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鸟城和天都城的规模差不多,只是人口相对少了一些,只有不到八十万。不过这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人口越少,我所需要排查的目标也就越少。
尽管燕镇轩已经辞去了内府督查总管的职务,但在内府督查系统内还是有很多对他依旧忠心的老部下。这些人在听说了是由我主要负责南门坍塌事件的调查工作后,就私下里递了条子。条子上的内容都差不多,无非也就是让我在需要人手的时候通知他们一声。
两年的世俗生活告诉我一个道理,那就是有人情不用过期作废。既然有人想要搭把手,那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于是在这帮子老特务的帮助下,我很快就查到了那两个黑衣人的行踪。
黑衣人甲的名字叫黎诸业,是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现居住在百鸟城东城区一家名为大德客栈的旅社当中。白天很少出门,天一黑就熄灯睡觉,生活规律的很。
黑衣人乙的名字叫司徒寇,是个一脸横肉的彪形大汉,现居住在一个名叫李凑的屠夫家中。李凑家离着大德客栈只有一街之隔,直线距离绝对不过五十米。和黑衣人甲黎诸业不同,黑衣人乙司徒寇是个极其不安分的主。白天赌钱,晚上喝酒,就好似地痞无赖一般在挥霍人生。
经过一番实地考察外加针对性的研究,侦破小组一致决定将黑衣人乙司徒寇定为第一抓捕目标。至于原因,应该是觉得他更具有破坏力吧。反正我是不会直接参与抓捕行动的,所以先抓谁后抓谁在我看来都一样。
因为要顾忌无辜百姓的安危,所以侦破小组就把抓捕行动的时间定在了凌晨两点。这个时间一般是人睡的最沉的时候,就算对方是高手,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抓捕队也会占有一定的优势。
“我说五少爷,这次的行动你真的不打算插一手吗?要知道从调查现场寻找证据到逐一排查锁定目标,那可都是你牵头完成的。可这临了临了了你却打起了退堂鼓,让那些什么也不懂的白痴捡便宜。难道说那份功劳在你眼里就那么不值钱吗?”
这个为我愤愤不平的人自然就是我的那位老相识胡僧,因为贩卖违禁品的关系,原本只是个古董商人他一跃成为了现如今百鸟城中的顶级大富商。看着他那一身珠光宝气的打扮,就知道这位来自于海沙城的奸商是真的了大财。只不过由于品味问题,好好的“土豪”已经有了变为“好土”的迹象。
“老胡啊,我想你也知道,功劳这种东西并不是越多越好。咱们初来乍到,当然要学会藏拙,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那个所谓的侦破小组算上我在内一共十五人,可真正有本事的也就两三个,其余的全是关系户。指着他们去破案缉凶,那无疑是痴人说梦。你想想,要是我真的把功劳全占了的话那些人会怎样。会不会合起伙来给我下绊子穿小鞋?会不会暗地里参我一本说我假公济私或者给我安上一个其他什么莫须有的罪名?会不会在其他事情上打压我们?可要是我把最大的功劳分给他们呢?他们会不会投桃报李念我一份想火情?会不会在无伤大雅的情况下为我大开方便之门?会不会在必要的时候将我视为盟友的第一人选?所以说,这份功劳我还是不拿的好。对了,你身上那些破铜烂铁以后不要带了。还有,从现在开始那些违禁品咱们能不沾就不沾。反正赚钱的方法多得是,既然现在有了本钱,该转型的时候就要转型,你可不要再谈那些小便宜了,小心吃大亏。”
听了我的长篇大论之后,胡僧就仿佛是被家长无端训斥了的小孩子一般,鼓着腮帮子一副受气包的模样。不过幸好他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相信他在过脾气之后,还是会按照我的话去做的。
违禁品的利益固然让人有些舍不得,但那毕竟是违法的。就算我们有燕镇吾这位燕家现任家主做靠山,也不能过多为之。要是让有心之人抓住了把柄的话,以现在元老阁对待燕镇吾的态度,多半是不会纵容的,到时候倒霉的可就是我和胡僧。
我和胡僧所待的地方是一家离着大德客栈不远的酒楼,酒楼一共五层,在附近这片区域之内也算是较高的建筑物了。既然要坐山观虎斗,那自然是坐的要越高越好。于是我早早就和这家酒楼的老板通了气,让他允许我在此时隐在这五楼之内。xiumb.com
就在我和胡僧唠闲嗑的时候,对面的一栋二层小楼之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只见这人身背后背着两杆大旗,不用问,这家伙一定就是负责这次抓捕行动的指挥员。
大概过了能有十分钟的时间,就见这名指挥员将身后的两杆大旗拿在了手中。随着大旗轻轻摇动,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就在街道两旁的阴暗处响了起来。
这次参加抓捕行动的除了有侦破小组的那些人之外,还有治安所的一百二十人以及城防军的五百人。因为对方可能是月阶高手的关系,元老阁还派出了二十四名阁老卫队助阵。当然,燕镇吾的那名傻子弟弟也在其中。
所谓的阁老卫队,其实就是元老阁的私人武装。据我所知这支武装力量成立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不到三十年的历史。也就是说,他是在燕途闻在位期间成立的。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它到底是效力于元老阁,还是效力于老家主燕途闻。
本来阁老卫队是没有什么正了八经的番号的,也不知道是谁如此的好信,居然给它起了一个血燕魔爪的外号。至于原因,也许是因为阁老卫队的队员都穿着一声暗红色的风衣吧。至于魔爪一说,我估计这个起名字的人原本应该是想说鹰爪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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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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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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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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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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