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霸清>第六十七章 接战
  响水河边九孔桥,东岸的砾石滩上锦旗招展,毕德胜站在阵后的土丘,毕大穿着一身锁子甲,立在他的身边,土丘后,一溜三十门铁炮早就架设起来,樊蒙将官服下摆别再腰间,仔细检查着每一门火炮是否固定牢靠。

  阵前,火枪兵们席地而坐,清理着枪膛,检查着弹药,没有一人说话,显得寂静无比,潘立忠手拿千里镜,扫视着河对岸的原野。

  突然,几位骑手从地平线上冒出,先只是几个小点,紧跟着看清楚模样,他们的身后,也冒出滚滚烟尘。

  潘立忠抬起手,身后的传令兵拿起铜哨,尖锐的哨音紧凑的想起,两哨火枪兵哗哗哗的起身,在各自队官的督促下按照三段射的队形列好站位,毕德胜站在土丘上,看着队伍已经结好阵型,满意的点点头。

  半柱香的时间,放出去的骑士冲回阵中,见到潘立忠翻身下马,呐头就拜“大人,乱民先头已经五里外,大部也不足十里”。

  潘立忠挥挥手,让骑手下去休息,转头看了一眼山丘上的毕德胜,此战毕德胜已经把指挥权交给他,倒是不用听命行事。

  虽说乱民不足为虑,可潘立忠还是不敢大意,让武大的军法队手持大刀,站到队形之后,但凡有临阵脱逃者,杀无赦,跟着又命令亲兵队分出一部,列于九孔桥这一段的队形之后,充作预备队,一切准备妥当,乱民先头已经到了两里外,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杀猪陈骑着一匹滇马,硕大的身材骑在比毛驴大不了多少的马匹上有点不伦不类,在加上身上穿着只有对襟的半幅铠甲,更是滑稽。

  “大哥,我看这伙官军有些不同,咱们是不是等大统领的人马到了再打”一位骑在毛驴上的小校手搭凉棚看了看远处说道。

  杀猪陈不屑的摇摇头,用刀指着远处的团勇说道:“这些都是花架子,只要一冲就散了,等到大统领来,咱们已经在客路镇喝酒吃肉了”。

  “呵呵,大哥说的是”小校点点头,杀猪陈说的不是没道理,前几次不都是如此吗。

  杀猪陈看了看身后的五百余人,人人都有兵刃,这还要感谢上次的民壮,他手底下这批人也是乱民中武装最好的,他们要是打不赢,后面的来了也白搭。

  “把向导找来”。

  “是”小校挥挥手,一个乡民从后面小跑着赶了过来。

  “大将军,你找小的有何事?”。

  “前面河流宽不宽?”。

  “河面差不多有三丈多,也就没入膝盖,可是河下不平整,水流太急,不好过人,只能从桥上通过,桥面倒是行的车马”。

  杀猪陈沉思一下,将五百人分成三队,左右各一百人,趟水攻击,自己率领五百,从桥面攻击,吩咐完,大声说道:

  “弟兄们,进了客路镇,喝酒吃肉拉”。

  队伍中传来一阵兴奋的吆喝,杀猪陈大手一挥,队伍就小跑着攻了上去。

  潘立忠把对面的情形看在眼中,他委实想不到,这些乱民这么胆大,不等大队,想凭借着五百多人就主动出击,并且相隔两里地就冲锋,到了面前还不脱力,问题是打了这五百人,那后面的人马会不会停滞不前,甚至逃跑,潘立忠有些为难起来。

  山丘上的毕德胜也看到了乱民杂乱的冲锋,当然明白此时潘立忠的为难,只是两边火力相差太大,根本没有留手形成胶着的机会,那更不能托住这股乱民,等待他后方部队的可能。

  杀猪陈骑着马早早的冲在前面,渐渐的和身后的队伍脱了节,潘立忠看在眼中,脑子一亮,传令各部做出准备,团勇们拿出铅子,咬破牛皮纸药袋,将火药倒入枪管,又放入铅子,用通条捅了捅,一切就绪,乱民才行进了不足不百米,并且速度慢了下来,这一下,杀猪陈和队伍的距离越发远了。

  武大此时已经站到潘立忠身旁,听了吩咐,看着远处的乱民头领,也不多说,跳上旁边一匹战马,手中的长刀舞了个刀花,向对面冲去。

  “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果然有意思,毕德胜站在土丘上,笑着说道,这也算是冷兵器时代武将最引以为傲的成就,武大的身手,他也放心,杀了或者擒下敌方领头的,对方必乱,倒是能赢得一些时间。xǐυmь.℃òm

  武大骑马冲上九孔桥,站在桥头,看清了杀猪陈,骑着马就飞速的冲了过去,杀猪陈跑的正欢,突然看到一个骑士向自己冲来,转头一看,已经和自己的手下相距两百多米,知道有些托大了,可又没脸折回,只能勒住马,等待队伍跟上,那边一里多地,要骑马冲到还要一段时间,只要队伍赶上,对付一个人还不简单。

  武大没有丝毫犹豫,也不吝惜马力,胯下战马飞奔,踏踏。。。。。。踏踏,听得杀猪陈打了个冷战,眼见武大越来越近,可身后的队伍就像爬行一般,他的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可他要知道,一边是人跑,一边是马奔,速度相差几倍。

