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知他要做什么的凤九在垂眸看到自己的脚竟开始变成粉末时惊骇地惨叫出声,而那比钻心之痛还要厉害数倍的痛楚让他几欲就此倒下。
今日天大晴,万里无云,一刻钟前微风阵阵,好不舒适。
然现在不过一刻钟的时间,翻天覆地,片片乌云如潮涌般铺天盖地,遮住温暖阳光,掩盖只属于白日里的阳光,风吹怒号,为燃烧着的火焰增加了助力。
黑发飞舞,衣袂飘飘,景象分明骇人,始作俑者却如游玩一般悠闲。
“凤九,好看吗?”他缓缓走近,“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喜不喜欢?”
蹲下,手中折扇挑起了惊恐惊人的下巴,等着他的回答。
凤九冷汗涔涔,疼痛让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却不忘问:“为……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你……你失踪的这些年,我没有哪一天没让人寻你……你……你却这般对我,你……啊!”
身体变成粉末消失,渐渐地竟是到了膝盖处,疼痛的凤九忍不住惨叫出声。
沉靳看着他,笑出了声,“凤九对我好,我当然知道,不若如此今日我也不会回来了,所以凤九,便让我来送你上路可好?”
边笑,他的眸中边泛起了淡淡的金色,便如那当初从他眼中掉落的金色琉璃一般。
凤九的内心升起前所未有的恐惧,他看着男子,连连摇头,“小靳……小靳你不可以,你不能……你分明是喜爱我的……我也喜欢你啊,你怎么能……”
“噗嗤……”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引来了沉靳的笑声。
“嗯,喜欢,”沉靳点头,神情像极了当年的模样,“小靳最喜欢的就是凤九了,不然怎会愿意留在凤九身边,又怎愿意做你的男宠那么些年。”
男宠,或许只有他自己才知晓自己在说出这两个字时有多恨。
“幼时,我是真的喜欢你,无关情爱,”他说,“只可惜后来凤九你自己将我的喜欢染上了情爱之色,我现在却需很明白地告诉你,我,一点都不喜欢那样的喜欢,一、点、也、不。”
一字一顿,说出了曾经他怕伤到男人的心而迟迟没有说出口的话。
“知道吗?”他笑着继续说,“每每你对我做那种事时我都恨不得废了你,可怎么办,谁叫你对我好呢,谁叫我当年遇上的是你,喜欢的是你呢。”
那些年他想,只要凤九开心了,即使他痛点又算什么呢,凤九是喜欢他的不是么?
呵呵。
熊熊大火将整个府邸燃了个遍,府中男女老少在火海中凄厉惨叫。
任凭多少水,任凭怎么想办法,都无法动得了那火半分,最后连他们自己都被那无形的力给拖拽进红艳艳的火海中,悲戚无比。
双腿已经全然消失,滚滚的热度隔着亭外的湖水蔓延得越来越近,凤九内心的恐惧不断加大,加大,求生的**驱使他一把抓住了沉靳的衣裳。
“小靳……小靳,你向来听我的,求你……求你再听我一回可好?不要这样,我……我还不想死,还不想死啊……”
沉靳由着他扯着衣摆,只肖手指从那块衣料上划过,凤九所抓的那方衣角便落了,凤九一个趔趄险些正面扑到地面。
沉靳在他面前蹲下,抬手摸上了那已然苍老的脸,笑着说:“凤九不怕,只要看不见了就不会害怕了,我知你不想死,便不让你死,不会有事的,嗯?”
说完,好看的手指已经移到了凤九的那双眼睛上。
意识到他可能要做什么时凤九拼了命似的抓着沉靳的手往外拉,指甲将那白皙的手背抓出道道血痕却是徒劳。
“啊——”ωωω.χΙυΜЬ.Cǒm
痛楚侵袭全身,凤九浑身被冷汗打湿,感觉快要窒息,他能清楚地感觉到眼睛从他眼眶里出来,似是能听到那手指入肉的声音,痛得他血泪直流。
“看吧,”看了看那掉落在地的物体,沉靳将手上的血抹满了那沧桑而扭曲的脸,说:“看不见了就不会害怕了,我没有骗你对不对?”
是啊,看不见就不会害怕了,这话可是凤九亲口告诉他的。
如今,他这般安慰他,何错之有呢?
“啊……啊……不要……不要!不要!”
