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羽,你个臭小子,怎么,你还打算一辈子都不见我这个姐姐了吗?”
这个声音对于我来说,那真是熟的不能再熟了。记得在我拜入上清门之前,每次在早饭刚刚吃完的时候,都是这个声音将我叫出去玩的。而就算是在我入了上清门之后,每次过年过节放假的时候,也总是这个声音将我从家里面叫出来。
李振作为李家商队的领队,自然是能认出自家小姐的声音。于是还没等我想出应该如何应对这声音的主人时,李振就侧着头满脸狐疑的问我道:“王羽?林老弟,小姐这是在叫谁啊?”
“......”
对于李振的问题,我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无奈之下,我也只能耸耸肩摊摊手,用沉默来敷衍他。
也许是我的表演太过于完美,李振这个实心眼的家伙居然毫不犹豫的就信了。只见他先是清了清嗓子,然后还没等我拦他就对着马车外恭敬的说道:“小姐,马车里只有我和林青舟林兄弟,不知您所说的王羽是哪位?”
原本李振作为家臣在回答主子的问话时,是应该双手垂立毕恭毕敬的。就算身在马车之上,也应该立刻下车顿应答。可是在考虑到我不希望见其他人后,李振出于尊重朋友的原因,并没有打开车门让我暴露于人前。
不得不说李振很够朋友,早知道他是这样的人,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不会随便编个名字骗他了。可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买的就是后悔药,因为有价无市,并且还没有人会制作。
“李振,你给我看好那小子。前面那个赶车的,赶快停车。你要是不停车,老娘就连你和这破车一起拆了!”
不用怀疑,我的这位心姐既有拆车拆人的胆,也有车拆人的实力。在这个东洲小世界的一亩三分地上,李家的势力虽说还没到数一数二的地步,但排在前十是肯定没什么问题的。而现任的李家家主李老爷子又视我的这位心姐为掌上明珠,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估计就差搭个神台把她供起来了。于是在李家大小姐的面前,一切权富二代就都一下子变成了纸老虎。按她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老娘这辈子就没碰到过我想得罪而又得罪不起的人呢”。
燕大壮尽管还有些不情不愿,但在李家大小姐的逼视之下,没用几秒钟就选择了屈服。于是在充满烟酒味的一声“吁”后,马车就缓缓的停了下来。还没等马车停稳,门就已经被人从外面猛然拽开。只见一身穿白玉段子锦袍的妙龄女子跃然而入。
“大小姐,你...”
还没等李振把话说完,就见女子断喝道:“出去!”
看着李振那灰溜溜而去的背影,我突然有种十分羡慕的感觉。如果此时的我不是我而是他李振该多好啊,尽管长相会变丑一点,但最起码不用和东洲女霸王呆在一个密闭空间里。
关于东洲女霸王这个称号,我是了解颇深,因为它的第一任主人就是我那能徒手毙蛟龙的外婆。相传外婆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在东洲西海岸偶遇了一只已经快要化龙的人面蛟。原本外婆只是想向它讨要十几片鳞片做身铠甲,可谁曾想那家伙不识抬举。于是在一怒之下,外婆就把它给宰了。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东洲女霸王的第二任主人自然就是我那既能治人也能医兽的女侠老妈。她老人家的英雄事迹那真是数不胜数,相比较而言,我外婆那都算低调的了。
原本老妈是想把东洲女霸王这个称号再传给她的闺女,可谁曾想我居然是个带把的。于是她在无奈之下就只好把称号传给了她眼中的童养媳,也就是李家大小姐李慧心。
和我外婆以及我老妈相比,心姐明显更适合这个东洲女霸王的称号。因为她不但个人武力高强,就连身后的背景也是极其强大的。一个既有实力又有势力的女霸王,对于整个东洲的恶霸土豪来说无异于一场噩梦。估计要是在这些人中起一个“在你心中最恨的人是谁”的投票的话,估计心姐绝对能名列三甲。
“小子,不错啊。林青舟,林是阿姨的姓,青舟是叔叔当年曾经用过的笔名。合二为一,够有想象力的。怎么着,打算一辈都不再叫王羽了吗?嗯?”
说实在的,林确实是我老妈的姓,但青舟可不是我老爸的什么笔名。这个名字在一般情况下只出现在老爸当年给老妈些的情书上,估计除了我之外,也就只有两位当事人明白这个名字的意义所在。琇書蛧
“那个...心姐,我错了。”
和心姐的十数年相处让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认错对于我和心姐来说,那无异于家常便饭。当然,一般认错的人都是我,而心姐则总是对的。
“行,认错态度不错,说吧,哪错了?”
我敢确定,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最害怕听到的问题除了“你爱我吗”、“你什么时候娶我”、“你喜欢我哪里”之外,就应该属“你知道你错在哪呢吗”。要知道这个问题压根就是无解的,你说你不知道,那完了,对方肯定会认为你毫无认错态度。而要是你把你犯的错误都说一遍,那就更完了,因为在听了你的回答之后,只会让对方觉得你更可恶。
“那个...心姐,原谅弟弟我一次吧,我保准没有下次了。”
经过我十数年的不断努力、不断尝试、不断探索,终于在认错的道路上找到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在犯了错误之后,认错永远不是最终目的,得到对方的原谅才是我所需要的。
和我预计的差不多,在我演了一出声泪俱下苦求原谅的大戏后,心姐果然有了高抬贵手暂且放我一条活路的打算。可就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莫承祖这小子却突然出现在了马车外,只听他用那很死人不偿命的语气说道:“师父,前面那车队到底要停多长时间啊?万一要是赶不上那婚礼的话,咱们可怎么捣乱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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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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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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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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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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