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刘夜并没有立即发动进攻。战争不是儿戏。在战斗前,必须要先做好战前准备。比如披甲等等。琇書網
披甲士卒一般都是战前才会穿甲的。毕竟古时候的甲胄,由于工艺问题。皮甲也就算了,铁甲可是不轻的。就连卫甲们这群变态平时也不会随身穿着甲胄。顶多就穿着皮甲。白袍亲卫标配的明光铠可是这个时期最重的甲胄之一。
战前给战兵们披甲一般都是辅兵们的活,不过今天忙着突袭,没有带辅兵。所以这个重任就落在了白袍侍从身上,不仅如此,他们还要给卫甲们的主战马上甲。
这些马甲是由新手大礼包送的。一般一套马甲的价格是要高于铠甲的,理论上来说,西乡是没有财力装备这些马甲的。但谁让人家有系统呢?。
不过系统也有坑爹的地方,那就是系统不能制造活物。所以新手大礼包只送了马甲和明光铠。并没有匹配的战马。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马甲都是放在仓库里吃灰的。
在随后的俩年里,虽然刘夜收集了不少战马,但适合作为甲装具骑的战马的还是太少了。能驮得动马甲+明光凯+锁甲+皮甲+一个成年壮汉的战马绝对不是普通的战马。
十匹马中能成为战马的只有俩三匹,十匹战马中能成为甲装具骑主战马的有可能一匹都没有。可以这么说,能够成为甲装具骑主战马的不能说百里挑一,但基本上也就五十里挑一的样子。
很显然眼前的这些战马根本不够格,为了节省马力,只能让它们战前装马甲。战前还要忍痛喂他们加鸡蛋的以及肉沫的精粮。这些东西现场还有不少人都吃不上。做这些最主要的还是为了防止他们冲刺时体力不支掉链子。
在众白袍侍从的服侍下,卫甲们已经穿戴好了三层重甲,战马们也在白袍侍从的服侍下,装备好了马甲和防箭的毡布。不过这些白袍侍从还要陪同这些战马大爷们热热身。
在做完这些事后,他们还需要相互之间,帮忙着甲。还没开打,这些白袍侍从已经累了个半死。
准备工作后,刘夜并没有立即发动进攻。而是让众人先原地休息片刻,静等时机的到来。不一会儿,等那些本族兵被调了一半左右跟随大部队进攻时,刘夜知道了他的机会来了。
……
“斥候是干什么吃的,等本大人回去,一定要把他们套袋践踏而死。”
“所有轻骑快调转马头。快!快!”虽然胡骑大人已经知道了结局,但他并不想坐以待毙。
在狭窄的空间里,步兵面对甲装具骑的贴脸攻击,绝对会死的连渣都没有。至于这些轻骑兵们,面对甲装具骑也同样如此。轻骑兵的优势在于速度。没有速度的轻骑兵攻击力会大减。在这里,轻骑兵的作战能力并不比步兵强。
让这些轻骑们调转方向,当然不是为了阻挡这些甲装具骑的攻击。这些甲装具骑已经快冲到脸上了,根本没有时间给他们提速。
胡骑大人只希望他们能更够稍微阻挡一下甲装具骑。给他一些时间组织步兵枪阵。这里地势不利于胡骑的发挥,但同样也不利于甲装具骑的发挥。只要逼停了这些甲装具骑,他们就有机会了。虽然停下马的甲装具骑依然强悍,但绝不是他们跑起来能比的。
可是这位胡骑大人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高估了自己族人的战斗素养,也低估了卫甲们的实力。
面对甲装具骑的进攻,这些胡骑,可没有那么高的奉献精神。由于都挤在了一起,许多胡骑直接下马溜了。
刚一接触,外围的胡骑直接崩溃了。不过这些被胡骑丢下来的战马也给甲装具骑们留下了一些阻碍。虽然卫甲们骑术精湛,但还是有部分甲装具骑被前面聚集起来的战马给逼停了。
“放箭。”胡骑大人下令道。丝毫不理会还有不少胡人正在往这里赶来的路上。
甲装具骑,刀枪不入,矢箭莫进。可不是说说的。三层装甲的骑士,装备防箭毡布及马甲的战马。除非在近处用蹶张弩射击,或者床弩之类的大型弓弩。否则根本伤不了甲装具骑。
面对这些无力的箭矢,卫甲们连挡都懒的挡。不断用手中的马槊(也是新手大礼包送的,马槊同样非常贵,并不比明光凯便宜。)刺杀正在逃跑的胡人。
连续几波箭雨后,甲装具骑们身上除了扎满了箭矢外,其他却没有任何事,反而射死了不少自己人。
“恶魔!恶魔!”终于有胡人受不了压力,丢下了武器,往后逃跑。可迎接他的却是一把弯刀。
“不许后退,后退者死,本大人在此承诺,杀一人,赏女奴俩名,牛马各十匹,羊百只。”抓着那名逃兵脑袋的胡骑大人大吼道。
听了自家大人的赏赐承诺,众胡人才稍微恢复了一点士气。再加上胡骑大人手里还提着一个逃兵的脑袋。众胡人也不想成为下一个。
就在这时,甲装具骑们也快接近了。不过对胡人们来说,有个好消息。那就是甲装具骑的速度没了。这些甲装具骑没有足够的空间再次让他们的战马跑起来。不过也有个坏消息,那就是卫甲们可以自由发挥了。许多卫甲直接下了战马,出来步战。如果是别的甲装具骑没有侍从们的帮助,穿着重甲的骑士们是绝对下不来的。但对于卫甲们却是小意思。
“他们,马停了。给本大人上,本大人以天狼神的名义起誓,刚才的承诺全部作数。”胡骑大人大吼道。
底下的胡人贪图胡骑大人的赏赐纷纷地冲了上来。
此次甲装具骑们使用的是骑兵常用的矢锋阵。充当箭头的是白袍亲卫副统领,紫纹卫甲,明月。本来刘夜是舍不得让自己的小情人上战场的。但奈何明月坚持。刘夜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阻止。和其他卫甲们不同,明月所穿的铠甲是系统给刘夜特制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防御力超级惊人。而且还银光闪闪,煞是好看。由于刘夜并不需要上战场,所以把这件铠甲给了明月。如果别人在战场上穿成这样,就等于自带嘲讽,那绝对是在找死。但对明月这样的变态来说,根本不必在意。面前的这些胡人,对于明月完全是在送菜。
忽然明月好像发现了什么,大吼道:
“贼子,尔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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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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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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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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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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