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敢来这里冒险,是因为我老爸曾经带我进过这里几次。虽然每次都是取完东西就马上离开,但依稀间我还是记得有一条路是相对安全且隐蔽的。
老爸作为挖坟盗洞的行家,在身入险地之前,通常都喜欢给自己留条后路。也许是习惯所致吧,他在进入藏宝楼之前也给自己挖了一条秘密通道。由此可见,老爸的政治嗅觉明显要比我高上不少,至少他不会被人利用,或者将自己置身于九死一生的险地之中。
凭着记忆,我很快就在藏宝楼西南方向三百米外的一片小树林里找到了那块刻有羽毛图案的石头。据我所知,但凡是盗墓人都有一个象征着自己身份的图腾。老爸作为这行里面的老炮儿,自然也是有种类似于徽章的东西。我曾经听一位老爸的好友说起过,老爸在最开始从事盗墓这个行当的时候,所用的图腾是一只拥有三只爪子的苍鹰。可是在有了我这个儿子之后,三爪苍鹰就变成了一根羽毛。对此我曾经多次问过老爸缘由,可他每次都只是用微笑着来回答我。
在将那块刻有羽毛图案的石头逆时针旋转五圈之后,石头下面立刻出了一声“啪”的清响。不多时石头慢慢的开始移动,几秒钟后一个可以供一人出入的洞口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打盗洞对于老爸来说已经不只是一种行为那么简单,在他看来盗洞不但要打的安全合理,还有美观实用标新立异。与其说他是一个盗墓贼,我倒觉得他更像是一个艺术家。尽管他所创造的作品很难得到大众的追捧,但艺术品就是艺术品,只要有它自己独特的意义那么它本身的价值就不会改变。
由于盗洞是斜着打的,所以我在下去时候并没有用到绳索。经过了一番爬行之后,一个相对宽敞的空间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这是一个很不规则的长方体空间,长大概在四米左右,高约两米,宽不到三米。从四周那不规则的墙壁来看,它应该也是我老爸挖出来的。原本我还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挖这么一个空间出来,可是当我在一处角落里现了一个大箱子后,我就明白了他老人家的良苦用心。
对于盗墓人而言,被困在墓里几天甚至是几个星期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为了能让自己在恶劣的条件下活下去,他通常会给自己准备充足的食物和水。
大箱子里面放的都是一些压缩食物和真空包装的水,尽管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但由于地下的温度相对较低,这些东西并没有出现腐化变质的现象。
在搜索了一圈确认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后,我就沿着一条石廊继续前进。和那些盗墓里写的不同,这里不但没有鬼怪僵尸,甚至连蛇虫鼠蚁都没有。对此我表示很无奈,原本我还想抓几只鬼交给孙红娘她们去调教呢,谁曾想只是空欢喜一场。
大概走了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一个六十四寸电视大小的洞口就渐渐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因为没有光源的原因,我在钻出洞口后只能看清离我较近的一些事物。而这些事物则包括一个空空的木质书架以及一张石桌两把石椅。琇書網
从书架上那厚厚的灰尘可以看出,这里应该已经好久没人来打扫过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一定生了什么事情,所以王家的人才把原本放在这里的档案或者书籍都转移。
在进入王家府邸之前,心姐为了以防万一,曾经给了我一棵拇指大小的夜明珠。虽然在小世界中这小东西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却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当夜明珠暴露在空气中之后,一道淡绿色的光芒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里。在这道光芒的照耀之下,一个类似于图书馆的大厅就一点点的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书架的数量大概在二百左右,石桌石椅则是到处都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里之前应该是一处存放珍贵书籍或者绝密档案的地方。至于为什么现在变成了空的,我想这个问题也就只有王家的家主可以回答了。
以我爷爷的脾气,他当然是不会回答我这种小孩子提出来的问题。所以要想知道答案,只有自己去探索寻找。
也许是上天眷顾,我终于在一顿碎纸屑中找到了半张保存还算完整的照片。借着夜明珠的光芒,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半张照片上所描绘的是一只猫。额...应该说那是一种类似于猫的生物。至少在我的认知里,猫是不会有四只眼睛的。
四只眼睛的猫固然很稀奇,但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却是全无用处。要知道我来藏宝楼可不是为了探索什么人类未解之谜的,我想要的是答案,我血脉的答案。
是的,我之所以会夜探王家,为的就是调查自己血脉的问题。当然,如果能给王卓那小子添点堵的话,我自然是乐意之至的。
既然这里已经被搬空了,那么我也就再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于是在找到了一处可以通往藏宝楼上层的楼梯后,我就二话没说迈开了脚步登了上去。
为了能够更好的估算出现在自己所在的位置,我在上楼梯的同时,也开始数着楼梯的阶数。当我来到楼梯的尽头时,正好将数字书到了一百八十。如果按十阶是一米的话,那么我现在应该是正处于地下两米左右地方。
小心翼翼的推开楼梯尽头的铁门后,我现门后的空间和楼下差不多,也全都是空空的书架。唯一不同的是,这里除了一地的碎屑之外,还有一些散落的文件孤零零的躺在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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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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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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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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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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