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千金谋>第二十一章
  司马殇手下的那些“死士”,原本是占山为王的山贼,因莫国实行新政失了之前州府贪官的庇护,而遭外出以实战训练的莫国新兵们抓捕,被关押在了乐妃澄乐的父亲掌管的刑部,准备择日砍头示众。

  恰巧,彼时司马殇随乐妃澄乐归家省亲,听闻了这事儿,便跟自己的外公把上千号人都讨了回去,并带着他们去屠了一个偏远的小村子,将那村里的无辜百姓们的尸首,充顶了人头替罪,顺带着,“洗干净”了他们的身份。

  那些山匪们本以为自己是肯定要没命了的,却不想,绝处逢生,不但不用死了,还得了个厉害的后台庇护,欢喜之下,便拜了司马殇当老大,对他唯命是从,以报他的“救命之恩”。

  因有自己外公的这处方便,司马殇便让这群人又回去了之前住的山寨里面,照旧劫掠行路商人,鱼肉乡里。

  起先,周边的百姓们还敢偷偷的去报官,结果却是发现,报官不但得不了救,还会被径直送去了山寨里面,遭残虐而死。

  几次之后,就再也没人敢与这些山贼们忤逆了,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钱财,粮食,女人……寻常百姓,几个敢与邪恶势力相斗的,大多数人想的还是,就算是过得苦一点,好歹也还活着,总比被送去了山寨里面,活活儿折磨死了强!这伙山贼的后台厉害的紧,谁知道去哪里告状,才是他们后台的势力之外!

  劫道儿不少得钱。所以,司马殇便逍遥自在了挺长一段时候。但,就在他瞧上了仲继。想要把他给收归囊中的时候,乐妃澄乐没收了他的财权!

  理由很简单,他外公和两个舅舅谋高升需要大量的钱财铺路,她在后宫里面与皇后灵玉争斗,也少不了花费。

  司马殇知道,乐妃澄乐要了他的财权去,是因为听人告状,说他贪恋男色,不喜欢女人了。怕他从此走上断袖之道,成了皇家耻辱,断送前程……心中万般不愿,也只得将这笔不菲的收入交给了她,开始过一个月只得一百两银子零花的拮据日子,当然,跟仲继那边儿,他始终没断过联系,每到了月初。澄乐给他零花的时候,就去看一看他,花掉这一百两银子,跟他说上一会儿话儿。

  直到。司马昙闹幺蛾子,给了他合适的机会,拜访纳兰府。跟纳兰雪有了交情,开始每天从乐妃澄乐的手里拿一百两银子的零花儿。才又能得着机会,日日都能去见仲继!

  时久天长。日日打赏,百般缠磨之下,竟也真就让他得了逞,从仲继的身上,得了两回快活……而从那以后,他也是愈发的痴迷仲继了!

  ……

  挟持了纳兰雪的几人,将她丢上马背后,一路向南,出了七月城。

  然后,拨转马头,向着莫国的方向,疾驰而去。

  司马殇有跟他们交代,让他们抓到了纳兰雪之后,就往莫国跑,将人带回山寨里去,然后,他再扮作英雄救美,带人打进山寨去,将她给救出来。

  司马玉带了侍卫紧随其后,一边儿追,一边儿想办法,要怎么才能把她从贼人的手里救出来,却又不敢追得太紧,怕把挟持她的山匪们给惹怒了,伤害了她。

  司马殇骑马绕道,因马是极上等的“草上飞”,又只载他一人,而后走先至,快一步出了商国的边境,在天亮之前到达了莫国的临水城,跟他外公的学生,临水城的城守借了一千人马,埋伏在了山下。

  见抓纳兰雪的暴徒们是一直往莫国的方向走的,司马玉不禁诧异,他可是莫国的皇帝,那些暴徒们抓了人,还往自己的地盘上逃窜,这是……活腻了,还是,活腻了?琇書網

  但想归想,追,还是要追的!

  一行二百多人,追着十几个抓了纳兰雪的暴徒,从商国的七月城一路疾奔不停的跑了整整一夜外加半个白天,才至晌午时候,到了临水城外,距离城池三十多里的山口。

  “你,去一趟临水城,跟临水城的城主调一万兵马先过来。”

  眼见着暴徒们骑马进了山口,自己这边儿已来不及阻止,司马玉不得不勒住了马,停止跟进,“告诉他,让他调集临水城及周边城池,所有能调集的兵马,尽快赶来支援!”

