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破黑传奇>第五十六章 青葱岁月
  更新时间:2012-09-13

  爱将年少比作春。春天是是青青之岭、濯濯明湖;春天是灼灼其华、清清玉露。恰似带着芳菲烂漫,天真懵懂色彩的青春年少,看着他们,那些长辈们严厉的目光之后,一定是深藏着的羡慕与自哀。

  年轻是无限生机,是如同春草青青不可抑制的希望。年轻真好,在广阔的天地间自由呼吸,欢快奔跑。年轻真好,有时间,可以犯错;有张力,可以塑造。每一次的跌倒,都是你重新调整前进节奏的机会;每一次成长的代价,都是你生命得到升华的见证。

  趁着年轻犯点错吧,那会让你更成熟。

  ————摘自《王之回忆录》第一卷

  红日微风催幼苗,云外归鸟知春晓。

  在遥远的两江道边上,波尼亚人的其中一个小村落,住着一位女孩。当春水捧着一本名叫《法师传奇》的大部头,坐在康二客栈的阳台上,这个女孩刚学会走路,某一天她认识了个叫伍爷爷的人;

  当春水背着个大包踏入龙脊山之旅的时候,小女孩正在忙着解剖蛇和蝎子的尸体,或是将一个报废了的马车轮毂子拖到村路口的坡上,笑呵呵的让它自己往下滚;

  当春水带着微微伤感的情绪告别那个夏天、流光学院泡妞军团的各位即将分道扬镳的时候,小女孩抱着一个羊胎吹气扎成的浮圈在河水里狗刨似蹬着双脚;或是遮着张毯子,躺在一只木船里到处游荡,木船也时常会像花篮一般被那位纱维遮面的白衣女子托在手中;

  当春水死里逃生,却依然我行我素,以一种休闲的生活方式在贝尔卡混日子的时候,此时的小女孩,嘴里叼着根草茎,正躺在禾草垛子上看星星,一只小狗就卧在她的脑袋边上,不时舔一下她的脸。

  一个星期前,已满十三岁的小女孩被父亲牵着手,提着行李,赶到很远的两江道学院参加报名筛选,她报读的是两江道学院文科。在父女倆一路辛苦的到达学院以后,被通知:筛选已取消,女孩被录取了,来年春入学。

  天气愈凉,冬天渐渐的近了。过了年马上就要到离家很远的学院去学习,女孩心里多了一丝兴奋,又有一丝担忧。

  小狗忽然睁开眼睛,抬起了头。与此同时一个脚步声从身后响起,不等女孩坐起,后面就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充满关爱的声音:“韵韵,注意别凉着了。”www.xiumb.com

  女孩一听到这个声音就又靠下了。伍爷爷,满头白发,眼角边的皱纹如干裂的田地,他走到女孩旁边,蹲了下来,用慈爱的神情看着她。

  女孩忽然闻到了一股香气,不停地吸着鼻子。

  此时伍爷爷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你这个小馋猫!”伍爷爷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了一串烧烤,上面串着三只烤得外黄里嫩,配好了佐料,香气扑鼻的鹌鹑鸟。

  女孩高兴地接了过来,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

  “韵韵,那边怎么个情况?”伍爷爷坐了下来。

  “录取了,过了年开春就去学院。”微辣的烧烤让女孩欲罢不能,嘴里“嘶嘶“地不停吸着气,还一边不时地用手往嘴边扇风。

  伍爷爷笑着说:“那就好啊,爷爷就知道,肯定会录取的。韵韵可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接着伍爷爷叹了口气,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一晃眼,十多年了,咱们韵韵都成大姑娘了……”

  “可是以后我就很少在家了……学院会不会很不自由哦……人很多我就不习惯……”子韵一边吃一边表述着自己的担心。

  “呵呵,韵韵选了什么科目?”

  “文科。我爸爸说这个好,以后能当官,可是我喜欢当游侠。”

  “呵呵……”伍爷爷又笑了起来,“你怎么想着要当游侠呢?”

  “侠义,探险,寻宝,自由自在。多幸福的生活,又不带别人管……伍爷爷,我以后就不能经常听你讲故事了。”

  “爷爷给你讲了十多年故事了,你还没听腻呢?”

  “不腻,赶紧的,上次你给我讲的那个龙穴寻宝的故事还没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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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曾想轻轻地变成一只蝴蝶,悄悄地进入谁的梦里,可那个爱做梦的一觉醒来,却不知道是人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人。

  人生最大的幸运和不幸就是你不知道今后将会发生什么,不然很多事情你会觉得毫无意义,当然就不会去做。这样就会少了很多故事,很多的心情,很多的酸甜苦辣。

  春水一样的不知道。桥下流水赶退潮,黄叶风里轻轻跳。所以,春去秋来的日子里,春水会对着沙盘推演一下古代的著名战役,会提升一下武道修为,会看看书,给康远顾、青青、小九、小楼写几封信,会写些诗文,会在一些公共场合卖弄一下气质与风流。

  嘉和纪年496年,三位女孩都毕业了,青青和小九分别在波弥道的里尔城、契商城里做了女吏,小楼则被派到石头城那边做教士。

  老实说,最初春水接触三个女孩,是为了母亲交代的秘密,是为了弄清楚琴的秘密以及琴的主人和自己这个皇室之后有什么关系。至今他仍然藏着从琴里取出的那张羊皮图卷,他没有觉得什么愧疚,那毕竟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并且他认为那个羊皮卷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

