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年过去了。
而南宫琳发现了瑞麒的难处,她明白瑞麒正处于孤独与寂寞之中。
可是如何才能安慰瑞麒,不让她的意中人变得形单只影,消沉失落。
南宫琳总是注意瑞麒的一举一动,一但发现他变得失落不堪,便不失时机走上前去跟瑞麒说话。
如此一来,瑞麒的注意力便被转移了,慢慢的他不再过多寻思失去雨曦的事情。
南宫琳是个聪明的女子,她理解瑞麒,知道他的苦恼。
而且她还发现,瑞麒早上时常空着肚子来上班。
于是南宫琳会买好两份早点带到办公室,一份留给自己,一份送给瑞麒。
因此瑞麒常常会叹服南宫琳的心思细腻,居然提前为他买好早点。
这爱心早点常常是一份豆浆和几个小肉包,热气腾腾,鲜香可口。
瑞麒喜欢喝豆浆,也喜欢小包子的味道。但是因为自己起床晚,来不及到街上买早点,便经常空着肚子来上班。
他原本寻思到了单位,先打理一下公务,然后再抽空去街上买点吃的。
可是南宫琳不失时机为他准备了早点,他便也不可以,干脆坐在办公室里一人将早点吃个干净。
南宫琳如此献爱心,瑞麒便不再寻思买早点的事情了,因为南宫琳只要来到公司上班,就会及时送上一份热气腾腾的豆浆和肉包。
每次当南宫琳笑嘻嘻为他送上早点时,瑞麒便会朝南宫琳会心一笑,说声谢谢。
因此瑞麒会琢磨,南宫琳如此体贴,会不会是用意良苦。她这样关心自己,还为他买好早点,会不会是南宫琳想与他重温旧好。ωωω.χΙυΜЬ.Cǒm
瑞麒不是个麻木的人,他看得出南宫琳这样做的理由,尽管还是一番猜测,但是仅以朋友的身份为他送早点,也未免太过牵强。
瑞麒知道,仅仅是朋友的话,南宫琳不会每天为他买早点,那么如此说来,南宫琳肯定是有用意的。
他有时不免想起南宫琳的举动,会开心一笑,回味她的可爱之处。
确实,南宫琳在感情上还很稚嫩。
瑞麒不知道南宫琳在与他做朋友之前是不是谈过恋爱。
仅是以目前来说,瑞麒还未见南宫琳正式跟他介绍过自己的男朋友。
瑞麒只好推断,南宫琳目前可能还没有一个正式男友,不然她不会为自己送早点,日复一日,从未间断,肯定南宫琳是有用意的。
这是在向他暗示,南宫琳已经把瑞麒当成了自己最亲密的人。
瑞麒再粗枝大叶,也不会看不出来,当然他看到南宫琳时,自会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浓浓的似米浆,甜甜的似蜜糖。
这让他觉得,身边暂时有了一个关心他的异性,从此可以不再孤独寂寞,甚至还可以找南宫琳说一些亲密的话题,当然南宫琳是不会介意的。
这天,正好是周五,就要下班了,瑞麒忽然觉得肚子饿,便不由自主想到今天的晚餐怎么打发,难道又是一个人去街上解决?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望向南宫琳的窗口,而南宫琳正在望着电脑。
瑞麒心头一动,不如找南宫琳一起吃饭,也省得自己一个人打游击。
于是他来到南宫琳办公室,敲了敲门,南宫琳抬起头来望着他笑。
“瑞麒,有事吗?”
瑞麒呵呵一笑:“没事不能来找你啊?”
南宫琳嫣然一笑,脸上露出两朵梨涡。
“有事就说呗,干吗站在那里不说话。”
瑞麒想了想:“等会一起吃饭怎么样?”
南宫琳回答得很快:“行啊,等下就一起吃吧!”
瑞麒赶忙接应:“那你说说去哪里吃?”
南宫琳寻思了一下:“不如去你家吃吧,我不想去街上吃,吃腻了。”
瑞麒有些惊讶:“去我家吃,可我什么都没准备!”
南宫琳嘻嘻笑着:“那咱们就去超市买点菜,一起做饭吃!”
瑞麒觉得南宫琳还真不是富家千金的架子,竟然愿意和他一起做饭吃,这可是比较难得。
“只要你不嫌麻烦,那咱们就一起做饭吃吧!不如现在我们就下班去超市买菜,准备收拾东西走吧!”
瑞麒爽快说到,南宫琳愿意和他一起做饭吃,这可是求之不得的机会。
不一会儿,瑞麒与南宫琳到了居家附近的超市卖了些肉和蔬果,然后拎着袋子回到了瑞麒家。
一进家门瑞麒将袋子拎到厨房,开始准备晚餐。
南宫琳喜欢吃带鱼,瑞麒便买了一盒冰冻带鱼准备做个香煎带鱼给她吃,剩下的青椒炒肉之类的家常菜瑞麒也做了准备。
南宫琳很乖,很勤快,当瑞麒手忙脚乱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
两人很快准备好了晚餐,带着香味的家常菜端上了桌子。
毕竟他们都是新手,做饭也不是很老练,家里充满了油烟味。
南宫琳赶忙打开窗户通风,好让家里的油烟不那么刺鼻。
“瑞麒,你煎的带鱼很好吃,很香!”
