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曹冲>第2章 风云 (三)牛人出场
  第2章风云(三)牛人出场

  我们的主角公孙瓒于是便在卢植先生的门下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缑氏山离帝国首都雒阳很近,没准公孙同学还想跑去玩玩,毕竟在那个交通不便的年代,不是想去首都坐个和谐号就可以去的,更何况,雒中乃勋贵豪门集中之地,不仅白天熙熙攘攘,夜晚也是热闹非凡。丰富的夜生活,对血气方刚的小青年最有吸引力了。

  可惜公孙同学被挡了回来,他连城门都没进去。

  回答很简单:“现在是黄昏,按规定城门已经关闭。”

  公孙同学很奇怪:“以前不是通融通融都可以进城的么?”

  回答更奇怪:“那你去东门西门南门吧,北门这里不行。”

  雒阳城这么大,绕到东门西门南门估计天都亮了,卢校长也该查考勤了。

  看到公孙同学直发蒙,守卫又神秘一笑:“其实,不让你进是救了你……”

  不让进就算了,怎么说是救了我?

  一脸茫然的公孙瓒又赶回了缑氏山,过了几天,他终于知道了原因。自己真的捡了一条命。

  因为就在这时,雒阳正在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治安清理整顿运动、敢违反宵禁的朋友通通被抓,接受了改造。

  让我们抛开这场运动,先从政治大环境说起。

  当时的东汉朝廷,乌烟瘴气的厉害,可以说是鸡鸣狗叫鸡犬不宁一片鸡飞蛋打,反正怎么看也不像是雄鸡一唱天下白。

  这是为什么呢?(注意,要用小沈阳语调!)

  因为皇帝大人不管事,只管赚他的私房钱(学名:卖官鬻爵);大臣们不管事,只敢当个牌位装尸体吃白饭(学名:尸位素餐);读书人不管事,只能在下面发发牢骚骂骂领导(学名:结党讦政);老百姓也不管事,只想哪天聚在一起造反(学名:揭竿而起)。

  谁都不管事,那管事的是谁呢?

  一群太监。

  后世,魏的开国皇帝曹丕在他的不朽名著《典论》中精辟地描述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桓灵之际,阉寺专命于上,布衣横议于下,干禄者殚货以奉贵,要名者倾身以事势……”

  当然,当时还没出现太监这个名词,具体到职位上有中常侍尚方监中黄门小黄门等大小不一,统称:宦官(具体这帮人怎么回事地球人都知道,就不废话了)。

  作为东汉历史上两大权力集团之一(另一个是外戚,就是皇帝大小老婆大小妈的家族),宦官集团在中国封建历史上长期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封建社会开始的秦代(大宦官赵高)一直到封建制度终结的清代(大太监李莲英),权势熏天的宦官(太监)如滔滔黄河连绵不绝……

  提起宦官,估计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一脸奸笑涂脂抹粉武功高强陷害忠良的倒霉形象。本着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我们要说,其实宦官不都全是坏人的,毕竟宦官中有著名发明家(蔡伦),有一代名将(秦翰),有世界大航海的先驱(郑和),也有忠心为主(怀恩),深明大义(寇连材)的。不过总的来说,这还是一帮小则误国误民,大则祸国殃民的家伙。(具体原因以后分析)

  那么本朝的宦官到底牛到什么地步呢?让我们有请最高领袖汉灵帝刘宏同志来谈一谈自己的感想!

  刘宏眼噙泪水,以饱含深情的语气和感恩的心说出了下面的话:

  “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

  我想这句话就不必翻译了,真是:

  “唱支歌给宦官听,我把太监比母亲。”

  找个阉人当爹,估计刘宏同志的亲爹解渎亭侯刘苌先生听见了都能起尸!

  这位皇帝口中的张常侍名叫张让,赵常侍唤作赵忠,它们是东汉众多宦官中的领军人物,是广大有志热血小宦官们心中的日月、仰慕的北极光,是汉帝国的实际最高统治者。

  以它们为首,总共有十二个中常侍级别的高级宦官,组成了大汉朝的最高领导小组,它们在历史上有一个煊赫而腐烂的名称——“十常侍”m.χIùmЬ.CǒM

  它们的格言是:孝敬我,升官发财花姑娘地有;忤逆我,抄家灭族死啦死啦地有!

  很快忤逆它们的就来了。

  一位红得发烫、烫得发糊、糊得发黑的宦官老爷(十常侍之一)的叔父大人牛X烘烘地违反宵禁令,结果就被管理雒阳北片儿治安的年轻领导(洛阳北部尉,21岁)给当场拿下。领导叫人拿出执法的家伙,准备现场执法。

  此物名唤五色大棒,俗名水火棒,具体解释就是古代公安人员对冥顽不化的犯人使用的专门用来按摩其背部、臀部及以下非要害部位以使其坦白从宽诚心接受政府和人民改造的专用教育工具(以下简称教具)。(我喘口气先)

  要说这位小领导还真挺有情趣,又不是过端午节,打屁屁的东东你搞这么五颜六色的干什么?莫不是摆着养眼的?还是这位小领导有什么特殊癖好?(自己理解去,别问我)

  估计犯事的老爷子也是这么想的。这位老爷子过惯了夜生活,又仗着自己侄儿是最高领导身边的红人,被抓了现行不但不诚心悔改嘴里还不干不净。

  于是年轻领导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棒子开始虽是五颜六色,煞是好看,到最后却只剩一种颜色。

  红色,是人类鲜血的颜色,

  更是噩梦的颜色。

  于是这位倒霉的老爷子就成了年轻领导出山的第一道祭品,用自己的生命为构建和谐雒阳做出了贡献。

  以后,祭品还会很多……

  此事引起朝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的结果就是没人(主要是领导的亲戚们)再敢犯事,至少是在雒阳北部……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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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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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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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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