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栾猛不够卖力,而是指挥精锐突骑作战的胡将异常狡猾。这名胡将完全放弃了攻击,收缩防线固守在了寨墙的关键一角。摆明了是想把西乡军的精华部队拖在这里,不想让其去支援寨门附近的西乡军。
白袍亲卫虽然实力强悍,但精锐突骑也并不差。虽说精锐突骑打不过白袍亲卫,但一旦他们全力防守的话,白袍亲卫还真不能在短时间内击溃他们。胡将非常聪明,他知道寨门附近的西乡军撑不了多久了。只要自己拖住了寨墙上的精锐西乡军,最终的胜利还是将属于他们。这也是为什么刘夜会亲自下令要射杀他的原因。
“霍英呢?他跑哪儿去了”久久得不到霍英的回答,刘夜环顾了四周后并没有发现霍英的踪迹,对着旁边的金剑问道。
“回主君,这名胡将比较难对付。霍英早就已经出去寻找机会射杀他了!”金剑恭敬地答道。
“这胡将有这么难对付吗?”刘夜好奇地问道。在刘夜的印象中,霍英的射术在西乡军中是仅次于小妖精的存在。在百步之内,精准狙杀能力超强。是刘夜军中的‘狙击手’。还真没几个人能够躲开他的狙杀。
“霍英没说!不过观他那难看的表情应该是狙杀胡将失败了!”一旁的银箭推断道。相对于木讷的哥哥金剑,银剑比较机灵。能够做到察言观色。
“算了!不管他了。”刘夜有些头疼地摸了摸脑门,紧接着下令道:“罗逐,干掉他!”
现在情况比较紧急,寨门附近的西乡军快要顶不住了。击溃寨墙上这些挡路的精锐突骑成了首要的任务。如果能够射杀指挥这些精锐突骑作战的胡将。那绝对能大大地打击这些精锐突骑的士气。到时候,击溃这些缺乏统一指挥的精锐突骑将会变得易如反掌。
其实射杀这名胡将最合适的人是小妖精。毕竟小妖精的射术为西乡军之最。但今天小妖精并没有带银弓出门。军中的其他硬弓受不了小妖精那变态的力气。刘夜也没有办法,只能让罗逐去射杀了。
罗逐倒是没有像霍英一样离开。不过罗逐虽然也是弓箭大师,但他擅长的却是连续速射以及多重箭之类的花样射击。对于精准射击,他真不怎么擅长。不过既然主君发话了,那他只能领命了。在西乡军中,对于军令,可没有让你讨价还价的余地。
‘快箭’罗逐擅长的是速射,并不注重单点狙杀。所以他的弓并不像小妖精的‘银弓’以及霍英的‘白弓’那样拥有超强的弓力。相反他手中蓝色的长弓弓力并不怎么强,甚至要低于普通的长弓。因此,罗逐对于射杀重甲单位的能力比较弱。
为了能够完成此次任务,罗逐拿着他的蓝弓悄悄地摸向了胡将。如果距离太远的话,罗逐射出的重箭是穿不透胡将的三层重甲。罗逐以前是猎户,对于如何捕杀猎物非常有研究,也非常有耐心。虽然刘夜催得比较紧,但罗逐还是不慌不忙地寻找合适的地点以及合适的角度去猎杀胡将这头猎物。
今天罗逐的运气不错,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离胡将大概有六十余步。无论是视野还是角度都非常棒。其实如若想要保证万无一失的话,还要再往前推移个十来步。不过前方正在激烈地交战,显然不可能让你从容地拉弓放箭。
为了能够达到一击必杀的效果。罗逐选择使用他的绝技——连珠箭。从箭囊中挑选出三支最锋利的重箭后,罗逐长吸了一口。对着胡将,罗逐缓缓地举起了蓝弓。
“嗖”,“嗖”,‘“嗖”,三声响起。三支锋利的重箭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罗逐给射了出去。射出这三支重箭后,满头大汗的罗逐将腹中的浊气吐了出来,还稍微地喘着气。显然刚才的瞬发连珠箭对他的消耗极大。
罗逐虽然不擅长定点射杀,但如果连六十余步距离的目标都射不中的话,那还算什么弓箭大师。三支重箭全都命中了胡将。但罗逐还是小看了胡将身上的重型甲胄。三层甲胄对弓箭的防御完全可以用‘变态’二字来形容。命中胡将的三支重箭并没有杀死胡将。虽然罗逐的重箭射穿了胡人身上的三层甲胄,但至此已经丧失了全部的动能。并没有给胡将造成什么致命伤。
遭到罗逐袭击的胡将并没有发怒。转头不屑地看了罗逐一眼后,当着罗逐的面嘲讽似的慢慢地拔出了挂在甲胄上的重箭。这让罗逐顿时火冒三丈。不过当胡将正准备拔出最后一根重箭时。一只利箭射穿了胡将的心脏。胡将无力地倒了下去。
“这是?这是三棱破甲箭!”看着胡将胸口上那支熟悉的箭矢,罗逐不由得地说道。
紧接着罗逐似乎想起了什么,咬牙切齿地道:“该死的家伙!”
而与此同时躲在某处的霍英缓缓地放下了手中的巨弓,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浊气后,放轻松地说道:“终于杀掉这个该死的胡狗了。让你再嘲讽老子。”
霍英用三棱破甲箭射杀胡将,这对西乡军来说是件非常有利的事情。胡将死后,精锐突骑不但失去了指挥官,而且士气骤降。以白袍亲卫的战力击溃他们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不过也有坏消息,那就是守卫寨门的西乡军终于顶不住了。
看着正在崩溃的西乡军,刘夜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只好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快!快!快倒火油,将所有的火油全都倒到寨门口。”站在寨楼上的刘夜对着附近的西乡军下令道。
火油是重要的守城物资,一旦用完了极难得到补充。现在情况危急,刘夜只好将所有的火油全部用掉了。刘夜希望凭借着大火堵住胡人进城的道路。不过今天把火油全都用掉的话,这也就意味着下次胡人来攻时,西乡军将无法再用火攻摧毁胡人的攻城器械了。
古人云‘水火无情’。熊熊的烈火在东营寨门附近燃起。不仅燃烧着数十名被火油浇到的倒霉蛋,也阻断了胡人进城的道路。
看着在烈火中‘奔跑跳舞’的胡人,闻着被大火烧烤出来的丝丝‘肉香味‘。刘夜竟然没有任何不适,反而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刘夜穿越过来已经三年了,现在的他正慢慢地变成了东晋的‘刘夜’,只是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察觉到。琇書網
……
“谁?这到底是谁干的?”看着眼前正在燃烧着的城寨,席部不甘地吼叫道。
“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席部一把抓过了身旁的斥候队长,非常生气地质问道。
“大人,小人真的不知道啊!”斥候队长恐慌道。
“废物!要你何用?”愤怒的席部一巴掌把斥候队长扇倒在地。拔出佩刀就要砍杀他,吓得跪在地上的斥候队长连忙求饶。
“阿爹,先别管他了。咱们还是先想想该怎么应对提拉部的人吧!”一旁的席晚拦住了席部,对着他焦急地说道。
“是啊!咱们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听到席晚的话后,席部丢下了手中的佩刀,有些失魂落魄地说道。这次请提拉部出手,席部可是拿出了不少的诚意。如果现在满足不了提拉部的胃口的话,那席骨多部可就有危险了。可现在却出了这档子的事,这让席部非常头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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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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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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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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