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之人一身Kiton名牌西装,一套至少也要个几万块。
头上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戴着一副略显斯文的银框眼镜。
但是他那走路的步伐却破坏了他的斯文气,有一股地痞流氓的味道在里面。
高启兰微微一笑,淡淡道:“当真是日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秃子,老娘差点都没认出你来。”
王天恒哈哈一笑,说道:“老子都已经花了几十万去岛国植发了,你看我现在头发多茂密,还叫秃子呢?”
对于高启兰的称呼,王天恒并不介意,反而是觉得有些亲切,已经太久没有听过这个外号了。
一听到这个外号,他就想起了他在京海当老鼠的那些年。
虽然不算是什么特别愉快的回忆,但至少现在回忆起来也是觉得十分有趣。
高启兰随口说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你在我心中秃子的形象根深蒂固。”
高启兰注意到秃子的身后还跟着一位高挑美女,颜值非常高,完全不比她差,身材也是极品,是那种让男人一见便会欲罢不能的类型。
“现在也就你敢这样跟我说话了,真他娘亲切,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其中一个马子小红。”
王天恒用的是“其中一个马子”这样的介绍,可见他的女朋友可不止一个,而且她们之间肯定也是互相知道的。
毕竟现在王天恒有钱有权有势,这种事并不值得奇怪,美女本来大部分都集中在这些有钱人的手中。
什么演艺明星,王天恒也是随便玩,女人如衣服,说换就换。
“兰姐你好,天哥经常提起你。”
小红朝着高启兰伸出纤纤玉手,显得很有礼貌,也很给高启兰面子。
毕竟来之前王天恒已经提前打过招呼了,今天见的是贵客。
能从王天恒的口中说出“贵客”两个字可不容易。
高启兰与她稍微握了一下手,便跟着王天恒来到了偌大的客厅内。
这一个客厅就足足有两百多平了,而且装修十分豪华,光是价值千万的名画就挂了五幅。
中间那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估计就价值几十万。
在一张偌大的桌前坐下,佣人很快便是端上了名贵的红酒。
王天恒介绍道:“这瓶白雪香槟名叫沉默之船,是我花了二十八万美刀拍下来的,平时都舍不得喝,既然你来了,便一起喝了。”
高启兰心想还真是奢侈啊!
这一瓶红酒两百多万华夏币,足够让普通的劳动人民辛苦赚上一辈子了。
高启兰淡笑道:“你给我一个不懂酒的开这么贵的酒,岂不是浪费?”
王天恒摇了摇头,一脸认真道:“当然不浪费,这酒只要入了你的口,就是酒的福气。”
“呵呵。”
高启兰嫣然一笑,不动声色道:“渣男就是会说话,难怪连这么漂亮的美女都能骗来。”
秃子笑着解释道:“这你可误会我了,是她厚着脸皮倒贴,我才勉为其难收下的。”
秃子这话算是一点儿都不给女朋友面子了。
不过像他这种存在,本就不需要给女朋友面子。
若是女方觉得有问题,那他换一个便是了。
小红立刻微笑着接了一句:“天哥说的是实话,是我缠了他好几个月,他才要我了。”
此刻,红酒已经开好了,一个佣人把红酒给三人倒在红酒杯内。
王天恒举起酒杯,一脸认真道:“小兰,这杯敬你。”
看到王天恒的举动,其实小红十分惊讶,因为在酒桌上,向来都是别人举起酒杯要敬天哥。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天哥一坐下来就主动对着一个人敬酒。
可见这个高启兰在天哥的心目中是有多重要。
小红有些不解,难道是天哥很喜欢这个高启兰?
虽然她承认,这个高启兰长得是不错,但是天哥身边的女人,也基本都是这种级别的,好像没什么稀奇的。
高启兰举起酒杯,与秃子对饮一杯。
她也没喝出这酒有什么稀奇的,居然要两百多万。
果然,富人的品味,她搞不懂,她虽然有钱,但是却没有喜欢奢侈品的习惯。
反观王天恒却是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还闭着眼睛回味了一会儿。
王天恒望着高启兰问道:“你亲自来上京找我,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高启兰回答道:“确实有一件事,我不方便找京海的人帮忙,找你帮我是最合适的。”
王天恒微微颔首,他并不意外。
若是普通小事,高启兰打个电话来即可。
可是她却亲自登门,可见这一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高启兰回答道:“这件事我只能跟你一个人说,你到我这来。”
这桌长足足五米多,因此这会儿王天恒距离高启兰有些远。
闻言,王天恒立刻便是站起身,缓缓走到了高启兰的身边坐下。
望着如此听话的天哥,小红美眸都瞪大了,这高启兰究竟是个什么来头啊??
高启兰示意王天恒附耳过来,王天恒凑近了一些,高启兰在他的耳边悄悄说了些什么,大概说了三十秒。
王天恒听完之后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询问道:“以你的能力,何须如此?”
高启兰回答道:“如此最为稳妥。”
王天恒点了点头,直接说道:“我会帮你这个忙,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不知是否方便。”
“你说。”
高启兰举起红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王天恒望着高启兰说道:“如果我愿意分你一半资产,你有没有可能做我的女人?”
听着这句话,小红身子都抖了一下,天哥的一半资产那可是无法形容的天文数字,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愿意做到这一步?
高启兰看了小红一眼,平静问道:“那她们怎么办?”琇書蛧
王天恒回答道:“为了你,她们我可以都不要!”
小红:“……”
我现在是不是该走了!?
高启兰将杯中红酒喝完,起身说道:“没这个可能,既然你对我感兴趣,便应该调查过,我对男人不感兴趣,让司机送我去机场。”
说着,高启兰便是潇洒向着门外走去。
王天恒也没有再挽留。
高启兰走后,小红依偎在王天恒怀中,自然不敢怪他刚才说的那些话。
小红柔声询问道:“天哥,既然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强抢呢?一个女人而已。”
王天恒自嘲一笑,低声道:“因为,我不敢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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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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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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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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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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