凤九一把乱挥着手,声音里带着恐惧和痛苦,看不见的他哪里知道他的大半个身子都化成了粉末,随着那火焰带起的风消失在这天地之间。
沉靳敛起了唇边的笑,看那男人惊恐不已骇然无措,看那张脸从最初相遇时的清秀温和变成如今的狼狈不堪。
“呵呵……”
他笑了,声音从最初的轻笑变成哈哈大笑,最后连眼角都渗出眼泪来。
“凤九,走好。”
衣袖一挥,那粉碎得只剩下上半身的人便如此腾空,攸地投入了熊熊大火中。
三十多年了,在极寒之牢的每一天他是如何过来的只有他清楚,他对母亲的伤害有多深只有他知道,他对自己的折磨有多大,也只有他知道。
那些年,他是真的喜欢凤九的,也是真的无关情爱的。
父亲的训练太过凶残,手足之情太多冷淡,唯一能给他温暖的母亲却也只能听父亲的话。
他生性顽劣,不甘孤寂,不甘被冷漠相对,所以背着族人来到人类之中,所以他从凤九身上寻到了一种名为“温暖”的东西。
与凤九在一起时他才像个孩子,才能感觉到身为王族之子的他该有的宠爱。
所以他上瘾了,以至于后来变得从此不像他。
肉被烧焦的味道随风飘散到空中,燃烧的灰烬也随风四处飘散,占到沉靳的头发上,身上。
早年的书香世家凤家没了,曾因金琉璃闻名的凤家没了,京都最大的富豪之家凤家没了,甚至府内连一个人的尸骨都未找到。
青天白日,整个凤府燃起滔天大火,任凭外面的人如何急救,也无法将那火给扑灭,它便在人们的亲眼见证下从这世间彻彻底底的消失。
鸣安八十六年,豹族往雀鸣因病而亡,在位八十六年,对外享年一百一十二,豹龄三百九十五,传位曾经被刻上罪人之印的沉靳,次年继位改年号靳安。
新王励精图治知人善任,深受百姓爱戴,却唯独有一爱好让人不寒而栗。
“剜人双目废人手脚,剥皮抽骨挖心掏肺,只需你说一句喜欢,便没有得不到的,这就是你对人类的报复么?”
郎弘璃双手发凉,觉得自己说出这话时心都有些发颤。
沉靳收回视线,笑道:“不,不是报复,因为我喜欢啊,我喜欢他们的眼,喜欢他们的皮囊,喜欢他们说爱我的心,我只是喜欢罢了。”
没错,喜欢,他比族人都喜欢人类,喜欢到癫狂,不能自已。
郎弘璃的心发凉,他语调不稳地问:“那我呢?你收藏我的目的,难道也是因为喜欢?”
他不信。
“自然,”沉靳说,“不喜欢,便不会靠近。”
就如当年那样,若不是对那人心生亲近,哪里会让心去控制自己的身体,去靠近。
郎弘璃捏紧双拳,近乎于咬牙切齿,“然后呢?像当年那个人禁锢你一样将我囚禁在你能触及到的地方?沉靳,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这样,与那人有何不同!”
是,他承认沉靳是悲哀的。
在最天真的岁月遇上那温柔的人,从此便以为那人值得信任与喜欢,然等到的却是不断的伤害与背叛和折磨。
他从不知沉靳原来有这样的过去,亦不知在他这张好看的皮囊底下有颗破碎的心。
可错的仅仅只是那一个人而已啊,为什么要因此以偏概全,将仇恨加诸于所有人类呢?
“我不需要知道,”沉靳敛起笑,神情冷漠而疏离,“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戴着面具,不似野兽般直接,两百年前我不懂他们,两百年后我也不懂,而我,也不想懂。”
这具身体,早就没有去爱人的资格,这颗心,也早就没有了感觉。
他活着,却没有心跳,想死,却又不甘,于是能做的,便只能这般苟且地活着。
“沉靳……”
瑞兽终究是瑞兽,生性善良,不管面对的是何人,对方只需露出丁点的悲戚之色,他们心里便生出了恻隐之心。
郎弘璃亦然,他看着沉靳,眼眶发红。
“沉靳……沉靳你听我说,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你这样只会增加你的罪孽,日后即便死了,也无法落得安生,沉靳,放过他们,也放过你自己可好?”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明明不是他的作为,他却好似能感觉到沉靳的心痛一样,一颗心像被人紧紧攥在手心,抽搐般的疼。
“弘郎,”沉靳看向他,眸光波澜不惊,虽没有方才的冷漠,却也疏离让人心慌。
“做不到的,”他说,“我不是你,摆在面前的都是雪白一片,堕落的灵兽只能永久的堕落下去。”
边说,他边扯开了自己身前的领子,精致的锁骨前是象征着堕落的魔印,还有那刻在他身上永世都消除不掉的罪人之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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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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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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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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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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