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对上千人动手,成败估且不论,但有可能那上千人不会立即发现,如果上千人对一个人动手,虽然杀鸡焉用牛刀,但那一个人也不见得会立即发现,但上千人对着上千人动手,要是不会被立即发现,那才真是奇怪呢,除非被袭击的那上千人全都喝了蒙汗药,集体昏迷,那才会有那么一点可能。
太门部要对达可部动手,白天动手肯定不行,那是大战,要是死了太多的人,那太门部吞并达可部还有什么意义?而天黑时动手,最好的时机就是拂晓了,天黑着,却马上就要亮了,速战速决,天一亮,达可部的部众发现阿史那达可死了,也就顺势投降了。
可如果是在天黑时,就算成功打死了阿史那达可,但达可部的部众也不见得会立即知道,说不定还要乱砍乱杀一通,混战之中,两部损失都大,对于认定可以胜利的太门部来讲,这个结果不能接受!
所以,拂晓时分发动袭击,是身为强势的太门部唯一的选择!
就在阿史那太门在为袭击做准备的时候,阿史那达可也在做着同样的准备,但进攻的时间,却不是选在拂晓!
白天时翻脸,阿史那达可就知道他和亲哥哥的矛盾,只能由刀子来解决了,当有人来报告,说山丘那边的中原军队离开了,而且是在老巫师去了之后,立即离开的,阿史那达可就更加肯定了这一点,亲兄弟除了操刀子互砍之外,再没第二种可能了!
兄弟反目成仇,这在草原上并不罕见,阿史那达可也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不会为这种事伤心流泪的,既然要打,那就打吧,胜者为王,这是草原上的铁律!
但身为弱势的一方,那就要讲究先下手为强,阿史那达可也召集了本部落的能人,来分析了即将到来的战斗什么时候发生,一通讨论之后,很快便得出了结果!
阿史那太门要吞并达可部,那一定想要少死人,太门部的战士死了他会心疼,而达可部的战士死了太多,他也同样会心疼,因为部落合并之后,原先达可部的战士,就会成为太门部的啊,为什么要打仗,不就是为了增强实力么,要是实力都没了,那还打什么仗,还不如老老实实放羊过日子呢!
所以,阿史那达可认为太门部的战士,一定会先来偷袭他自己的帐篷,只要把自己给杀死了,那战斗很快就会结束,而结束的时间最好是在天亮之时,这样可以避免天黑时的混战,那么阿史那太门唯一可能发动袭击的时间,必定是拂晓时分!
这世上谁也不是傻子,有时候弱者也会利用智慧,击败强者的!
阿史那达可立即做出了决定,对他的心腹勇士道:“他们会在拂晓前动手,那我们就要抢先一步,吃过晚饭之后半个时辰,立即动手,先去攻打太门那个混蛋的帐篷,进去就把他给杀了,提了脑袋出来,让太门部的人看看,这时候篝火还没有熄灭,部众们还没有完全睡着,他们看得清的!”
这同样也可以避免天黑混战,只要大家不睡,又有篝火就成了,而且吃过饭后,人便会有所懒散,犯困,却又不会真的睡过去。
可这么一来,危险程度极大,如果一旦失败,去的人就不可能有活着回来的,而那时阿史那太门就不会管死多少人了,非得疯狂报复不可,达可部有全部灭亡的危险。
帐中的心腹勇士一起说道:“达可部是生还是死,就在今晚,拼了,我们都去!”
阿史那达可用尽全身的力气,在毯子上坐直了身子,道:“对,都去,不用保护我,如果你们败了,我必死无疑,而太门那个混蛋死了,就算没人保护我,我也不会有危险,一起去,你们都去,现在就去准备吧!”
勇士们起身,最后一次向阿史那达可行礼,转身出帐,再没回头,所有人都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一战!
离着两个部落很远的地方,杨泽命令军队停止前进,他回头望向那两个部落,离得太远,什么都看不见,就连篝火都只是星星点点,比萤火虫还要小!
付丙荣赶了过来,道:“师父,咱们要回去吗?”
果然是大徒弟,特别了解师父心里想着什么,杨泽哪有可能这么听话,你说让我走,我就走啊?走,也行,但得看看有没有便宜可捞,等捞完了再走!
杨泽笑道:“当然要回去,要不然我们出山干嘛,不就是因为出山太费时间么!”
谭正文也跑了过来,道:“师父,要不要徒儿回去查探查探,看看他们在干什么?”
杨泽摇了摇头,道:“不需要,他们干什么,我早就猜到了,不就是要火并么,关键是什么时候火并!”
常成功跑了过来,道:“大将军,可是要回去?标下愿意亲自去查探一番!”
“不需要,不需要!”杨泽笑了起来,都还挺积极的,两个穷得叮当乱响的部落,不会有什么战利品的,干嘛这么积极。
杨泽骑在马上,眯着眼睛,琢磨了片刻,道:“入更之后,先动手的是阿史那达可,我们二更天赶回去就可以。传令,下马休息,让儿郎们再吃点喝点,把屎尿都处理干净,一会儿我们就往回走,先慢行,等快到地头儿时,再纵马狂奔,不要去攻打,而是围着营地转圈子就成,咱们给他们唱一曲万马奔腾!”
