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赝医>第二百六十章 红线喜靴
  领头大汉道:“县,县尊大老爷,小人麻卡,是小人带着人在这里修河堤,发现的那具尸体!”他向后一指那具尸体,还是不敢抬头看杨泽,对于他来讲,大方帝国的县令那可是比部落汗王还要高一等的存在,而且还是赏他饭吃的人,要是在秃噜浑,那杨泽就等于是他的主人一样了。

  杨泽摆手道:“你叫麻卡,是秃噜浑人吧,起来说话,说说你们是怎么发现这具尸体的?”他走到了尸体的旁边,蹲下身子,查看尸体。

  宋小车跟在后面,见了杨泽这个动作,心想:“这和我刚开始是一样的,我也蹲下来看尸体了!”

  领头大汉看了眼宋小车,把他刚才和宋小车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心想:“这位县尊大老爷,不会也要象这个官差似的,把尸体再埋上,然后再挖出来吧?”

  杨泽看着尸体,道:“这人年纪似乎在二十岁左右,如果是冬天埋在地里的,那么死了至少得……得四五个月左右了!”

  他来到镇西时间不算短了,可这段时间镇西并没有发生什么案子,而且河边离城池不远,如果有人埋尸,会被发现的,可没被发现,就说明是在他到任之前,大概也就是四五个月左右了,甚至更早。

  菜菜在后面道:“四五个月之前吗?嗯,那时天气挺冷了!”这话算是对杨泽推断的肯定。

  宋小车又想了,这点我也能推断出来,如果天气再热一点时埋,那尸体就会腐烂的。

  杨泽又道:“这人身上的衣服不便宜啊,是裘皮的,应该是个有钱人,而且不是咱们镇西的人。”

  宋小车又想:“这个我也是能想出来的,要是城里这么有钱的人死了,肯定会有人报官的,又哪会现在才发现尸体。”

  “我来看看这人身上有什么!”杨泽要过双手套,开始翻看尸体的衣服口袋。

  周围的人都想:“县令大人好负责啊,竟然亲自动手查看尸体。”

  只有宋小车啊地一声,心想:“刚才我怎么就忘记查看口袋了,说不定能翻出点儿啥啊!少想一点儿,没功劳了!”

  杨泽翻看了口袋后,竟从里面取出一个小钱袋子,倒空钱袋子,里面竟然滚出了几粒金豆子,但并没别的什么可以表明身份的物品了。

  他道:“袋中有钱,说明不是谋财害命。只有金豆子,却没有铜钱,这说明这人应该是有随从的,买东西由随从付钱,这金豆子只是他用来防身的,是怕出意外用的防身钱!”

  周围的人除了付丙荣和谭正文外,多数人都有点儿茫然,不知干嘛要用金豆子防身。这和周围人大多是穷人出身有关,穷人身上能有钱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留着金豆子不花的,要是他们有金豆子,那也就不叫穷人了。

  宋小车却想:“防身钱?这人难道是赌徒?”他以前是经常遇见赌徒的,不少赌徒为了防止钱全输光,所以往往在身上留些保命钱,不过留金豆子的,倒实是少见。

  他小声道:“难不成这人是赌徒?可咱们这里没有赌坊啊!”

  杨泽看了他一眼,道:“你说的也有可能,但也不一定,有钱人往往喜欢用金豆子赏人。”他自己就喜欢用金瓜子赏人,口袋里总是放着金瓜子,和金豆子差不多,形状不同而已。

  宋小车想了想,感觉有钱人的世界他搞不懂,金豆子那是什么样的存在,竟然用来赏人!忽然,他又想起杨泽当初去大车店时,就用金瓜子付过账,看来只要是有钱人,那就喜欢大撒金子了!

  杨泽又看了下尸体的手指,虽然尸体没有腐烂,但手指还是看不太清楚了,但这人的指甲修得很好,说明这人很讲究仪表。

  而且隐约发现这人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比别的手指要大一些,皮肤厚不厚的看不出来,但指甲比别的手指甲要短,对于一个讲究仪表的人来讲,两个手指的指甲不同,也能说明一些问题,起码能说明这个人经常要用右手食指和中指。

  想了想,什么人会总用到右手食指和中指,杨泽道:“这人极有可能经常打算盘,现在对比一下他右手的拇指和左手的拇指是不是有异样,就能大概的断定这一点!”

  翻看两手,杨泽点头道:“果然,这人的右手拇指,比左手粗厚得多,这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商人,身份可能是管帐的,不过看他的衣着和袋子里的金豆子,他不太可能是管帐的,而是掌柜的,并且是个不信任手下,凡事都要亲力亲为的掌柜的。”

  这番推理之后,别的人都纷纷点头,认为杨泽说得有理,只有宋小车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县令大人只看了尸体的手指,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事来,连这具尸体生前的身份都推断出来了!

