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赝医>第一百二十四章 超级老官迷
  早饭吃饱喝足之后,重新启程。

  杨泽叫来了严诚厚,对他道:“今天你派了人来伺候我和吴大人,这番好意,我们心领了,但以后不要再这样了,毕竟花你家的钱,我们实是不好意思。”

  严诚厚却摇头道:“杨将军,这不是咱们昨晚说好的吗,草民和你们一起进京,咱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当然也要用在一起了,很多人都听到了,怎么大人又要反悔呢?”他说话说得很慢,显然是别人教过他的,他照葫芦画瓢说出来的。

  杨泽一怔,他昨晚是说过这样的话,可那时他是想让严诚厚和随从们蹭吃蹭喝,反正这么大的队伍,给养充足,也不多他们几个的伙食费,可却不成想,现在变成他蹭吃蹭喝了,反倒是严家花钱。m.xiumb.com

  摇了摇头,杨泽道:“这个,我本意不是这样的……”

  “是这样的,杨将军和吴大人答应了,那就是答应了,你们是官人,要说话算话!”严诚厚一本正经地道,可惜他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这话还是别人教他的,而能教他的人,只能是他的祖父了,看来严家老爷子还真是有先见之明,早料到杨泽会这么说的,所以事先都教好孙子了。

  杨泽心想:“我这算不算是受贿啊?”可又一想,受贿能咋地,反正自己官小职低,又没去京城,是不会引起那些御史的注意的,再说就算被御史参又怎么样,前头还有吴有仁顶着呢!

  为自己收受好处找到了理由,杨泽便心安理得了,他道:“那好吧,以后咱们接着一同用餐,但早上用汤啥的,就算了,我不太喜欢这个!”

  严诚厚连忙点头答应,其实,他自己也不太能享受得了那种服务,受不了仆人的伺候。

  队伍一路向南,途中倒也没再遇到什么奇葩的事情,杨泽安心享受严家的孝敬,旅途之中不但不辛苦,反而胖了些。

  这一日,阳光明媚,队伍走到了兴州,这里是到大方帝国京城的最后一个州了,过了兴州,再走半天,便会到达京城!

  兴州已然是中原腹地,繁华之地,和北疆的风气已然没什么相似之处了。

  这里的百姓衣衫光鲜,神态高傲,说话时喜欢高谈阔论,就算是小商小贩也是如此,由于兴州靠近京城,这里的行商极多,更有很多黄胡子、红胡子的番邦胡商,而兴州百姓对于一切操外地口音的人,都有表现出了强大的优越感,无论说话还是办事,都是爱理不理的,可外地来的人竟也认同这种优越感,被歧视之后,竟没见有多少人生气的!

  队伍到了兴州之后,杨泽去找吴有仁,问该在哪里驻扎,是进城,还是在城外?吴有仁让他在城外驻扎,等候消息,他自己则进城去了。

  当天,直到后半夜,吴有仁才回来,喝和醉醺醺的,见到杨泽,他欢喜地道:“咱们的事,皇上已经知道了,让咱们在兴州等等,估计明天朝中就会派人来,引咱们进京,这回咱们可要在京城百姓面前,大大地露脸了!”说罢,哈哈大笑,得意非凡。

  杨泽也是大喜,他并不想玩低调,白天他可看到了兴州百姓们的作派,已然明白这是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时代,玩低调不适合这个时代,要意气风发才成,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也才能够得到别人的重视,而对他来讲,得到尊重和重视,是极重要的,谁让他起点低呢!

  本想问问吴有仁到底怎么个露脸法儿,可吴有仁却呼呼大睡过去,他在旁等了半天,也不见吴有仁有醒过来的意思,只好回了自己的帐篷。

  第二天一早,吴有仁酒醒了,主动来找杨泽,告诉他礼部将要派人来接他们,由礼部官员和他们商量怎么个献俘法!

  杨泽听了,很觉不可思议,他问道:“怎么献俘,是礼部和咱们商量吗?这个应该是有正规的流程的吧,难不成还要咱们提建议?”他心里有话没说出来,咱们算老几啊,竟然能改流程!

  吴有仁却摆手道:“当然有现成的规矩,可那是对于国战的。咱们这次带来的这些俘虏,不过是一个小部落的汗王罢了,在宁北道这事儿还算大,可到了京城,这算啥啊!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要是被人知道,只不过是一个小部落跑到咱们境内打劫,却被咱们当成是国战俘虏一样的献上,那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杨泽心想:“在林州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一到兴州,喝了顿酒,语气就变了呢!”

  吴有仁又道:“过不了几日,曲江池畔要有一场大诗会,皇上和朝中大佬都要去的,那时文人汇集,做诗千首,盛况非凡。”

  杨泽奇道:“不是要咱们献俘么,怎么说到诗会上去了?”

