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我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刚刚止住哭泣的公孙天,他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先是姐姐的意外死亡,然后又是刘雪和张华的恋情曝光,对于他的打击实际上很大。
“暂时还没有!”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手却是不自觉的摸了一下腰间的枪,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选择把它拿出来。琇書蛧
从案件刚一发生,在我的心中就已经有了一个猜测,凶手不是一个人,否则无法做到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老猫的失踪,不过是某些人为了掩饰自己的犯案手法,在故弄玄虚而已。
如果凶手真的是老猫,那老猫的杀人手法完全可以不用那么复杂,特别是砍掉李子头颅的事情,除了能够制造一点恐慌,完全起不到任何的效果,甚至会因此延误他逃走的时间。
杀人实际上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杀人之后处理现场,才是很多事情的关键,在案发现场的一楼,我们始终没有找到那颗属于李子的人口。
按照时间的推断,李子的头颅被割下,在极短的时间内,会喷射出大量鲜血,这就使得楼下会很血腥,可楼下的血很少,这就意味着,在李子被杀的刹那,他的头颅已经被容器或者袋子给包裹了起来。
如果事情没有差错,老猫杀死李子的时候,很从容,甚至于蓄谋已久,可这样根本就无法解释后来焚烧尸体的行为,毕竟一具冷冰冰的尸体,绝对要比炭灰要来的恐怖。
“那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火龙油吧?”
我轻叹一声,没有了最初的慌乱,想起当时尸体自燃的一幕,我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些判断。
在南宋时期,曾经出现过一种制油工艺,这种工艺只是运用在古墓之中,被防止在金刚顶之上一寸薄的琉璃瓦之下。
这油就叫做火龙油,这种油只有一种功能,遇到空气就会自燃,一旦有人盗墓,就会直接将古墓内的一切都烧的灰飞烟灭。
实际上这种火龙油,就是燃点比白磷还低,李子当时虽然死亡,但身体还是存在一点温度,所以在那火龙油浇下之后就自燃了起来。
提及此事,我心中的疑惑却更重,凶手带走李子的头颅,又费尽心机的焚尸,如此大费周章,显然要比对付公孙晴和刘雪要复杂的多。
而且在我发现这排脚印之后,实际上新的疑点也就出现,如果凶手的帮凶真的是刘雪,那么刘雪消失的地方,应该是这排脚印的位置,而不应该是那扇窗户。
“刘雪和公孙天两人之中,有一个人可疑!”
这分析说来话长,实际上一瞬间我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只是对于公孙天的怀疑,让我并不是那么的确定。
从一开始公孙天就一直待在我的身边,而且已知的两位死者之中,就有一位是他的亲姐姐,加上公孙天的性格柔弱,若他真的是凶手,那他的演技无疑是一流的。
我并非没有怀疑过张华,这个富二代也很可疑,明明不适合登山,却组建了这支队伍,而且几乎是他一手促成的这次旅行,这个人也注定不会太简单。
只是在刚才,他一直都处于昏迷的状态,如果是他把刘雪带走,或者推下楼,那公孙天没有必要包容他,因为我很肯定,张华和公孙天不是一路人。
我顺着那两排脚印走到了一处墙角的位置,这个位置靠近楼梯下那个柜台的上方,这四周的灰尘很多,但却是能够清晰的看到,有一圈细微的被移动的痕迹。
“密道!”
我眼前一亮,这痕迹的轮廓,能够清晰的看到是一个大约一米见方的范围,而这个大小,正好和楼梯的部分有了重合。
此刻的我才意识到,为什么自己始终都找不到那间密室,原来这密室一直都在楼梯里面。
“林大哥,这里是什么呀?”
公孙天打着哈欠望着我,毕竟一晚上都没有好好睡觉,加上不断死人,换了谁也会精神紧张,紧随而来必然是过度的疲惫。
“你靠后一点!”
我对着公孙天嘱咐了一声,然后自己慢慢的将那灰尘都给抹去,露出一个不易察觉,只能够放下一根手指的小洞。
“吱!”
我将那块地板勾起来,露出一片漆黑的空间,一股腐烂的霉味从那空间之中弥漫出来。
“咳咳!”
