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星辰依然保持着耐心,既然他要谈心那么就得保持耐心,其实他对于凤凰只是知道而已,凤凰远比龙魄还要神秘,因为龙魄再厉害也是实打实的真本事的特种兵部队。
而凤凰本身就具备更加神奇的色彩。
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深不可测。
如果马鬼真的是凤凰,那么她恐怕还不是凤凰里最厉害最牛比的,可是即便如此马鬼已经是不死之身已经可以打开地狱之门,那么凤凰的战力远远超过他刚刚组建人员不整战斗力低下的星芒。
那么凤凰不应该站出来做龙魄做的事情么?
凤凰不是更适合负责保护这个国家抵御外星入侵者么?
怎么会指望上他一个国外回来的雇佣兵?
马鬼终于开口了,“你知道凤凰的传说么?”
唐星辰一愣,凤凰是神鸟,是并不存在的种类,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东西。凤凰大家都知道吧?可是仔细想他还真的没有研究过凤凰的来历。
“凤凰就是凤凰,你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不要再装神弄鬼。”
马鬼鄙夷的看着他,“所以说你只有高中水平真的不行,而且你在外面当雇佣兵这四年也没什么时间看书吧?有时候想看书还得看外文的,因为你需要突击学习不同国家的语言。所以你对自己国家的历史和传说都很不了解,对吧?你不用这么看着我,我说的都是实话。你既然提起了凤凰,反正闲着也没事,我就跟你说说。”
“你的黑血来自于黑龙,我的始祖之血就来自于凤凰。”
马鬼这句话让唐星辰内心颇为震惊,因为这是真话,但是他却从未向这个方向想象过,不是他思路不够开阔,而是这两者之间相隔的虽然不远,可在正常人的思维认知当中却又隔得很远。
“继续说。”但他表面不动声色,如今他占据绝对主动,他看得见马鬼的脑子,马鬼看不见他。
“凤凰,亦作“凤皇”,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雄的叫“凤”,雌的叫“凰”,总称为凤凰,亦称为丹鸟、火鸟、鶤鸡、威凤等。凤凰和龙的形象一样,愈往后愈复杂,最后有了鸿头、麟臀、蛇颈、鱼尾、龙纹、龟躯、燕子的下巴、鸡的嘴,身如鸳鸯,翅似大鹏,腿如仙鹤,是多种鸟禽集合而成的一种神物。”m.xiumb.com
“但是人们总是认为凤凰和龙都是不存在的,现在你见过了活着的黑龙黑血,你就知道凤凰其实也是现实存在的,只是从古至今只有极为特殊的一群人接触过而已。自古就有黑龙一族同样也有凤凰一脈,你别盯着我,我不是凤凰一脈,我获得凤凰的始祖之血跟你获得黑龙黑血情况虽然不同,但性质是相同的,都是被特殊拣选的,都是命中注定的!”
“其实龙国古代的典籍当中记载了一些真实发生的凤凰的故事,只是还是跟前面的理由一样,大家都不相信而已。当年黄帝即位,自觉天下太平,想亲眼看看传说中的凤凰。为此,他请教天老。天老回答:凤凰显形,乃是祥瑞的预兆,只有在太平盛世才出现。见到它一掠而过已是很不容易,如果能看到它在百鸟群里飞舞那就是千载难逢的祥瑞了。黄帝听后很不高兴,他说:我即位以来,天下太平,为什么连凤凰的影子都没有看见?天老说:东有蚩尤、西有少昊、南有炎帝、北有颛顼,四方强敌虎视眈眈,何来太平?黄帝听罢便率兵讨伐,于是天下一统。他看见一只带有五彩翎毛的大鸟在天空翱翔,而数不清的奇珍异鸟围着它翩翩起舞。黄帝知道,这只大鸟就是凤凰,也是他想看到的瑞象—百鸟朝凤。”
“还有春秋时,秦穆公有一个女儿,名叫弄玉,姿容绝世,聪明无比,喜好音律,善于吹笙。她吹起玉笙来,声如凤凰啼鸣。秦穆公在宫内筑凤楼让她居住,楼前筑有高台,名叫凤台。秦穆公想为女儿择婿,弄玉发誓说:“必须选择一个善于吹笙的人。”穆公派人四处寻访善于吹笙的人,都不能如愿。一天,弄玉梦见一个美男子说:“我是太华山(即华山)的主人,上帝命我与你缔结姻缘。”并以玉笙为之吹奏《华山吟》第一弄。弄玉遂将梦中情景告诉穆公,穆公遂派大臣孟明到华山寻访。”
“孟明在华山找到一位擅长吹箫的人,名叫萧史,同载而归。孟明引萧史拜见穆公,穆公让他吹奏。萧史奏第一曲,习习而来;奏第二曲,彩云四合;奏第三曲,见白鹤成对,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一时百鸟和鸣,经时方散。穆公遂将女儿弄玉嫁给他,夫妻和睦,恩爱甚笃。”
“萧史教弄玉吹箫,学会《来凤之曲》。有天晚上,夫妇在月下吹箫,竟有紫凤飞来聚于凤台之左,赤龙飞来盘踞凤台之右。萧史说:“我本是天上神仙,上帝看人间史籍散乱,命我下凡整理。……周人以我有功于史,就称我为萧史,到今天,我已经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沧海桑田。上帝命我为华山之主,与你有夙缘,故以箫声作合,成就了这段姻缘。然而我不能久住人间,今龙凤来迎,可就此离去。”于是,萧史乘赤龙,弄玉乘紫凤,自凤台翔云而去。就在这天夜晚,有人于太华山听到了凤鸣的声音。而华山东峰下的引凤亭,就是取《吹箫引凤》之意而建的。”
唐易本来不想打断马鬼的讲述,这些故事他也没听过,还挺新鲜的,可是他总觉得马鬼有点跑题了,这么跑下去恐怕一会就把他忽悠迷糊了。所以他出声阻断,“不是你一会百鸟朝凤,一会来凤之曲,即便这些都是真的,可我要问你的是,你自己要跟我承认你凤凰的身份!”
可是马鬼就像根本没听见一样,继续讲她的故事,“汉代有个故事也很有名:文学家司马相如,少年家贫。有一次被一个叫卓王孙的富商邀去饮酒,无意中发现卓王孙有一在家寡居的年轻女儿,叫卓文君。相如一见钟情,就弹起凤凰琴,唱起“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表示爱慕之情。卓文君听了十分感动,于是连夜随司马相如私奔,后结成夫妇。“凤求凰”一词,从此用来喻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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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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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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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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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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