  两年的交往让春水与她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对于春水来说,这是一种兄妹之情。

  可他也明白,青青写来的书信里,渐渐的有了一种让他感觉很沉重的东西,青青的诗词,大多的无题了。即便是再隐晦,再比拟,春水也能感觉到青青那比如她清丽秀气容貌的文辞后,有一颗炽热的心。而且春水还感觉到,青青,越来越不快乐了。

  波弥城、济州城、契商城、里尔城是波弥道的四大城,其余就是镇村,而波弥城在正中,契商城稍微往东一些,济州城和里尔城一北一南的在两头,相比以前在波弥学院的时候,青青和春水的距离更远了。

  青青是最多愁善感的一个,喜欢在一些苍凉、凄美、忧伤的文字和意境中痛并快乐着,春水对她一直是小心翼翼的。若是彼此关系一般,对于春水这种并不以拯救天下女子为己任的人来说,早也不闻不问了;可毕竟是自己妹妹(春水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春水在给予了比小九、小楼更多关心的同时,也灌输些阳光的思想给她,尽管事实证明,这没什么用处。

  可春水当时依然认为,随着时间,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他没有全盘接受王怜花的理论——有一种爱情,一开始就注定了一生一世。

  那个开始,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眼,也许就是马车外那懒洋洋略带羞涩的一笑,也许就是某个绿洲夕阳下的一个背影。譬如吾凯西对维维娜,他死的时候,没有提醒春水帮他报仇,没有说身上伤口好疼好可惜年轻的生命,甚至没有提到父母,他第一个想到的是“告诉维维娜,不能再为她打架了”,然后才是和自己亲如兄弟的几个同窗。

  所以事情没落到你头上的时候,千万不要那么洒脱;没有可以为一个人愿意去做最讨厌、最无耻、最下贱、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的时候,说明你没有深爱过;没有痛到撕心裂肺只要对方一个眼神,立即忘记对方所有的不好、自己身上所有未愈的伤口,幻想对方是最爱你的人的时候,说明你还不足以认识爱。

  可春水这个时候还真不太懂,他在感情上近乎是个雏,甚至还不如那三位他称之为妹妹的人。三个人里其实他比较喜欢小九的性格,喜欢和这个聪明、活泼、敢作敢当的女孩一起玩闹,他也喜欢和小楼讨论些有深度、抽象的话题。

  至于青青,他忽略了很多,慢慢的,在别人眼里青青的许多好处优点,也被春水忽略了,很多事情可以和小九小楼说,和她们讨论,却没有和青青说。

  他自然不知道,当小九小楼和青青说起那些事情的时候,这对青青这种内向的人来说又是怎样一种无心的伤害。他的信件越来越客气,话题越来越单调,玩笑开得越来越少,抱歉忙的次数越来越多,信件的频率开始降低,而他和青青相隔又比较远,自然见面也更少了。

  春水是聪明的,但他没过多地往那些方面想。他依然吃得好睡得香,穿着讲究,他还会在朋友的鼓噪下,去波弥城里向那些“花魁”、学院里的少男杀手们一试身手,玩一场赢取芳心后及时抽身的游戏,证明人不风流枉少年的论点。

  他没想到青青寄来的那些诗词里:

  “掠目星沉烟水里,倚楼人独凤箫中。”是青青的孤寂。

  “关塞秋霄唯去鸟,云阶月地信无人。”是青青在思念。

  “惯有啼莺惊梦好,也曾迷路为花开。”是青青在表白。

  “香迷蜂蝶春将老,月黯庭轩梦肯留。”是有人在追青青,可是她拒绝了。

  “从今江海飘摇去,不赌金舆赌白头。”是青青的誓言。

  ……

  于是,春水在年初的时候,去了里尔城一次。他见到了比原来消瘦了些的青青,见到了那张依然清清净净、很斯文很秀气的脸。在那里,他故意展示了自己风流多情的模样,见个饭馆女侍都要去搭讪下;又展示了自己粗暴的一面,将一个巡街的差役骂个狗血淋头,甚至有动手的趋势;他还展示了自己不好的生活习惯,不到半夜不睡觉,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来,害得青青等了一个上午,他却连句抱歉都不说。

  可这些似乎没用,爱一个人就是要爱他的缺点,看不见他的缺点,甚至还可能将他的缺点看成了优点!青青没有一丝反感的意思,甚至这几天都很开心,饭都多吃了半碗。春水无奈之下甚至想,下次要不要带个假的情人去青青那边演场戏。

  然后就是,春水还没回到贝尔卡,青青的信件就到了,无非说些感谢去看她,她很开心,也不知道春水回到贝尔卡没有,甚是挂念,帮春水绣了副桌垫,因为春水要走了自己有些伤感,居然送别的时候都忘了,回去才发现,会另外托人带来云云。

  春水还摇头笑了笑,暗自说怎么感觉像三岁孩子离开了娘一般。

  青青的高兴没持续多久,春水回去后,两人的关系似乎又回到了前面那种状态。请记住:(),努力提供最爽快的阅读体验![叁打不六点更好看点康母:破黑传奇最新首发就在三打不溜点更好看点康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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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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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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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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