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然,我知道你等了那么多年也不在乎这一时,可是你就不担心上了大学后,林亦哲会遇见令他心动的人吗?”
“不担心,那个人这辈子应该不会再出现了。”
“那个人?谁啊?”
夏初然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余莹莹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走在前面的林亦哲和王登春也闲聊着。
“春哥,你今天恨不恨我啊。”
“什么恨不恨你?”
“恨我和初然打断了你和余莹莹的约会啊!”
林亦哲与王登春经常互相调侃,已经形成了习惯。
可两个人侃什么都可以。
唯独在林亦哲对王登春侃余莹莹,以及王登春对林亦哲侃夏初然时,最后一般侃的两个人都挺难受的。
“别乱说啊,都说了是偶然碰见的。”
王登春说这话的时候,一脸严肃。
而林亦哲见他这个样子,也知道他其实内心也纠葛着。
于是林亦哲的表情也开始变得严肃的道:
“春哥,以前我们在学校里调侃一下就算了,但现在毕业了,再过不到两个月,余莹莹就去南都了,可即便如此,你真的还是打算就这样像个乌龟一样憋着,什么都不对她说吗?”
“不是说好了不吐槽吗,怎么又骂我是乌龟呢。”
“我这话的重点应该不是乌龟这个词吧。”
如果是以前,面对林亦哲这样劝说自己,王登春一定会反过来调侃林亦哲与夏初然。
可现在,王登春却知道,林亦哲与夏初然已经决定共赴蓉城,所以两人最后走到一起,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而自己面临的局面呢?
却正如林亦哲说的那样,余莹莹即将远去千里之外的南都上大学,而自己却不得不留在渝城继承家业,当个卖猪肉的猪肉荣。
好吧,生于平凡,突破桎梏,改变阶层,其实本身就是比“玄幻小说”还“玄幻”的一个故事。
就算是林亦哲这么努力的人。
在前世的结局,不也是折戟深城,最后不得不带着遗憾的回到了渝城吗。
所以,“你我皆是凡人”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理。
而这个真理,显然心智成熟的王登春是懂的。
所以,他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对林亦哲问道:
“亦哲,你觉得我配吗?”
“什么?”
“我是说,你觉得我这个样子,配得上余莹莹吗?”
这是王登春第一次主动聊起他的心事,所以林亦哲微微有些错愕。
同时,王登春抛出这样一个问题,也让林亦哲想起了围脖上,某位博主写的恋爱三大败犬特征:
1.我那么多缺点,他(她)肯定是看不上我的;
2.缘分是命中注定,应该顺其自然,不用太主动,谁主动,谁就输;
3.我这么优秀,他(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我。
这三点,分别对应自卑,消极和狂妄自大。
但多年后,待林亦哲成人,他才发现,其实这三条可以总结成一条:
那就是我们总是误判了感情的不可理喻,从而没有去选择相信那些埋藏在自己与对方灵魂深处的真心。
而此时年轻的林亦哲,虽然没法体悟那些感情的真谛。
但对于王登春这怂样,还是无奈的笑了笑道:
“春哥,你觉得喜欢一个人,和配不配得上她,有逻辑关系吗?”
“怎么没有,我配不上她,我喜欢她干嘛。”
“那你这么说,这世界就不该有喜欢这个词,因为‘配’这个字,也应该包含人品、性格、三观、才华以及爱好这些词语吧,所以如果算上这些词语,那还有谁能够保证自己与自己喜欢的人配得上呢?”
王登春虽然成绩不好,平时也吊儿郎当的,但本质上他其实是很聪明的人。
所以他清楚林亦哲在劝说他什么。
只不过多年的习惯,他还是惯性的怼了林亦哲一句:
“亦哲,这样富含人生哲理的话,恐怕也只有你这样名字里有个哲字的人,才说的出来吧。”
王登春吐槽完,林亦哲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接话。
他知道王登春需要时间思考。
于是就这样又走了五六步路后,王登春才两眼目视前方道:
“亦哲,其实有时候我真的挺羡慕、也挺佩服你和夏美女两人的。你们俩虽然一直心口不一,但却总是能够坚定初心的抵抗住诱惑,并在关键的时刻做出相同选择,这样的默契,我想就是真正的情侣也做不到吧。”
不仅是林亦哲,夏初然这样的大美女,当然也收到过爱慕的表白。
不过两个人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同时,在中考和高考两次人生轨迹线的选择中,他们同样选择了相同的目的地,这让王登春当然很是羡慕。
当然,王登春这样说,是因为不知道前世林亦哲和夏初然的故事。
同时,他也不知道,要不是夏初然重生,这一世的林亦哲,还是会与夏初然迎来分离。
因此,自己和夏初然其实并没有王登春说的那么伟大。xiumb.com
至少,如果不是夏初然在她家里真情流露。
林亦哲或许还是会如前世一样,尊重夏初然远赴上城的决定,然后自己也踏上去往深城逐梦的旅途。
“春哥,你想多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之处,也有自己的闪光之点,我和初然只是你们眼里的林亦哲和夏初然,但真正如何,其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林亦哲说这句话时,颇有一些惆怅的表情。
而他这样的心态,到不是因为矫情。
只是他和夏初然一路走来,的确是夹杂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曲折和情感在里面,以至于林亦哲自己有时候都搞不清自己对夏初然是一种什么感觉。
当然,在这个季节困惑的可不止林亦哲。
王登春作为19岁的彪形大汉,也一样逃不过青春期那胡思乱想的魔咒。
“算了,我不想和你扯这样的大道理了,亦哲,你就给个建议吧,我该怎么办?”
“还需要我给你建议吗,你自己不是已经给出建议了吗?”
林亦哲听王登春这样说,却是轻轻一笑看向他。
而王登春也明白林亦哲的意思:
那就是:建议个毛线,大胆的上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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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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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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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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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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