  临水城外的山,是一座南北走向的狭长山脉,名唤知微,因是昔日里凌天国首位君主的降生之地,亦被唤作帝王峰,从天星城南起,至临水城北止,山势险峻,尤其是靠近临水城的这一截,更是重峦叠翠,山势如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兵家不愿涉足之地。

  且不说里面有没有埋伏,单是对方先进了山这一项,就不是他们这一两百人能应付的了的,为了纳兰雪的安全,为了万无一失,司马玉心里再如何的急迫,也不敢贸然带人冲进去冒险,他不怕死,但,却不能让纳兰雪因为他的冒失而遭性命之危。

  如果,之前没有他叫开观澜棋社的门,也不会……想到这里,司马玉狠狠的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哪怕是,那些人要冲进去的时候,自己反应快一点儿,喊侍卫跟他们拼斗,也不至于成了现在这样的情景啊!

  带了一千兵士在山脚躲藏的司马殇,见司马玉只走到了距离山前五六百米的地方,就停下不前进来了,不禁撇了撇嘴,放弃了之前趁乱取司马玉性命的计划,换用了另一种更恶毒的谋划。

  兵是司马殇跟临水城的城主借的,大都是些就地征募的百姓兵,并不认识司马玉,只听自家将军说,让他们跟随的人是纳兰郡主的夫君,此行是要去救纳兰郡主的,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相信他,跟随他,听命于他。

  对纳兰雪,出生在临水城的百姓们,都对她有一种与别处不同的仰慕情愫,这份仰慕,乃是源于十几年前,她在莫国朝堂上,跟泗水国的三位使臣的机智应对,使他们没有沦为泗水国的奴隶!

  泗水国典律,凡自别国割地而来的城池,城中百姓,无论贫富,皆没收财产,贬为贱奴,交由奴司登记在册后,送于奴市贩卖。

  运气好的,被富人家买回去做丫鬟家奴,乖巧聪颖的,许会得主人施恩,给消了奴籍做妾或者通房,得个一子半女的养老,运气差的,被红楼楚馆买回去伺候人,难得善终,运气更差的……就是没人愿意买的,则会被送去官办的矿场做苦工,累死为止。

  ……

  通往山寨的这段山路,司马殇走了不下十回,自然是轻车熟路,带着一千多人拐来拐去,很快,就爬上了半山腰,到了山寨的门口。

  这时,他的那些个“死士”们也是刚到,连将纳兰雪从马背上抬下来,都未来得及。

  依着之前交待好的,司马殇让众兵将留在外边等待,自己使用武技翻墙“潜入”进去,将纳兰雪救到安全的地方,再发信号出去,里面人多,不宜硬拼,暂且退回临水城去,再带重兵过来“围剿”,而这段他们回去带兵的时间,就足够留给他的这些“死士”们金蝉脱壳,逃出生天了。

  当然,这只是原先时候,司马殇跟他的那些个“死士”们约定的,并不是他此时内心里真正的想法。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先进去打探一番,看能不能把雪儿偷出来,或者,带去安全的地方,让她藏起来。”

  司马殇让跟随他来的兵将们寻了草丛树后躲了,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满脸“痴情”的说道,“雪儿不会武技,咱们贸然冲进去,让她遭那些贼人们的伤害,就麻烦了……你们等我的暗号,我吹一声长口哨,你们就冲进去,除此之外,不管我说什么,让你们做什么,都不要有动作!”

  “谨遵殿下吩咐。”

  原本,司马殇已经被司马玉下旨削去了封位,贬为了庶民,是没有资格被人称呼为殿下的,但,莫国的百姓们尚不知他已经与纳兰雪没了婚约,所以,出于对纳兰雪的尊敬,还是以“殿下”来称呼他。

  司马殇的武技不差,要“不被人察觉”靠近这山寨的木制栅栏并不费劲儿,只见他猫着腰在几个树丛之间窜了几回,就“人不知鬼不觉”的到了栅栏底下。

  扭头,又看了一眼在草丛树后各自躲藏的兵士们,司马殇又深吸了口气,将耳朵贴上了栅栏,佯装谨慎的听起来……许久,才“欣喜”的一笑,一个纵身,翻了过去。

  山寨的院子里,一干“死士”早就在等着司马殇了,见他翻墙进来,忙迎上去招呼他,却没有人发觉,还被放在马背上的纳兰雪,右手的食指微微动了下,悠悠的醒转了过来。

  “殿下!你可算是来了!”

  一群“死士”的头领拨开众人,到了司马殇的面前,满脸愁容的跟他诉起了苦来,“属下刚刚清点了一下人数,这回的行动,一共损失了一百二十多号人,加上之前你去纳兰府迎亲的那一出儿……咱们的人,可是得总共折了四成儿了!”(未完待续。。)

  ps:本书拟于八月底左右完本,完本字数120-150w,雪是很勤劳的小朋友,亲们不要着急,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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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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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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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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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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