  身后队伍距离他已经不到二十余米,有的还举起了武器,杀猪陈放下心,转头一看,武大已经不足百米,手中的长刀一折,一道刺眼的反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伸手遮挡,放下手时,武大已经到了十米,十米,对于战马来说,不过两个腾挪,杀猪陈汗如雨下,一道白光闪过,武大已经提马折返,一位赶到乱民的腰刀,堪堪扫下一道马尾,细细的鬃毛飘散空中,又是一息,武大战马已经跑出十余步。

  杀猪陈已经被乱民保护起来,可是一道血雾飚出,身子变成两截,分成左右落在地上,身下的马匹感觉舒服了一些,低头吃了两口青草。

  踏踏。。。。。。踏踏,看着远去的武大,倒下的杀猪陈,乱民们停滞不前。

  毕德胜张大了嘴,原想着免不了一番波折,武大阻碍一下乱民,可没曾想,真有万军之中去上将首级的事情,而且那么潇洒,那么淋漓,毕德胜真想自己变成武大,那该是个什么样子。

  “武大,勇将也”毕德胜喃喃说出这句,团勇们看的分明,这场面比说书的讲的还jing彩,队伍之中发出几声呐喊“万胜。。。。。。万胜”。

  武大返回阵中,潘立忠迎了上去,笑着说道:“武把总,此战当记首功”,武大酷酷的拱拱手,翻身下马,回到军法队,手杵长刀,闭眼沉思,那摸样,烧包得很。

  五百乱民捡起变成两半的杀猪陈,缓缓的退了下去,退到两里地时停了下来,不多时,远处又出现一片尘土,紧跟着无数旗帜露出地平线,队伍会和在一起,人马过了三千,乌压压的一片,倒也有些气势。

  黄厝骑在马上,看着变成两截的杀猪陈,脸色难看,不知道是不是装的,还流下来两滴眼泪,愤恨的说道:“杀我兄弟,必要灭你满门,传令下去,全军前进,为陈兄弟报仇”,马鞭一挥,自有传令兵将命令传递下去,一片嘈杂的吆喝声以后,三千人的队伍,向河边压来。

  “大统领,咱们是不是先试探一下”从后阵赶来的侬高志拉住黄厝的马头,小声说道。

  黄厝也看到了官军的阵型,单薄得很,他也读过几本书,知道哀兵必胜的道理,沉声说道:“只要击溃了对面这股官军,雷州府还不像探囊取物一般,得了一府之地,咱们也能讨个王位当当,侬兄弟,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一句话吗,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呼,这一仗打好了,就能换来这样的局面”人的野心是会随着时事增加的,黄厝此刻已经有了这个念头,烧心烧肝,好不难熬。

  黄厝说完,也不理会侬高志,护卫牵着马头,缓缓向前走去,侬高志看着黄厝的背影,叹了口气,他走过不少地方,知道天下之大,能人无数,这位大哥经历了几场胜利,有些忘形了,须知能够对面有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能人,又怎么会是好相与的。

  “侬家哥哥,咱们上不上”一位本家兄弟握着钢刀,紧张的问道。

  黄厝想了想,小声说道:“叫咱们自家兄弟不要上,另外你到后军准备一下,要是不妥,咱们就撤退,万不可以卵击石”,本家兄弟听了一愣,不过还是点点头,折返回到阵后,黄厝叹了口气。

  三千人的乱民缓缓前行,走到距离河边不足五百米时,开始冲锋,由此可见,黄厝到底比起杀猪陈有些心思,冲锋队形虽然杂乱,可架不住人多,黄厝是主帅,也不会傻到主动冲锋,在一里地就停下脚,看着战局。

  一阵鼓点声传来,各队把总拿出指挥刀,大声叫道:“一排举枪,二排准备,三排装药”,呼,一阵器械声,整个队形第一排都举起了火枪。

  看到这个场面,黄厝有些不好的预感,旁边的一位小校说道:“大统领,我看像是鸟枪,这玩意不好用,打的又不远,倒是不足虑,冲过去官军就是溃败的下场”。

  黄厝一听才放下心。

  山丘上,毕德胜用千里镜看了看,使人叫来樊蒙,樊蒙上了土丘,打了个千,毕德胜开口说道:“你看那有大旗的地方,有三五人骑马,料想就是匪首,火炮打准些,重点招呼”。

  樊蒙也有千里镜,可他不习惯使用,架起大拇指,眯着眼睛比了比,笑着说道:“大人放心,三十门火炮一起轰,包准跑不了”,毕德胜想想也是,这次用的全是开花弹,一炸一片,或许火枪都不用打上几发,真有些杀鸡用牛刀了。

  乱民先头冲到距离官军五十步的距离,潘立忠拔出刀,大喝一声:“传令,开火”。

  军中鼓声一顿,接着各队把总下令开火,阵前传来一阵排枪声,紧跟着就是一阵浓密的烟雾,没等乱军反应过来,冲在前头的队伍就像被是撞到一面墙上,霎时倒下一片,这还没完,第一排(射)击完毕蹲了下来,装填弹药,第二排举枪就射,第二排(射)完蹲了下来,第三排举枪就射,连续三轮,五十步内已经不见活人,不少打伤没死的,在地上滚着哀嚎。

  三轮射完,小山丘后传来一阵闷雷声,三十门铁炮一起开火,地面都传来震动,这铁炮可是龚振麟心血,射程可达三里,乱民全都在射程之中,有了毕德胜的指示,第一轮炮射瞄准的就是有大旗的地方,这里正是黄厝所在之地,开花弹落地,发出一阵阵爆响,那弹片如同龙卷风一般,硝烟过后,地上满是残肢断臂,连毕德胜看到,都是心惊,这就是热兵器和冷兵器的区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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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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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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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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