南宫琳夹起一块带鱼细细啃着,那鱼肉煎得焦黄嫩香,也很松软。
瑞麒看了一眼南宫琳,发现她很喜欢这带鱼的味道,吃得非常香甜,便开心笑道:“你喜欢吃,以后一有时间就来我家吃吧,反正我一个人吃饭也没什么意思,你就算陪陪我吧。”
瑞麒说得很自然,也是发自内心的话语,毫无造作之意。
南宫琳听得很舒服,她在家时并不太喜欢做饭,但是和瑞麒在一起做饭,她却觉得十分有趣。
“那好啊,我就来你家吃饭,你不会介意吧?”
南宫琳睁大了漂亮的眼睛望着瑞麒。
“傻妹子,我怎么会介意呢?你以为我喜欢一个人吃饭啊,有你陪着不正好吗?”
瑞麒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南宫琳的头发。
“别摸我头发,你手里有油!”
南宫琳皱者眉头叫了起来。
“什么嫌我有油,你不正好揩点油吗?”
瑞麒开着玩笑,顺手在南宫琳的肩膀上擦了擦。
“嗯,又擦在我衣服上了!”
南宫琳娇嗔着,伸手挠了挠瑞麒的手,嘴里还嚼着一块带鱼。
瑞麒忍俊不禁,这南宫琳太有意思了,既温柔又可爱,就像一个小女生一样。
以后和她一起吃饭,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瑞麒顿时觉得与南宫琳一起吃饭特别有意思。
“瑞麒,你晚上一个人睡怕吗?”
南宫琳小声问瑞麒,而且很小心的样子望着他。
“什么,我一个人睡怕?嗯,有点,不过我会开一盏灯,免得家里太黑了。”
瑞麒觉得南宫琳这问题有点好笑,他一个男人有什么好怕的,难道你会陪我睡吗。不过他开灯只是为了防贼,免得有胆大的贼半夜来溜门撬锁。
“原来你也会害怕呀,我还以为你胆子很大!”
南宫琳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瞪着好看的大眼睛盯着瑞麒,嘴里嚼着米饭。
瑞麒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或者是他刚才表达不太清楚。
“我不是特别害怕,只是担心有贼来偷东西,所以才开一盏灯。”
瑞麒担心南宫琳误会,认为他是个胆小鬼,不过说实在的,一个人半夜起来,经过黑幽幽的客厅确实有点瘆人。
可是瑞麒也习惯了,以前有雨曦陪着,他倒是不太介意,但是现在一个人住就感觉明显多了。
“那你不养只狗陪着你,就没那么害怕了。”
南宫琳不知从哪里想出这么个主意,竟然建议瑞麒养狗。
“养一只狗?”
瑞麒挠了挠后脑勺,觉得南宫琳这个主意有点莫名其妙。难道养只狗就不怕了吗?万一半夜踩着了狗尾巴,那狗还不疼得汪汪直叫。
“小区是不许养狗的。”
瑞麒忽然觉得假如南宫琳晚上能陪着他,他倒是什么都不怕了。
当他想到这里,两眼不觉打量起南宫琳来。
南宫琳听见瑞麒这么说,不觉抬起头望着瑞麒,正好发现瑞麒在那里呆呆望着她,不禁脸颊一红,赶忙低头吃饭。
瑞麒也发现自己有点失态,不免感到有些局促,便低下头来吃饭。
他们沉默了半晌,南宫琳问瑞麒:“雨曦不在了,你不想找个女朋友陪你吗?”
瑞麒听见南宫琳这么问他,不禁觉得机会来了:“想啊,那你愿意吗?”
南宫琳一敲饭碗,大声嗔道:“不行,你休想!”
说完红着脸颊,夹起一大块带鱼塞到瑞麒碗里:“吃了它!”
瑞麒呵呵笑着:“这就是你的回答啊?怎么不行啊,我觉得你真的很适合作我女朋友。”
南宫琳抽抽鼻子:“可是我还要想一想,那你说说怎么觉得我合适啦?”
瑞麒赶忙放下筷子正色说道:“嗯,我觉得你既温柔又可爱,人也漂亮,而且还很勤快,特别是你很体贴,关心我,还有就是我最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孩子。”
瑞麒快速说出喜欢南宫琳的理由,听得南宫琳捂着嘴直笑。
“真的吗?你不是在骗人吧,我有那么好吗?”
南宫琳直直盯着瑞麒的眼睛。
瑞麒见南宫琳不相信,就举起一只手说:“我发誓,这是真的,我没骗你!”
南宫琳拼命忍住笑,敲了敲瑞麒的饭碗:“快吃吧,别胡说八道了,我有那么好吗?我看你是心血来潮才这么说的!”
瑞麒见南宫琳不相信,就说:“那以后我们慢慢相处,你会知道的,我是真的喜欢你!”
南宫琳缓缓说:“就先这样吧,以后咱们会慢慢了解的。”
瑞麒坦白说:“宫琳,我不想一个人过,我很想你能陪着我。”
南宫琳忽然觉得瑞麒说这话袒露了他内心的孤独,便觉得有些怜惜:“瑞麒,以后我们好好相处,假如你真的喜欢我,不变心的话,我会陪着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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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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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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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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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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