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来报信的突觉兵微一犹豫,现在部中最精锐的勇士都去了太门部,可实在派不出再厉害的人了,可这种节骨眼儿上,四处都是乱战,派一般的战士去也不行啊,他只好硬着头皮道:“我去,我现在就去!”没别人可指使了,只好他亲自去了,好歹他也是个十夫长,马马虎虎能算得上是个勇士。
这名十夫长突觉兵并非是阿史那达可的心腹,要说跟着这位达可汗混饭吃,他是很卖力气的,可要是提着脑袋去打探消息,他可就是不愿意了,没有真的跑去正在混战的太门部,他只是到了达可部的营地外面,抓住了个逃难来的太门部牧民,问了几句。
那太门部的牧民也说不清什么,只是知道阿史那太门是被自己的亲人给砍伤了,至于现在是不是死了,却并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那不就代表他当时是在汗帐周围么,可要是他在汗帐周围,他还能活着逃出来么。
十夫长突觉兵只好在外面绕了一圈,到底没敢深入,可这时候,忽然逃难的人群当中,来了几个衣着还算华丽的人,当然所谓华丽,不过就是羊皮衣之外,能有些丝绸做成简单的装饰,比如说系一条色彩鲜亮的腰带,这在太门部就算是很华丽的衣服了,绝对是贵族一类的存在,十夫长见了这几个人,立即迎了上去,打探消息。
其中一个贵族模样的女子道:“是居余杀了我父汗,是居余杀了我父汗……”
这女子的样子很是狼狈,扎着满头的小辫子,可辫子乱得不成样子,黝黑的脸庞上又是泪水又是鼻涕,火光之中,看上去犹如女鬼一般。
十夫长一愣,居余,我听说过这个人啊,他不是阿史那太门的女婿么,眼前这个女人倒不认识,可听话里的意思,应该是阿史那太门的女儿。女婿杀了岳父,女儿逃难到了叔叔这里,太门部真不是一般的乱啊!
他看了眼远处还在厮杀的太门部营地,终究是不愿意涉险,便带着这个女子,一直到了阿史那达可的跟前,叫道:“达可汗,我带来了太门汗的女儿,她知道具体的情况,达可汗你问她吧!”
阿史那达可是认识这个女子的,毕竟是自己的侄女,他惊讶地看着这个女子,道:“你怎么也来了,难不成真的是你的哥哥们,杀了,杀了你的父亲?是哪个哥哥?”
这个女子摇了摇头,放声大哭,把自己的丈夫砍伤了自己父亲的事说了出来,她现在也是没有主意的很,但却还是要叔叔和父亲和好,不要再自相残杀,并且赶紧派人过去,把她的丈夫给杀了!
对于阿史那太门的女儿来说,她父亲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丈夫,丈夫没了,可以再找,反正草原上也不讲究从一而终,她连听都没听说过,相反,如果父亲死了,那部落就完蛋了,她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丈夫可以换,但父亲是没法换的,这点她是很清楚的。
阿史那达可听了侄女的话,心中又惊又喜,是他哥哥的女婿砍伤了他的哥哥,现在他哥哥的女儿找来报仇,要杀了她的丈夫,颇有些复杂,不过没关系,反正都是杀人,杀谁不是杀呢!
冲着侄女一点头,阿史那达可道:“好,啊,不好,你父汗遇了难,做为你的叔叔,我有义务为你报仇,你在这里等着吧,我这就派人过去,杀了你的丈夫,然后你在我的部落里,找个强壮的男子,让他做你的丈夫吧!”
他想要挥手发兵,可却发现手痛得很,没法抬起来,只好道:“孩子们,现在太门部大乱,你们速去平乱,去杀了那个居余,把他的脑袋带来见我!”Χiυmъ.cοΜ
达可部的突觉兵齐声答应,眼看着太门部就要完蛋了,现在正是捡便宜的好时机,此时不去,更待何时!突觉兵们不再犹豫,一起抽出弯刀,跳上马背,呐喊着向太门部的营地冲去,而那个一直偷懒耍滑的十夫长,竟然跑在了最前面,喊的声音比谁都大!
阿史那达可躺回了毯子上,忽感全身脱力,他本来就受了重伤,又这么一通折腾,自然是精力不支,他看向自己的侄女,道:“且说说看,你的丈夫居余,是怎么伤了你的父汗的?”
那女子咬牙切齿地道:“我再不认居余是我的丈夫,他砍伤了我的父汗,让那些达可部的人把部落搅得七零八落……”
突然间,当她说到这里时,忽然停住了,这女子看向了阿史那达可,而阿史那达可的脸色也瞬间苍白起来!