“不去攻打,那怎么分出胜负,攻心为上?”常成功大感不解,身为将门子弟,他一向受的是正规的军事教育,只一想,便知杨泽又要玩上兵伐谋了!
“然也!”杨泽一摆手,道:“好生休息吧,估计得连跑带颠一个晚上呢,明天白天还不能补觉,有的熬呢!对了,让御前侍卫保护学生和辎重,就留在这里好了,估计不会有什么危险的,突觉人自照不暇,咱们离得又远,他们过不来的!”
右神武军的兵将都下马休息,拿出肉干来吃点儿,而御前侍卫们则保护着国子监的学生,围在一起,议论纷纷。
国子监的学生们平常喊的震天价,身佩宝剑,做文武双全状,可一旦真遇到战斗,他们就怂了,不敢离开御前侍卫们半步,而御前侍卫们都挺烦他们的,只是杨泽有令,他们只好和这帮怂货待在一起罢了,当然,其实他们不能上阵,只能看守辎重,在国子监的眼里,其实也挺怂的。
休息了一会儿,从时间上算,如果他们这时候纵马回去,二更天是应该可以赶到的。杨泽跳起身,叫木根牵过战马,翻身上马,叫道:“弟兄们,拿起你们的刀枪,上马!”
右神武军,还有一直默默跟随杨泽行军的镇西军,全都上了座骑,等着杨泽下令。
一万多人的大军,光队伍就拉得好长,杨泽纵马在队前来回奔驰,边跑边叫道:“弟兄们,你们都是我大方帝国的好汉子,在多年前,我大方帝国饱受突觉汗国的袭扰,死了多少的边境百姓,又有多少百姓流离失所,虽然两国罢兵休战,可这种太平日子又能享有几日?早晚还有一战!”
镇西兵默不作声,他们向来是杨泽最忠诚的追随者,但他们对于大方的朝廷,并没有多少的忠心,甚至可以说那极少一点的关心,也是因为杨泽是这个帝国的官员,而且他们对突觉兵入侵大方,并没有什么切齿之仇,镇西离着突觉远着呢,所以杨泽说起这个,他们便还同以往一样,都不吱声。xiumb.com
可右神武军却不同了,他们齐声发喊,叫道:“必有一战,必有一战!”
杨泽又叫道:“太平日子是靠议和议出来的吗?不是,如果突觉汗国再次强大起来,他们还会袭扰我大方的,所以,要想永享太平,就要让突觉一直弱下去,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机会,可以消灭近万的突觉兵,还能让两个部落从此烟消云散,你们说,这个机会,咱们应不应该把握住?”
右神武军再次齐声大喊:“杀,杀,杀!”
杨泽把手一挥,叫道:“敌在西方,前进!”领先奔出,他的身后是镇西兵紧紧跟随保护,而再后面,则是万马奔腾,右神武大军齐发,跟着他向奔驰而出!
黑甲铁骑,好似乌云漫地,直向西方滚滚而去!
纵马疾驰,过不多时便看到了突觉的两个部落营地,就见那边已是火光冲天,营地之中,人影晃动,喊杀声响成一片,尤其是在太门部的中央位置,更是叫声震天动地,似乎是在进行着一场大战!
杨泽把马速放到最快,风驰电掣地向营地奔去,而他身后,数万只铁蹄捶地,轰轰声响,好似天雷一边,营地里的突觉兵听到了马蹄声,一起惊骇地向东边望来,就连厮杀声也为之一顿!
大营之中,除了篝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竟再无别响!
突然,不知是谁叫喊道:“中原兵,是中原兵,他们杀来了!”
刹那之间,无数人跟着喊了起来:“中原兵杀来了,中原兵杀来了!”
就如炸营一般,刚才还在交战的两部突觉兵,全都乱了起来,他们惊慌失措,纷纷上马,想要往西逃窜!
营中自然有老成的突觉人,他们大喊着约束兵马,不要慌张,我们人多,中原兵不敢真的来攻,只要守住大营即可,大家一散,中原兵反而会各个击破的!
可是,这种时刻,刚刚两部混战,现又有强敌出现,突觉兵已然受过了惊吓,营中还有老弱,谁还顾得了别人?现在正是各人顾各人的时候了!
不少突觉兵破营而出,不管不顾地往东逃,然而,让营里尚未逃走的突觉兵惊讶的是,那支声势如雷的中原军队,并没有直冲大营,而是绕营而过,往东奔去,先逃出营的那些突觉兵,反而要倒霉!
“守营,守营!”有的突觉头领叫道。
“我们有箭,比中原军队厉害的多,只要守住营盘,他们打不进来的,不要乱跑!”
一座倒塌的帐篷之侧,躺着一个突觉老汉,穿戴怪异,正是太门部的老巫师,他全身是血,已然性命不保,他双眼无神,心中只是想着,为什么今晚的事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失败的是我们?
当他听到突觉兵的喊声,忽然眼睛一闪,嘶哑着声音自言自语道:“他们,不是说不来……啊,他们没说,是不许我们追,我,我上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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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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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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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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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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