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宋枭>第224章 知足
  河东十万大军,像一台庞大又精密的机器,开始了高速紧张的运转,等待战争的降临。

  黄龙谷里,属于两个女人的战争,已经如火如荼。

  她们的对手,是老天爷。

  “姐,为什么我们要从这里走?”贵人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积膝深的雪堆里,气喘吁吁的道,“完颜宗翰,不是在云中吗?我们不是应该从飞狐道过去吗?”

  朱雀不说话,同样的深一脚浅一脚,气喘吁吁。

  漫天的大雪没有停下的迹象,两侧头顶上的山林,随时有雪崩的可能。

  “要是被埋在这里,可就不划算了。”贵人的语气里倒是没有害怕,甚至还有点调侃和戏谑。她是漠北极寒的深山老林里长大的,见惯了这样的风雪,甚至能在雪地里睡觉。但若是被雪崩活埋,她也自忖没有那个通天遁地的本事能逃生出去。

  “怕了就回去!”朱雀冷冷的回了一句。

  贵人吐了吐舌头,不再废话了。朱雀这样的语气和态度,她早就习惯了。她也更加明白,朱雀从来都是面冷心热。如果现在自己要回去,朱雀非但不会生气与失望,反而真的会高兴。但她从来不会说出口。就算是出于关心,她也习惯用冷冰冰的喝斥来表达。

  “呜——”寒风卷着飞雪扭曲的乱舞,穿行在树木间发出鬼哭似的呜咽。

  “天快黑了。”贵人停下脚,“我挖个雪窑,今晚我们两个在里面栖身。”

  朱雀点了点头,跟着贵人走到一处能够避风躲雪的石块雪堆间,从雪地里掏出一个雪洞用树枝撑了马皮顶起,又捡来许多干枯的树枝烧火取暖,烤些干肉煮些雪水来喝,又安顿了马匹。

  这时夜幕已经降临,黄龙谷里只剩呜呜的风雪之声,吹得震响。

  二人对坐无言,但很奇怪都没有寂寞与恐惧的感觉。

  “姐,我真的爱上他了。”贵人突然说道。这时她抱着膝盖坐在火堆边,火光映红的脸上,笑容是甜蜜而羞涩的,“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再苦再累再凶险我也不怕,心里还很踏。原来这就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

  朱雀没有表情也不说话,从厚实的棉裘里取出一支造型奇特的笛子,放在唇边轻扬的吹了起来。

  曲调悠扬而悱恻。贵人虽然不懂音律,却也听出了这曲子中蕴含的淡淡忧伤与深沉情感。

  “你也在想他吗?”贵人问,表情憨态可拘。

  朱雀停止了吹奏转脸看着贵人,表情难得的柔和还带一丝笑意。

  贵人就嘿嘿的傻乐,露出一对虎牙。

  “好好珍惜你的第一份爱。”朱雀突然说道,“它可以无限美好,也可以给你永生难忘的伤痛。”

  “噢……”贵人似懂非懂的点头,眼神闪烁。

  朱雀将那支笛子举到了面前,凝视它,眼眸之中意境万千。

  “姐,我一直想问你,这笛子是什么做的?好奇特。”贵人问道,“我很少看到你吹,但我知道你一直随身带着它,不管到哪里。”

  “知道鹰笛么?”朱雀说道,“古老的突厥人曾经用过的一种乐器。是用雄鹰最大的翅骨来做的。”

  贵人点头。出身北狄大漠,这个她当然听说过了。而且她就是玩鹰的,对于鹰身上的每一处地方她都了如指掌。鹰骨是中空的,粗大的鹰骨的确可以像竹子一样做成乐器,音质很特别。

  但朱雀的这支“鹰笛”明显比一般的鹰骨要粗大了许多,也不知道那只鹰大到了什么程度,反正玩鹰长大的贵人都想像不出来。

  朱雀自然看出了贵人的疑惑,她淡淡的一笑,“这是人骨做的。”

  贵人就打了个寒颤。

  “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他的腿骨。”朱雀仍然在微笑,握着笛子的手指关节,却因为用力在节节发白。

  “不、不会吧……”贵人的声音有点哆嗦。

  朱雀仍是微微的一笑,将笛子包好又收回了囊中,如同叙述一件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淡然的道:“他说要娶我,却和我的父亲一样死在了完颜宗翰的刀下。我留下了他的一根腿骨,一直带在身边。”

  “说……说完了?”