我轻咳了几声,急忙捂住了口鼻,眉头已经拧成了麻花,在这味道的面前,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一次,又失败了。
这样的环境,换了谁也不可能在这里待住,更不要说在里面等待着我们落单从而暗算我们。
“为什么会这样?”
我心中疑惑越来越深,我的推理方向并没有错,我也是根据痕迹找到了这里,可事情总和我预料的有太大的差距,我不得不承认,似乎我疏忽了什么东西。
“宝藏!”
骤然间我的脑海之中闪过一道灵光,猛然想起之前公孙天曾经说过,他和他的姐姐公孙晴是来这里寻宝藏的。
如果这密道不是用来藏人,而是用来藏着关于老楼宝藏的地方,或许这个解释,是能够行得通的。
“要下去!”
一瞬间我心中就已经有了决断,不是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宝藏,毕竟这里已经有人来过,说明宝藏很有可能已经被人拿走,而且我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这里会有宝藏,我进入其中,只是为了更了解这个案子的始末。
地板下有着一些很短的台阶,我示意公孙天帮我盯着一下,然后就开始往里面走。
这下面的空气不流通,味道也很难闻,当我快下到底部,发现这里的确存在着一处大约六七平米的小房间。
“这是!”
当我走到底部,脸色骤然大变,通过手电筒微弱的灯光,能够清晰的看到这地下布满了已经发黄的骨骼。
以我在警校学习到的经验,这些骨骼都属于人骨,而且都三十年以往的骨骼,而这些人都不是正常的死亡,能够看到他们身上都具有多处的骨伤。
“十六人!”
我大致的推算了一下,发现这些尸骨应该是属于十六人的,结合他们死亡的时间,应该就是四十年前那次老楼失踪的人。
我如何也没有想到,当年老楼内的人会全部死在这里,而且因为这个位置的隐蔽,所以一直都未曾被人发现。
“不对,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
我沉思了片刻,突然惊醒过来,这些尸体全部都是经过处理的,否则堆积在这里,必然会有异味散播出去,不可能没有人发现,因此当初的那批凶手,多半都是有目的而来的。
这也再次验证了我之前的推论,这里实际上就是赌场,而老楼的主人,应该是赌场中的常胜客,这群人被他邀请的客人,就是冲着他的财产来的,他赢到了钱,却输掉了全家的性命。
“难道是老楼主人的后人在报仇?”
突然想到李子那被割走的头颅,我不禁有了一个猜想,过去了四十年的时间,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这件事,可对于老楼主人这一族来说,却是不会忘记,他们是否会在四十年后,突然想到报仇,将昔日他们的仇家都聚集在这里?
“老猫?”
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老猫的样子,他的年龄正好和案发的时间相符,若是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在案发不久之后出生才对。
可这个想法很快又被我推翻了,如果老猫真的是这些受害者的亲人,他没有必要让这些人的尸骨继续堆放在这里,而是在四十年里,抽个时间将这些尸骨偷偷的给移走,埋葬了,让死去的人安息。
“看来找到这密室的人,不是老楼主人的后裔,他们是来寻找宝藏的!”
我轻叹一声,决定转身往回走,同时开始在心中默默的盘算究竟是谁开启了这密室。
李子始终没有上过楼,所以他的嫌疑是被排除的,张华和刘雪是情侣,他们是有嫌疑的,而公孙晴和公孙天是姐弟,也是有嫌疑的。
可现在公孙晴死亡,刘雪失踪,似乎这两个人又都不像,而且他们两个人,似乎也不具备联手寻宝的条件。
“等等!”
突然我意识到了什么,急忙停下了脚步,就在刚才的一瞬间,我之前的所有疑惑,都迎刃而解,因为我想到了一个在电影和小说之中才会出现的桥段。
“移花接木!”
我的脸色一冷,急忙往外面冲,此时的我,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独自一人下到这地下室,本身就很冒险,一旦被凶手有机可乘,我恐怕会凶多吉少。
“嘭!”
果然如同我预料的一般,就在我眼看要走出密室的时候,之前被我掀开的地板,轰的一声落下,闭合了,我急忙试图推开,那地板却是纹丝不动,我被困在了这堆满死人的地下室。
“你难道不想知道哪些宝藏的下落吗?”
突然我心生一计,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对着外面喊了一声,这是我在试探,也是在自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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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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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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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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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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