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相国寺初见,确是惊为天人,以至于许多年过去了,久到她和苏子格已经隐居江湖已久,那大相国寺飞檐上的一舞,依旧被人们津津乐道。
我曾经无数次的败在高陌晗的手下,但是,我败得最惨的一次,却不是被那个高家不世出的新主人打败,而是,被那个一舞倾城的阎倾打败。
我输了,心服口服。
她似乎一眼就看透了我,我的幼稚,我的渴望,我的执着,在她的面前似乎已经无所遁形。
她,是我今生最仰慕的人,所以,我每每都会称她为老大——我心甘情愿。
至于之后的红妆宴以及武林三人团的选拔赛种种,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他们来说,优秀,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而我呢?却依旧总是被爹骂做窝囊废。
我明白,爹总是恨铁不成钢,总是艳羡高家的好福气,能有高陌晗那么一个出类拔萃的继承人,而我,即便是优秀的,在这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我也不过是尘世中的一缕尘埃罢了。
我一直很努力,为什么却没有人看到?
她,看到了。
可以说,没有老大当年的承认,我一辈子,也不会有所建树,只会沉浸在无尽的自弃与妒忌当中。
这个江湖之中,活下去,已经不易,我不得不承认,我不过是一个守成之主,但,这也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呵!”
我不自觉笑出声,却是觉得我比高陌晗还要幸福得多。
那个人,那个曾经牵动无数人的心的女子,终究还是离开了他!
机关算尽又怎样?老大她不依旧离开了你么?
高陌晗,娶了容逸夏,你就真的幸福了么?
即便掩饰的再好,我也能看出,你的眼睛只有触及到老大的时候,才会出现那种温柔的鳞波。
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好歹我们也是多年的对手,即便每每我都会败给你,但是如果连对手的这点儿情感波动都看不出了,我张跃斌这么些年算是白活了。
所以说,容逸夏或许是幸福的,但你高陌晗,却注定是不幸的。
这大概就是说,天妒英才,或许唯有平凡,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我是幸福的。
“爹……爹爹……”
稚嫩的童声响起,我理好思绪,俯身抱起身前的小女儿。
“小雯,怎么不在娘那里了?”
我笑问,却是明白其中原由。
“娘娘,娘娘凶凶,哥哥可怜……”
小雯习惯性的咬着手指,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却开始为我的长子、小雯的哥哥小武求情。
“哈哈!果然!”我一点儿没有同情心的大笑,小武那小子从小皮得很,红红脾气烈,这两母子,算是杠上了。
“爹爹也坏坏,不肯去帮哥哥……”小雯不高兴的撅着小嘴,“爹爹坏坏,为什么要给小雯和哥哥找一个那么凶的娘娘……小雯不明白……”
“……傻孩子,”我失笑,现在的孩子……不过,红红对小雯小武的要求,也的确是太严了,“你想知道爹爹和娘娘是怎么认识的?”
“嗯……爹爹为什么要娶娘娘?”小雯啃着手指问道。
“这个……”
从小雯清澈的眼眸中,我似乎看到了当年红红的那一双水眸,即便烈如焰火,却出奇的动人心魄。
我与红红初遇,却是在那次,老大失忆,我急急赶回洛阳报信……
“死小子,没看见你姑奶奶我正在骑马么?就这么撞过来,差点吓死你姑奶奶我!”
那个红衣的小姑娘挥着马鞭就朝我抽了过来。
“可是,姑娘,明明是你突然冲出来……喝!”,我险险拉过马匹,躲过了那小姑娘的马鞭,“小姑娘,你这般不讲理,恐怕以后会嫁不出去吧!”
我不满于红红当时的刁蛮,下嘴也重了些,谁知就是这一句,也就让我们的一生都牵扯不清。
所以说,就算东西能乱吃,话也不能乱说。
其实现在想想也是可笑,苏子格和老大就那样大摇大摆的出现在开封,时任高家少主的高陌晗如何会不知道老大的事情?苏子格不过是想把我支开罢了,我却傻傻的赶死了三匹马回到洛阳高家,真是落人笑柄,也难怪我到高家之时高陌晗嘴角漾着一抹嘲讽了。
不过,这个结果,我甘之如饴。xǐυmь.℃òm
自此之后,红红就追着我不放,从高家一直追到红妆宴,又从红妆宴追到我家。
她终究得偿所愿,而我又何尝不是?
对红红,我从不出手,因为舍不得。
只是老大她,没能参加我的婚礼——我不得不说,红红是个醋坛子。
没能得到她的祝福,是我今生的遗憾。
从红妆宴到高家的婚礼,老大却是日渐憔悴了——或许,却是成熟了。
我这一辈子,已经被她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老大终究是老大,永远都是,即便红红不愿意我再提起她。
亦不知,她现在过得如何,毕竟,江湖上的人都是贵人多忘事,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
“爹爹……?”小雯拽拽我的衣角,提醒我。
“嗯?”我回神,笑道,“说起来,我和你娘的相遇,是因为你的一个姨姨,她……。”
“是你老大吧。”
红红的声音出奇平静的传来,我一愣,不明白她何时如此淡看我与老大的关系?
此时,红红却继续说下去:“那个女子,我阮红……服了。小雯若以后能长成那般的女子,娘今生今世,也就安心了。”
“耶?”从没见过她娘亲如此这般的小雯奇怪的咦了一声,不明白红红为何会这样说?
“你不是想去看看你哥哥?还不赶紧去?!”红红尴尬的别过头,然后恶狠狠的对着自己的女儿吼道。
“哦……”
小雯觉得似乎是娘亲恢复正常了,才从我身上跳下来,一溜烟的跑走了。
“孩子可不能老惯着。”红红不满的娇嗔。
“却也不能老管着。”我笑嘻嘻的说道,伸手揽住了红红的身子,“谢谢。”
“谢什么?!”红红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大声吼道,“滚开,放开你的脏手!”
红红话虽如此,却没有丝毫要挣扎的意思。
“不放!我偏不放!”我笑道,紧紧握住手中的幸福,“一辈子,也不放!”
是啊,这一辈子,再也放不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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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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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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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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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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