  “就这样。”

  “呜——”风声呼呼,从来不怕冷的贵人,凑得离火堆近了一些。

  “知道吗,楚天涯给我的感觉,跟他很相似。”朱雀已经躺下了,如同自言自语的在说道,“一样的睿智与多情,一样的慷慨与热血。有时又很孩子气,不会照顾自己……”

  贵人睁大了眼睛,侧着身子躺在了朱雀的身边,轻轻的拉了拉她的衣襟小声的道:“姐,那我不跟你抢……他是你的。”

  “傻。他不是任何人的,他就是他自己。”朱雀笑,翻身把贵人抱在了怀里紧紧偎着,在她耳边说道,“等你再长大一些,经历一些更多的事情你就会明白。其实真正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或是每时每刻与他在一起。能够知道他过得好,就足够了。”

  贵人眨巴着眼睛,似懂非懂。

  “睡吧!睡醒了赶路——我们的时间很紧,战争一触即发!三天之内,我们必须走出黄龙谷,然后快马北上!”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哦?!”

  “燕京府。”

  “找四太子?!”贵人吃了一惊,“四太子兀术、完颜宗弼?”

  “别嚷了,睡觉!”

  ……

  大雪已经下了几天了,仍然没有停下的意思。

  每天清理雪堆,成了河东大军早晚必须的功课。楚天涯尝试了几回用雪块搓澡,还就上了瘾。这是跟阿达学的,这个精悍的瘦小个子,身上全是精铁似的腱子肉,雪块搓在身上腾腾的热汽直冒,令人叹为观止。

  尽管是在军队里条件艰苦,但萧玲珑仍然保持着每天沐浴的习惯。每到晚上她煮上一大锅雪水泡在桶水洗个干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烫得诱人。搓了雪块澡的楚天涯很容易就将被窝睡暖,她就光着爬进来,两人身上都变得暖烘烘的。

  女人与魅力就如同男人的气质,都要靠养。外表与容颜会随着年华的流逝而老去,魅力与气质却能永存,还能如同陈年的老酒一样越发芬芳。

  显然,萧玲珑走的就是这一路线,而且很有可能成为这一类女人当中的杰出翘楚。

  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倾倒一个男人便是轻而易举。

  楚天涯翻身她,看到萧玲珑眯着眼睛在笑。笑容和以往有些不同,让楚天涯感觉到一丝莫名。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敢回答么?”萧玲珑说道。

  “一百个。”楚天涯笑。

  “少贫,我就问一个。”萧玲珑用双手撑着楚天涯的胸膛不让他压下来,说道,“最近几天,你是不是经常想起朱雀?”wWW.ΧìǔΜЬ.CǒΜ

  楚天涯的表情很不自然的一怔,他马上就后悔了。因为他知道,不用等他回答,这表情已经出卖了他。

  萧玲珑就用手指轻轻的戳他的心口,“别怪我多疑,你这里早就已经告诉我了。”

  楚天涯有些尴尬,只好躺了下来,侧着身子看着她。

  萧玲珑只是微笑,“我还在天枢峰上的时候,就知道你们的事情了。”

  “你生气了?”楚天涯问。

  “你说呢?”萧玲珑轻轻的扬起嘴角,“我知道,你从一开始只是把她当作我的替身。这不奇怪,就连我自己第一眼见到她时,也不大不小的吃了一惊。但是现在——天涯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不是爱屋及乌的喜欢飞狐儿的替身,而是真的喜欢上了朱雀?”

  “说实话,我不知道。”楚天涯实话实说。他知道,自己这点心事根本瞒不过萧玲珑。与其狡辩掩饰,不如直接坦白。

  萧玲珑也就不再问,而是像当初一样缩着身子偎在楚天涯的怀里,宛如梦呓般的说道:“这些事情全都等到明年春天,晋祠水的冰雪融化之后再说吧!……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的话!”

  楚天涯的心里,蓦然有什么地方轻微的痛了一下。

  萧玲珑的手轻轻的抚在了他的背上,竟然在安慰。

  “就连我心里最细微的感觉,她都能查觉得到。”楚天涯就在心里叹息,“我是不是太贪心了,有了萧玲珑这样的女人,我还不知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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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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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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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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