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店的环境,基本可以用苍蝇馆子这个名词来形容。
不过选在这里吃饭的原因,还是为了缅怀高中那些年,在这里吃饭的往昔。
而在吃饭的过程中。
林亦哲这边的男生们,当然是喝酒打屁,谈论着高中时代以及近期大学的情况。
夏初然那边的女生们呢。
则因为陈妙可的加入,不少话题都在她身上。
“妙可,你是广海市人?”
“嗯,对。”
“哈哈,那太好了,因为我可喜欢粤语歌了,所以你能不能说一句粤语话给我们听啊。”
“可以啊,你说吧,你想我说什么话?”琇書網
“说一句: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吧,我很想听听你们广海市本地人怎么说的。”
“好啊,那你听好了,这句话用粤语说出来就是:原娘我哲压身不给放松爱基友。”
陈妙可说完,在场几个女生由于没怎么听清,于是又拜托她,让她说再说几遍。
对此,陈妙可也没介意,她不仅用粤语重复了这句话。
而且还主动对大家说,她可以用粤语朗诵一首曹操的《短歌行》给大家听。
于是,在一阵起哄中,陈妙可也在饭桌上轻轻朗诵道: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不得不说,粤语朗诵出来的《短歌行》,更是赋予了这首词,那个时代的古汉语韵味
所以当陈妙可朗诵完的时候,也是响起了一阵叫好声。
接着,也因为陈妙可为人大方,又很社牛,所以也算是成功打入了林亦哲这帮女同学的圈子里。
不过就在陈妙可与身边那些女生聊的眉飞色舞、口吐飞沫时。
一旁坐着的夏初然则是一声不吭,很是沉默的咀嚼着嘴里那根本就没啥味道的焖火炖鸡…
“初然,我看你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是不是担心这位陈同学会抢走你老公啊?”
一旁的余莹莹见陈妙可那谈笑风生的样子。
一时间总觉得她才是自己的同学,而夏初然反倒是很像一个临时插队进来的陌生女生。
所以看着这反转的画面,以及夏初然那忧郁的样子,余莹莹大概率还是猜出来了一些端倪。
只是,夏初然在听见这句话后,却没说话。
因为此刻她心里,着实挺郁闷的。
毕竟,自己马上就要与林亦哲步入恋爱那个阶段了。
可哪知道,半路居然又杀出一个她根本没有预料到的程咬金…
不…不对,不是程咬金,是陈妙可这只前世恶心了自己8年的四眼田鸡才对。
而最扯淡的是,自己都已经苦心积虑带着林亦哲去了蓉城了。
然后本以为这样就可以防止任何意外了。
可千算万算,夏初然就从来没想过陈妙可这家伙,居然也重生了…
“初然,其实你不用担心,我看班长比这位陈同学还要漂亮一些,她不也成为你的手下败将了吗。”
夏初然听见这句话,总算回过了思绪。
可对于余莹莹这句安慰,夏初然却是摇了摇头道:
“不一样,十个吴梦婷加起来,都比不了陈妙可的。”
不管怎么样,前世的吴梦婷还是在大学后,放弃了林亦哲。
可陈妙可却是一直不离不弃,甚至表白被拒绝后,依然陪在林亦哲身边,坚持着那份爱恋。
而且…,如果说坚持是最好的品质。
那么她这种富家女肯放弃荣华富贵、甘愿隐瞒身份,跟着林亦哲过那平淡日子的行为。
那就更是为她这份爱意,增加了一种“为爱付出”的“伟大”色彩。
所以,夏初然才闷闷不乐。
因为她知道,即便自己与林亦哲交往了。
但以陈妙可对林亦哲那份几乎执着到不可理喻的爱意,一样会为自己这段感情,带来不可预估的波折。
“十个…吴梦婷…,都比不上她!?初然…,你为什么这么说啊?”
夏初然说的很平静,可余莹莹却被这话震惊了。
而夏初然抬头见余莹莹一脸错愕,也知道自己在无意间说的太多了。
于是,她也是摇了摇头道:
“没什么,莹莹,她就一只炖不烂的四眼田鸡,所以别理她了,吃鸡吧,我觉得这鸡肉挺好吃的…”
***
下午,一群同学又来到陈莉订的多功能茶楼。
然后大家也根据自己的圈子,四散开来,交谈起了自己以前及现在的人生。
不过,由于茶楼中央有一个比较大的卡拉OK舞台,所以还是有不少男男女女选择了去唱歌。
“亦哲,你等等。”
林亦哲本来没打算去唱歌,而是准备继续与几个男生叙叙旧。
可就在他准备去那边茶桌时,陈妙可却是叫住了他。
“嗯?怎么了,妙可?”
陈妙可:“亦哲,我刚刚听你的那些女同学说,你唱歌挺好听的,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唱歌吧,我挺好奇你的歌声到底是怎么样的。”
陈妙可作为林亦哲的妻子,哪里又会不知道林亦哲的歌声,简直如专业训练过的一样好。
只是陈妙可也知道自己这位老公,却是完全不喜欢显摆自己相貌与才艺的枯燥男人。
所以在前世年轻的时候,陈妙可还能听见自己这位老公唱两句。
而到了工作后,却因为有太多事,反而好久都听不见林亦哲唱歌了。
“噢,我就算了,我不喜欢唱歌,你和初然去唱就行。”
陈妙可就知道。
林亦哲这家伙脑子里除了开发游戏,对其他什么事其实都不太感兴趣。
可自己好不容易重生回来了,又怎么可能放他去摸鱼。
于是,陈妙可当着王登春、田野、王铭等一众男生的面,干脆上前用双手拉住他道:
“哎呀,我今天过生日,你好歹也要唱首生日歌给我听嘛,你说是不是。”
旁边的男生见陈妙可毫不顾忌的抓住林亦哲的手,也是纷纷起哄道:
“亦哲,你去吧,放心,我们不会怪你重色轻友的。”
“我靠,行了,你们这样秀恩爱就真的不必了,我们这些单身狗,已经够惨了,好吧。”
最后,还是王登春看不下去了,对一帮兄弟们道:
“看什么看啊,当电灯泡不怕长鸡眼啊,不知道当兄弟的最大职责,就是遇到现充要回避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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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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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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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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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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