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手机,现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基于小圣贤庄是六点吃早饭,我决定今天晚上就打坐修炼不睡觉了。
由于刚学会的原因,我在尝试写了七次“摄”字之后,才勉勉强强的成功了一次。随着我笔走龙蛇在虚空中点点画画,一个拳头大小的古怪“摄”就悬浮在了半空之中。当我写完最后一笔的时候,就见一道七彩霞光闪过,之后那字就开始徐徐上升,一直到距离我的头顶差不多有一米距离的地方才定在了空中。
当字定下来后,我就感觉有一阵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气流运动所产生的俗物,而是方圆数十里的灵气开始向我所在的位置涌动所产生的现象。xǐυmь.℃òm
随着四周灵气浓度一点点的增加,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就像是要飘起来一样。为了不浪费这宝贵的灵气,我立刻盘腿于床上开始运转起了真气进行吐纳。
“砰砰砰...王羽,你在不在啊,你怎么没去吃早饭呢?”
当我被敲门吵醒的时候,才现自己居然在打坐修炼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看来这灵气的浓度高了也有不好的地方,起码更容易入睡了。
一大早上来我的住处敲门的正式昨天挑事的程碧落,看她那笑嘻嘻的样子,估计应该是没有被追究责任。看来这儒家还如外面传的那样是极其护犊子的,起码这事要是换在上清门就算不被逐出师门,也要在寒台或者灼岩之上静思己过半个月。
“本大小姐今天心情好,这个给你,不用谢了。”
程碧落也不知道今天这一大早上是抽的什么风,先是猛砸我的房门,之后又在给我一个鞋盒子后扬长而去。看着她那身材极好的背影,我真觉得是暴殄天物。哎...这么极品的女人居然是个脑残,真是让我等单身狗痛惜啊。
在重新关上房门后,我坐在小厅的椅子上开始端详眼前这个鞋盒。不得不说这位程大小姐还真是有钱,以我被洛冬培养出来的对奢侈品的直觉,我可以断定这双鞋一定价值不菲,估计怎么也要几万块才能买到手。不过让我纳闷的是这上面明明写了是女鞋,貌似我穿不了吧。
正所谓眼见为实,在考虑了至少十种可能后,我还是觉得打开看一下会比较好。当我刚刚把鞋盒子打开一个缝隙的时候,一股难言的香味就飘到了我的鼻子里。额...当然,我不是有什么特殊爱好,那股香味也不是鞋子的味道。在我完全将鞋盒子打开后,一碗皮蛋瘦肉粥和一碟包子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上午八点钟左右,就在我正打着饱嗝想要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应海臣这个腹黑老头就出现在了我房间的门口。
“那个...咯...你有什么事吗?”
“师爷有请。”
本来我还以为是翟幼龄又想和我聊些什么其他事情,可是当我跟着应海臣往反方向走时,才想起来要钱这位应先生可不是只有一个师爷的。
作为小圣贤庄三位大儒中的头一位,方同正无论是在儒学研究方面还是在儒家秘法的掌握方面都是屈一指的。之所以没有成为七圣之一,完全是因为其心系风门一脉的未来不肯隐居于山野之间。
相对于半闲人翟幼龄所居住的小木楼,方同正的住所明显就要高大上上许多。先不说那三进三出的院子,单单是那门前的九棵三人才能抱得过来的龙爪槐就不是一般人家能种的起的。
“一品斋,我说老应...那个我叫你老应你应该不会建议吧。”
在应海臣敲了三下门后,我们俩就看是对着呆。为了不让自己的身上长出蜘蛛网来,我就拿这院子的名字为题,和他搭起了话来。
“只是一个称呼而已,王先生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应海臣虽说曾经对我下过黑手,但经过这几天的接触后,我还是觉得他勉强也能算是一个谦谦君子饱学之士。相比较于那位大秃头徐德言来说,他在做人的品格上真是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说老应,咱们今天见的这位方老先生在早年间是不是曾经当过官啊,要不怎么会给自己的住所起这个名字呢?”
官居一品一直是在仕途中挣扎之人的梦想,方同正既然以一品为名,想来也是个曾经有过黄粱一梦的官迷。
“王先生猜得不错,方师爷曾经在民国时期担任过一方的父母官,不过后来因为得罪了人,所以才入了儒家进了小圣贤庄。”
民国时期?看来这位方老爷子还真够老的,估计和小世界里的那些老家伙们也差不了多少。
“那他老人家不会有什么官架子吧,我跟你说啊老应,我是最怕有官架子的人的。一看到他们那牛哄哄的样子,我就恨不得手上有什么东西就向着他们扔什么东西。”
其实我总共见过的官也没有几个,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试探一下老人家的脾气秉性。
“王先生放心,方师爷是一代大儒,官架子什么的是不会有的。不过他老人家脾气有些暴躁,如果王先生想要扔东西的话,还请回到住所之后再扔。”
应海臣明显是听出了我话中的意图,于是就将我想知道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
在得知老人家脾气不好后,我就觉得在进去之后,还是夹着尾巴做人为妙。要知道方同正可是现在风门一脉的话事人,那可是个能瞪眼宰人的主。
大概五分钟后,一品斋的大门才被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书生从里面缓缓打开。书生的样子很清秀,文雅中透着一丝灵动,一看就是个修炼的好苗子。
“应师叔,王先生,太师爷有请。”
我记得在见翟幼龄的时候,应海臣可是只能在外面等着的,没想到今天见方同正却让他和我一起进来了。由此可见这两位老人家为人处世的风格那是迥然不同,一个喜欢清静,一个善于人事。
和翟幼龄的保持神秘不同,当我跟着那个年轻书生走到正厅的时候,方同正正坐在一把太师椅上一边喝着茶水一边笑呵呵的看着我。老人家是鹤童颜,胡子眉毛头全都白了,但脸看着还像是三十来岁的棒小伙。上身穿着一件宝蓝色的唐装,下身穿着一条黑缎子面的宽松裤子,足蹬一双绣着云纹的墨底布鞋。要不是头上没戴什么瓜皮小帽,否则的话就真跟晚清时期的大地主差不了多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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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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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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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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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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