那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学,我们班上四分之一的同学只能选择放弃,早早地离开这原本属于自己的战场。
而你从开学时的差生,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成为老师心中的好学生,每次我有难题你都会不厌其烦的给我解讲,虽然我们只做过几天的同桌。奈何当你独自踏入大学的门槛,而我却不能再见你开心的笑颜。
默默的接过你写好的留言,此时心中千言却已化作无边的怅然。静静地打开,一行行清秀的字跃入眼帘,‘虽然我们没有讲过太多的话,但你是个让我值得信任的人,就在这离别的一刻,朋友,珍重’。
那一刻我潸然泪下,朋友,原来在他的心里一直当我是真正的朋友,纵然此后我们难再相见,我们依然是永远的朋友。
一阵无情而又尖锐的下课铃终于响起,陆枫不禁一阵颤抖,他背起书包缓缓步出教室,一刹那一种莫名的悲怆涌来,仿佛站在萧萧易水,一纵身便是朔风四起,永不回头。
别了,我的校园,这座深深庭院里所有的苦涩和温馨都将退到记忆的幕后,也许今生我们不会再相遇,但在黑夜里,我会把你深深忆起。
窗外雨低泣,风轻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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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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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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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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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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