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拽着唐玄的胳膊走出门口,她想他之前应该不会来到这种地方,便想带他逛逛,也好尽尽地主之谊,反正她来的比他早,也比他要熟悉的多,可那人好像对街边的小玩意儿并不感兴趣,只是欠欠地打着哈欠。
她一遍遍地把糖人啊,猪八戒面具啊,甚至他最怕的鬼脸什么的拿到他面前,他都没什么反应的样子,只是偶尔应和一声,然后懵懵的,像极了呆萌的小正太。
她想给他买件衣服换,他身上也不像是带了换洗衣服的样子,借盛赞的又好像不太好(或许她潜意识已经把盛赞的东西当作她的所有物,不容别人染指,连男神都不行,谁知道呢?),这里本来就没有什么大城市里楼上卖衣服和美食,楼下经营超市的商厦。她只能带着他到街边的服装店看看,她想来这里好久了,盛赞是不会陪她来的,小瑶年纪也不大,小二怕她带坏她,毕竟总买衣服的女人会被认为败家,这年头,还是勤俭持家的姑娘有市场。
这街边的店里,几乎都是老板娘手动缝制的,是不是原创的可不好说,不过标榜着设计师的他们应该多多少少懂些专业的技术。
本来店就不多,多了也是竞争,买衣服的人本就少,谁还会自讨苦吃呢?
这些店里大多数也是卖写女生穿的裙子,或是棉服改版什么的,少有民族服装,男生的就更少了,她问他喜欢那件,他就摇摇头;问他这件怎么样,他也摇摇头。最后她只能以自己的审美,挑了件衬衫和分不清男女款式的长裤给他,让他进去换。
还自己嘀咕到,他什么时候这么没主见了。她觉得自己好贱,当事人一点不当回事,她还屁颠屁颠地讨好,就好像他是陪恶毒女二买衣服一样,她现在巴不得赶紧结束这场战斗。
她还不敢带他一起回去,盛赞气性大,搞不好会把他们两个一起赶出去,她还是得考虑下一会的行程,即使她现在很想睡觉。
唐玄磨蹭了好久才出来,他也不想这么慢的,他不喜欢麻烦人,尤其是宋清心。从小到大,自己能搞定的一定自己弄,出去玩也从不用别人等。
可是问题就出在,那条裤子对他来说,真的是有点瘦,而且感觉好像是女款,他真的不想出去的时候被人家说是gaygay的,但其实他也是有洁癖的。
他犹豫再三,权衡利弊,最终洁癖战胜了尴尬,他穿着那条瘦的不行的裤子出了更衣室的门。
沙发上的人好像是睡着了,老板娘也只顾着刷手机,那个女孩大概是累的久了,连眼睫毛下都呈现着淡淡的青黑色。
他轻轻地走到她面前,敲了敲她的脑门,在她半梦半醒之间,又装出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她觉得他好快啊,她都还没怎么做梦,就好像才刚睡着,就被什么东西戳醒,她只能睡眼迷蒙地打量他的穿着。
觉着大体还不错,就付了钱,带他赶往下一个旅游景点,像他这样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的人,充其量也就算个游客。
那座山是她听一个姐姐提起来的,本来之前她和同学来的时候走了一点路,看到了一位抗联英雄的群雕,往镇子下面看,景色真的很好呢,但大家因为还有正事,就拍拍照下山了。
旅游这种东西一定要拍照,为什么呢?因为要发朋友圈,重要的不是你去过了那里,而是让小伙伴都知道,你在那个地方变成了小仙女!
这次再去,他们跟着一家带着孙子孙女的人家往上爬,因为不认识路,说是爬,其实就是修好的石板路,边上紧邻的有山路,累了的人会走走,城里人大多怕蹭脏了鞋。
看着那些路,你就会想,以前的游击队多么不容易,穿梭在树林里,被树木刮撕了衣裳是常有的事,还要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穿梭,躲小鬼子的子弹。
他们上次是开车走了盘山路,这次是从护山河上直接过去,登石阶而上,正面迎上了九龙碑,前面的小朋友在登完木阶后还看到了小松鼠,直喊“腐竹”,后来她才听清,看起来像本地人,不晓得是哪里的方言。xiumb.com
她内心默默想,如果召集七只松鼠,是不是可以召唤神龙?
他们跟着走了凉亭的那条路,登着一块块整齐但年久的石阶,前面的人在凉亭歇息,他们就穿过步履蹒跚的老大爷,跟着从凉亭出来的人继续怕,就像是“前面的倒下了,后面的再跟上”,连一次短途的登山都有了抗战的意味。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章法,就是路在哪就往哪走,只要跟上前面的人就不会找不到道,他们前面变成了一对母子,虽然歇了一气,但孩子还是直喊累,妈妈只能说,回来走大道,山路太累,我倒觉得还好。
毕竟是我和男神的第一次——旅行,周边还都是林子,不是会有点浪漫,而是在这种地方,看起来弄个易摔倒的戏码还是挺容易的,他应该也会绅士一点吧!就是可能有点不太方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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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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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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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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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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