这女子是太门部的公主,是阿史那太门心爱的女儿,而现在太部落所遭受的苦难,都是眼前这个叔叔阿史那达可弄出来的,要不然她的丈夫怎么会砍伤她的父汗,而她又怎么会逃难到了这里来,这一切的一切,不就是她眼前的这个叔叔搞出来的么,她家最大的敌人,就在她的眼前,就在毯子上躺着啊!
这女子向四周看了看,达可部的突觉兵都冲出去了,这里没有别人,除了她之外,就只剩下了阿史那达可,只有他们两个人了!
阿史那达可心中大叫糟糕,他第一次派出了自己所有的心腹勇士,贴身的侍卫没有了,而就在刚刚,他又派出了自己所有的战士,那些战士并不是他的心腹,平常也不会近身保护他,没人有这个意识,所以一旦开打,便即全数出战,弄得他现在身边竟然没有一个可用之人,别看他的侄女是个女子,可莫说突觉的女子不柔弱,就算是柔弱的女子又能怎地,再柔弱现在也能整死了他呀!
突然意识到两个人是大仇人,不管是阿史那达可,还是他的侄女,两个人的眼神都变了,可却都没有动作,可能是一时之间还消化不了这个念头,以前的亲戚,现在变成了仇人,没法一时之间动手,当然,动手也只是这个女子动手,阿史那达可全身是伤,他想动手也动不了!
半晌,这女子突然间大叫一声,扑了下来,随手抓起毯子的一角,重重地就捂在了阿史那达可的头上,她可不是什么柔弱的女人,早就过了娇滴滴撒娇的年纪,她杀起牛羊来,不比男子汉手软,杀起人来,也不没有什么难为情的,她没有刀,可谁规定杀人就一定要用刀子的!
毯子捂在了阿史那达可的头上,阿史那达可奋力反抗,可他全身是伤,能挣扎着坐起来,已经就是极限,又如何能反抗过他侄女这个强壮的女子,不过是挣扎了片刻,便就瘫软,没法再动弹!
突觉人编织的毯子极厚,尤其是给汗王用的毯子,更是厚重,捂在头上,阿史那达可怎么可能还能呼吸,一旦瘫软,不再挣扎后,只不过再又一个片刻功夫,便即窒息身亡,一代草原汗王,就此毙命,死在了自己的侄女手中!
又按了一会儿,确定叔叔已经死了,这女子才松开毯子,她这时也已经快脱力了,毕竟是第一次杀人,而且还杀的是自己的亲叔叔,说她不害怕,那肯定是骗人的!
打开毯子,这女子见阿史那达可脸色铁青,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非常骇人,她往后退了退,啊地惊叫出口,再也不敢在这里多待,跳起身便跑,跑得太急,还不小心跌倒了,可她爬起来,接着逃窜,只不过眨眼功夫,便消失在夜色当中,四周正是乱成一团之际,她并没有逃出多远,便被乱兵挥刀砍死,只比她的叔叔晚死一刻钟罢了!
且说阿史那太门刚刚站起身来,忽听背后刀风声响,似有人来砍他,他立即转身,挥刀格架,可却来不及了,就算他的反应确实够快,可也快不过那砍来的弯刀,咔地一声,刀锋入骨,他的一条胳膊被砍了下来!
长声惨叫中,阿史那太门看到了砍他的人,却是自己的女婿居余,他一跤跌倒,叫道:“居余,你敢害我!”鲜血崩流,几乎就要晕死过去!
乱砍的人正是居余,阿史那太门的女婿,在中原可以被称为郡马,居余为人粗鲁,虽然粗鲁二字对于草原汉子来讲,实在算不上缺点,大家都不是斯文人,可居余却粗鲁得有些过份,他对阿史那太门还算是忠心的,毕竟是女婿,他跑到这里来,也是来救阿史那太门的!
可没想到,他见黑暗之中有人,以为是敌人,如果不是敌人,藏在黑暗中干什么?他挥刀砍人的理由绝对充分,只不过没想到刀是砍下去了,却砍的是他要救的人,自己的岳父大人!
居余大惊之下,叫道:“我,我我,我不是故意的……”说着话,就要去扶阿史那太门,可他刚刚砍了人,手里还抓着刀子,现在又要靠近阿史那太门,这种场景,怎么看都是他要给阿史那太门补上一刀!
就在这时,又有突觉兵跑了过来,听到了阿史那太门的喊声,又看到了居余想要给太门汗“补刀”,立即便狂喊着冲过来,想要救下太门汗!
居余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可他不知道,别人却知道,随着来支援的太门部勇士越来越多,大家都认定是他要杀太门汗,竟然全举着刀向他杀来,居余嘴巴笨拙,又是这种紧急时刻,他解释不清,只能嗷地大叫一声,转身便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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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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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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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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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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