  看完这些,杨泽又看这人的牙齿,只看了一眼,便道:“这人喜欢吃零食,而且极爱吃瓜子,他的牙齿上有豁口,这是长年累月才能积累出来的豁口,这人是从小就爱吃瓜子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如果爱吃瓜子的话,那么右手食指和拇指也是要经常用到的,但中指就不会经常用到了,刚才的推断有点儿不准确,不能完全证明这人就是一个爱自己管帐的掌柜的。

  皱起眉头,杨泽不说话,又去看这人的头部。他自己知道推断有可能不准确,但周围的人却不知道,听杨泽又分析了一句,忍不住纷纷点头,低声议论,都说果然是县令大人,只不过看了几眼尸体,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事来,不知再推断一下,能不能推断出这人姓啥叫啥,住在哪里?

  宋小车已经开始发晕了,现在看到的一切,已经超出了他的想像范围之外,他可没想到杨泽只看了片刻,就能说出这么一大堆来!

  那领头大汉麻卡看了眼宋小车,转过脸去撇了撇嘴,看看人家县尊大老爷,再看看这个官差,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这官差除了会折腾别人,再也不会啥了!

  杨泽看了这人的头部,打开发髻仔细看了看,道:“这人是被砸死的,伤口面积很大,不是尖锐之物,应该是石头。”

  他又检查了尸体全身,除了头部以外,并没有别的地方有伤口,而且这人的衣服虽然很脏,但从磨损度上来看,几乎没有什么磨损,尤其是那双靴子,不但做工精细,更是一双全新的靴子,只有脚部的两侧,只被稍稍的磨了一点点,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检查完了,杨泽站起身,脱掉手套,道:“这人住的地方应该离此不远,他是骑着马离开家里的,这从新靴子的磨损度上可以看出来,有可能是出来谈生意的,或者是出来拜访友人的,这人的年纪不大,看起来刚刚过二十,很讲究仪表,很有钱,并且是带着随从出门的。这种人如果一冬天不回家,那么是可以查出来的,家里人必定会寻找,看样子有可能是求州的人,或者是从琅州来的,不会是再远的了。”

  推断之后,他感觉可能有点武断,回过头看向众人,问道:“你们说呢,会不会是这样的?”

  周围的人一起点头,他们是分析不出啥来的,杨泽说了这番推断,他们就感觉非常的有理,宋小车也跟着点头,他啥也推断不出来,现在听了杨泽的分析,便觉得就应该是这么一回事。

  菜菜却没有点头,歪着头,问道:“为什么从靴子上就能说这人住的地方不会太远呢,他不会买双新靴子穿么?”

  杨泽啊了一声,道:“不错,这也有可能。看来我们要去查一下求州或琅州的鞋店,看看这双靴子是从哪个店里买来的!”

  他同意了菜菜的说法,可菜菜却又有话说了:“那如果是这人随身带着新靴子呢,走到半路时旧靴子坏了,他便换上了这双新靴子,这也有可能啊!”

  “呃,这个……那就等于是线索断了,要是他住的地方太远,我们再去查靴子的事,那可算是大海捞针了!”杨泽连听菜菜质疑,也感到自己的推断是有问题的。

  一直看热闹的麻卡却有些唯唯诺诺地发声了,他不敢在县令面前说什么多余的话,可这时忍耐不住了,小声道:“县尊大老爷说的没错啊,这人不是琅州来的,就是求州来的,他的靴子式样只有这两个州才有啊,而且还是成亲时才会穿的式样,他应该是刚刚成亲,要不然这靴子不会这么新的!”

  众人一起看向麻卡,杨泽很是吃了一惊,道:“怎么回事,你怎么看出来的,他刚刚成亲?”

  这个推断可是太惊人了,简直比他厉害多了,成亲时还有穿什么样式的靴子一说?可这靴子的样子很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呀!

  麻卡蹲下身子,指着那双靴子,道:“县尊大老爷你看,这靴子的线是露在外面的,而且很粗,现在太脏了,所以失了本来的颜色,如果不脏的话那就一定是红的,我们秃噜浑的富裕人家办喜时,只要是置办得起新靴子,都会是这种,红线喜靴嘛。小的以前见部落里的有钱人娶婆娘时,就穿这种靴子的。不过现在求州和琅州的有钱人成亲时,也会穿这种靴子,因为离着秃噜浑近嘛,再远的地方,就不会有人这么穿了。”www.xiumb.com

  杨泽立即看向四周,叫道:“还有谁是秃噜浑人,都过来,都过来!”

  河边的劳工有不少都是秃噜浑人,但都是那种赤贫的,没有自家牛羊的牧民,都属于穿不起新靴子的那种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认得红线喜靴!

  片刻功夫,河边的秃噜浑人都围了过来,杨泽指着靴子问他们,这些秃噜浑人一起点头,都说是这样的,其实就算现在已经看不出靴线的本色了,但这么粗的线,只能是用在红线喜靴上,这样才显眼,别的靴子是不会用这么粗的线的。

  杨泽叹道:“这不过是一双靴子,但便可以圈定范围了。正好,咱们这里刚刚来了位琅州人。”

  他命人抬起尸体,进城回县衙了,那陈述作便是琅州人,而受害者又是个有钱人,那说不定陈述作是认得他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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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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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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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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