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马匪的杀人掠货不同,夏潮的民匪一般是只掠货不杀人的,甚至有的时候他们碰见马匪作乱还会上前制止。至于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无非也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试想一下,要是马匪将人都杀光了,那么来年夏潮的民匪又去劫掠谁呢。
尽管夏潮的民匪不伤人,但我也不希望自家的东西被人强抢。于是在听了胡僧的话后,我就立刻随着他扬鞭打马向着夏潮来的反方向疾驰而去。燕轻舞作为一个出生在漠北荒原的江湖儿女,自然也是知道夏潮的厉害的。看着她那打马如飞的样子,想必应该是吃过亏的。乔兰珂作为胡僧的女管家,就算没有亲身经历过那所谓的夏潮,但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也许在一行人中也就只有莫家的三少爷莫承祖还不知道胡僧口中的夏潮到底是个怎么回事。
有他老爹老妈的优良基因在,莫承祖自然不会是个傻瓜。就算不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但察言观色的功夫他还是有的。在现一行五人中有四人已经落荒而逃后,本来还有些蒙圈的莫承祖也只能催马跟上。
说句实在话,我王羽活了十七年,从来也没服过谁。不过我今天却要佩服一个人,那就是命运。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天生就和我有仇,每当我刚要闲下来过过悠闲生活的时候,他就会给我来一个欲哭无泪的小惊喜。
大概催马跑了能有五分钟的时间,跑在最前面的胡僧突然一拉缰绳强行将胯下之马停了下来。尽管我并不知道他为何要停,不过我还是有样学样的拉了拉缰绳,也把马给停了下来。
还没等我开口想问,胡僧就先一步对我说道:“看来咱们今天是被人给包了饺子了,大家做好战斗准备,不想被人拔光衣服的就拼死一战。”
因为有马蹄声的干扰,我之前并没有再听到其他马蹄声。现在经胡僧这么一提醒,我才听到有一种和刚才差不多的声音就在前方不远处一点一点的向我们这边奔来。不用问,这应该和后面的追兵一样,也是夏潮的民匪。至于前后伙人是不是一起的,我就猜不出了。
先出现在我视线之内的是来自后面的追兵,当我看到那黑压压的一片人海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把这些来自于夏州的难民用潮来形容了。根据我的初步判断,这里的人最起码也得有五千之数。也不知道死不是讽刺,这五千人中居然有三分之二都是骑着马的。要知道马匹无论在何地都可称得上是稀缺资源,可就是这样一帮子难民居然有这么多的马。看来果然和谣言中说的一样,已经有世家豪门开始资助这伙强盗了。
在这帮子夏潮的民匪站稳之后,立刻有一个身穿狼皮大衣的少年撇着大嘴骑着马走上前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八个彪形大汉以及一个略显瘦弱的糟老头,一看就是保镖打手和狗头军师。
“小爷我今天心情好,你们五个,把马匹、行囊、女人留下,男人可以滚了。”
狼衣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也不知道他老爹是谁,居然一开口就这么狂。看来这些年随着夏潮的变质,已经有些人开始忘本了。
“这位小兄弟,咱们夏潮不是只抢马匹和行囊,不抢女人的吗?你这样做...不合规矩吧?”
问话的人自然就是老江湖胡僧,正所谓江湖自有江湖道,尽管我们并不会把马匹和行囊双手奉上,但有些事情还是有问问的。
“规矩?小爷我就是规矩。孙子,我看你也是个混江湖的,今个爷爷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快滚快滚,否则别怪爷爷我这刀下无情。”
可能是第一次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小辈在这么多人面前唤为孙子吧,平时不怎么生气的胡僧这回终于算是怒冲冠了一把。看着他那血灌瞳仁的样子,估计都有把这眼前的少年从马上拽下来生吞活剥的冲动了。
“我和你们夏潮黎南朝曾经有过一面之缘,不知小兄弟可否通融一二啊?”
尽管已经有了掏刀子杀人的冲动,但在面对五千人时,胡僧还是选择了忍辱偷生。。毕竟大丈夫能屈能伸,和小孩子犯不着一般见识。
“黎南朝?你说的黎胖子?哈哈哈....那真是不巧了,死胖子上个月已经被我二叔给点天灯了。既然你认识他,看来就算我今天想放你们走,我手下的这些弟兄也是不会同意的。”
得,看来胡僧的那位朋友还是人家的敌对势力,这套近乎不成,反而惹来了杀身之祸。如果此时这地上有个地缝,估计胡僧会毫不犹豫的钻进去,这脸打的,也真是没谁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已经吃定我们了,狼衣少年在说完话后,还很嚣张的转过了身开始享受手下人的叫嚣声。虽然那叫嚣声并不整齐,但可以听得出喊得都是些要杀了我们为死去兄弟报仇的话。由此可见,那位胡僧口中的黎南朝应该还真是人家的冤家对头。都已经被点天灯了,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恨。
对于黎胖子和狼衣少年的恩怨我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就在他背对我的时候,我双脚一点马镫人就窜了出去。和我有一样想法的还有胡僧和燕轻舞,只不过我的身法快一些先到了狼衣少年的身边。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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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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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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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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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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