  他猜测着,估计着可能是要在诗会上,让那些俘虏出现,然后供女皇和达官显贵,还有一众文人骚客们戏弄一番,过过戏耍阶下囚的瘾头,到时再让铁花离伏地便拜,如此一来,也能算是献俘了。

  果然,吴有仁道:“不是国战献俘,但又要扬我国威,让皇上她老人家开心,那就得玩得花样了……”如此这般的一说,还真的和杨泽猜的差不多。

  杨泽笑道:“到时,文人骚……那个诗人们多多地写诗,来对此事歌功颂德,又能讨皇上的欢心,又能记入书中,说不定还能出本诗集,一举两得,是这样吧?”

  吴有仁点头道:“不错,正是如此。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估计上午礼部就能派人来。”

  越等人,越感觉时间过得慢,而且会发现来的人总迟到,说是上午来,那就非得下午来不可!

  直等到下午,日头都快偏西了,礼部的人才来,而且还是坐车来的,只有一辆轻便的马车,后面跟着一个随从,马车的车头那里,持着个灯笼,上面写着礼部二字,也就这个灯笼能表明身份了,可惜大白天还没法点灯笼。

  杨泽远远望见那辆马车,心想:“礼部是不是没把这事当回事儿啊,感觉很怠慢的样子!”他看向吴有仁,见吴有仁脸上也有失望的表情,可能是感到被轻视了吧,昨晚白那么高兴了,还喝得那么醉!

  付丙荣身为大师兄,很有大师兄的样子,不等杨泽吩咐,翻身上马,催马向那辆马车行去,到了近前,就见他问了几句,便又催马回来,回来之时,脸上满是惊讶。

  杨泽问道:“确是礼部来人?是个多大的官?”

  付丙荣道:“说是从礼部来的,还是个员外郎,叫李博志。可看他的样子,好像很老了,坐在车上,车身一摇,看他的样子随时会散架子!”

  杨泽转头问吴有仁道:“礼部有这么个员外郎吗?”

  吴有仁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他道:“原来是这个老古董,怎么派他来了,这人张口闭口全是祖宗之法,顽固得不行,整个礼部中最让人讨厌的就是他了!”

  “那怎么派他来?咱们这可是献俘,怎么说也是件大事吧!”杨泽大奇,感觉礼部办事太不靠谱儿了。

  吴有仁心情极度不好,道:“我哪儿知道,可凡事只要是这个老东西搀和,就肯定得给搀和黄了!”他说起话来竟然没了往常的风度,爆出粗口来了。

  说话间,那辆轻便马车到了近前,随从下了马,从车上扶下一个老人,这老人穿的是浅绯色的官袍,而且官袍很旧了,袖子都磨破了,并且在破的地方,打上了一个草绿色的补丁,看着那叫一个显眼。

  杨泽上下打量这个名叫李博志的老员外郎,见他瘦弱不堪,满脸的褶子,胡子全白了,但却梳理得很整齐,两只眼睛浑浊,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就差打哈欠了,有点像抽大烟抽多了的那种样子。

  李博志颤颤巍巍地走过来,对着吴有仁拱手道:“吴大人,许久不见,别来无恙乎?”语调缓慢,声音颤抖,给人一种感觉,他随时都有可能挂掉。

  吴有仁立即满脸含笑,拱手还礼,道:“托李老大人的福,学生身子还算过得去。多日不见,不知李老大人一向可好?”

  李博志道:“还好还好,老朽的身子骨还算凑合,还能为皇上最尽几年忠,效几年的力!

  ”

  吴有仁心想:“十几年前你就这么说的,现在还这么说,几年?我看你不到死那天,你是不肯辞官的!”

  他转过身,对杨泽道:“杨将军,你初来京城,想必不认得李老大人,我这便为你介绍。李老大人乃是我朝最德高望重的大人,今年已然八十有二,本早该回乡养老,享那含饴弄孙之乐,可皇上离不开他老人家,每当李老大人要回乡,便会挽留,以至于李老大人现在还在为国事操心,从这点上也能看出,皇上对李老大人的看重啊!”

  吴有仁这番话听着很客气,是在夸李博志,可里面却大有讽刺之意,连杨泽都听出来了,李博志年老成精,自然也是能听出来的,可他老脸不红不白,很是云淡风清,一点都不在乎,甚至还微微点头,表示赞同,这就不得不让人佩服了。

  李泽忙上前行礼,主动说了自己的姓名和官职,可他心中却想:“都八十多了,还不退休,看来是个老官迷啊,可到了岁数就该退啊,他怎么还能在京城里当官,这里面有什么蹊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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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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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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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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