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怀里拿出一块吃剩了一半的馒头,狠狠地咬了一口。忽然,他看到一道黑影闪过,嗖的一下蹿进了附近的柴堆里,也许是只流浪猫。
小乞丐叹了口气,他曾经有过一只流浪狗做伴,后来饿极了,就把它炖了一大锅,足足吃了三天,那真是满足又难受的三天,他觉得这辈子都忘不了。后来,他没再养过狗。
他把手里的一小半馒头扔上了柴堆,然后小声说:“吃吧,吃完了就跑,远离人类。”可是,柴堆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好像刚才看到的都是幻觉,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躲在下面。小乞丐并没有在意,也许是小东西怕人吧,他静静地等着这场山雨结束。
雨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像刀子一样冷。
“出来吧,你跑不掉了。”
小乞丐双手举着厚木板,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他已经习惯了别人的呵斥,通常这样识相的举动,可以避免一顿毒打。
“姐姐,我只是避雨,雨停了就走。”小乞丐轻声说。那个女人并没有回应,似乎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小乞丐背对着那个女人,就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他回头望去,眼前的一切完全颠覆了他的想象。他的脑海中不由地蹦出了三个字——修仙者。
曾经有一段时间,小乞丐经常蹲在评书馆的门口听说书人讲故事,故事里有各种各种的修仙者,或正或邪,都是身怀绝技。他一听就是一整天,沉浸其中完全忘记了饥饿和烦恼。
这些说书人里,他觉得讲得最好的是李老头,不过这个老头很快就离开了,走之前,还给了他一壶酒。那是他平生第一次喝酒。
那天,李老头从早上讲到黄昏,说完了他的最后一个故事:一个叫燕人羽的年轻人,本是世家子弟,只因亲生母亲去世的早,继母刻薄,他在家中备受冷落,心灰意冷之下,独自离家,上山访道,正好遇上了七星门门主李忘生。李忘生见他天资卓绝,便欣然收做了亲传弟子,继承衣钵。燕人羽不负所望,修行没多久,就能日行千里,飞剑杀人,李忘生对他更是重视,不仅将绝学《真武七截剑》倾囊相授,还传他门派至宝七星剑。他学成之后,却背着师父私自下山,将自己全家满门诛杀,堕入魔道。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是评书馆最冷淡的一天,大家都觉得这个故事很无趣,平平无奇,到了黄昏的时候,李老头对着空空荡荡的听众席叹了一口气。他走出评书管,却正好看到了还蹲在门口的小乞丐。
“大家都不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早早就走了,你为什么还不走?”
“我觉得这个故事好,所以想听完。”小乞丐大声回答。
李老头眼前一亮,笑着说:“你只要能说出这个故事好在哪里,我就给你一壶酒。”
小乞丐沉思了一会,说道:“我也说不上来,但是先生的故事讲得都很好,让人觉得很真实,就像发生过了一样。”
“好了,不为难你了,我也该走了,这壶酒就当做给你的奖励。”李老头回头又说,“你天生的运气不好,做了乞丐,但是,人生还很漫长,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像燕人羽一样,有自己的机遇,真到了那个时候,不要学他。”
小乞丐提着那壶酒,站在门口,愣了很久。后来,他再也没见过李老头,评书馆依然人满为患,小乞丐却已经没那么痴迷了。
山雨中的女人有一头乌黑的长发,高高束起,发头扎着一支桃木簪,素洁的袍袖,大概就是用说书人口中的天蚕丝所织成的吧,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雨水落在她身上,直接湮灭的无影无踪。
小乞丐完全看呆了,许久之后,他讪讪地说道:“神仙姐姐,你是叫我么?”
女人这才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头,喃喃自语:“怎么街上还有人?”
这时候,一个穿着和她差不多的男人,凭空出现在了她的身边,男人的神色很郑重,看起来正在执行一项重要的任务。
“我已经用结界封锁了这条街道,可以开始了。”
“这个人怎么办?”
男人有些不屑:“现在送他出去,必然让邪魔有机可乘,只怪他命不好。”
小乞丐举着木板,像个傻子一样站在街角,不知所措。他听过很多书,那些修仙者除魔的时候,难免波及一些蝼蚁,而现在自己似乎就要变成那个倒霉的蝼蚁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现在无论做出什么举动都无济于事。
女人拔出长剑,掐动剑诀,一化十,十化百,剑影纵横。数千道剑影发出皎白的光芒,映射在女人身上,看起来如同天女下凡,无上威严。
她祭剑不发,厉声喝道:“现在跟我们回去伏法,或可保全性命,否则,几百年修为,毁于一旦。”
柴堆里冲出一道黑影,是个干瘦的黑衣老头,手持竹笛,伫立半空,他的身形有些不稳,嘴角还有一丝黑血,看起来是受了伤。
男人负手而立,斜睨了老头一眼,冷声道:“师妹何必跟他废话,他既已中了我的锁魂钉,又被天罗地网困住,上天入地皆无门,你出全力便是,让师兄看看你的幻影无形剑可有精进。”
黑衣老头急了,这是要致他于死地啊。
“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何苦咄咄逼人?”
“呸,谁跟你这个邪魔同道?”男人有些不耐烦,“师妹出手吧。”
“天劫将至,咱们修道之人,想要过这一关,可不容易,或飞升成仙,或劫灭道陨,都是个人的造化。老头子不过是未雨绸缪,早做打算,何错之有?”
“你为了修炼魔功,戕害无辜,还敢大言不惭,看剑。”
万剑齐发,如白虹贯日,势不可挡。
黑衣老头眼见就要被剑影碎体,他手中的竹笛,纵然也是勾魂夺魄的厉害法宝,奈何远不能攻,近不能防,竟是无计可施。千钧一发之时,他想到了刚才那个给他投食的小乞丐,自己的一线生机,可能要系在他的身上了。
他舍了本体,一丝神魂逃出,没入了小乞丐的顶门,却没想到,这一举一动,并没有逃脱男人的法眼。
“这孩子的命确实不好。”
男人冷笑着走到小乞丐身边,手上掐了一道火诀,打算将那缕残魂,化作劫灰。
“师兄且慢!”
“神魂入体,已经没救了,留下是个祸患。天地不仁,咱修仙之人,似你这般意气用事,何时证得大道?”
“师兄戾气如此重,小心误入魔道,天道虽不仁,亦无恶,咱们还是交给师父,让他老人家定夺吧。”
“师妹,你——我一心除魔,你却如此说我。算啦,既然你决意如此,那就随你吧。”
“师兄莫怪,我也是急不择言,我们秉持正道,与那些伤天害理的邪魔自是不同,多说无益,还是尽快把人带回去,交给师父处理吧。”
两道白光冲天而已,一闪而逝。雨过天晴,山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喧闹,只是那个游走在街头巷尾的小乞丐,再也没有回来过,有人说,他死了,被山洪冲走的,连尸体都没有留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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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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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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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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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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