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寻前尘多少事?飘渺无踪.
江山几多娇?众人笑论峥嵘;
黄沙铺天盖地,谁是英雄?
楼兰古城正建立在当时水系达的孔雀河下游三角洲,这里曾有长势繁茂的胡杨树供其取材建设,数百年前古楼兰人在罗布泊边筑造了数百平方里的楼兰古城,他们砍伐掉许多树木和芦苇,这无疑会对环境产生负作用.
在秦汉时期罗布泊湖还未完部全干涸,龙天羽带着六百精锐,携带充足的淡水和食粮,绕过湖泊,走进了茫茫大漠戈壁;它是丝绸之路上最难走的楼兰古道,到处看见千年的烽燧,古怪的雅丹地貌,漫天的绝域风沙.
“好一个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勾!”进入大漠之后,龙天羽眺望无边无际地沙漠,轻轻念了一句,觉得任何词语在这一刻都显得渺小,大自然的威力乎人的想象.
楼兰国比邻的戈壁荒漠叫白龙堆,一年四季干旱,下雨量非常少,这种条件下,极少有动植物能够生存,在沙漠边缘地带还能看见稀疏胡杨,胡颓子,骆驼刺,蒺藜,硝石灌丛和芦苇,再往里走进几十里,动植物相继罕见出没了,都是清一色的黄沙,而且沙漠中经常有风,将流沙卷入空中形状如龙,迷失行人.
“驾——”逃亡尚未结束,一刻不能松懈,龙天羽已经做好了万里长征的心理准备,既可以拖垮敌军骑兵,减少这支漠北铁骑对汉军的威胁力,另外他还将这次逃亡作为磨炼的机会.
经过重围厮杀,将士的战死,与项云的巅峰对决,随后穿越了雪山,进入大草原,这一系列的事和经历正在增强他的阅历和意志,他隐隐感觉有突破大剑师境界,进入中期[百脏共鸣]的境界.
所谓[百脏共鸣]就是指,窍穴吸收天地精气,提升自身体能后,在使人体与自然结合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开始修炼体内脏腑,延缓内脏系统的衰老,增强体内的五脏六腑以及其它小器官,比如脏腑脾肠胃肺肾等等大小内脏,从体内脱变,骨膜脏腑之间与内劲外劲引共鸣,出属于自己独特的声音.
如果经历无情的沙漠,甚至面对更对的苦难磨炼,很有可能继续突破,进入大剑师中期,这样再面对项云时,就有了决战之力,否则像先前那样,比斗起来十分费劲,虽然自己不至于被对方杀死,但要胜过对手,胜算达不到四成,项云已处在不败之地.
他必须要突破,虽然作为帝王,主要在于用人,运筹帷幄在千里之外,指挥三军才是领导作为,但现在的汉王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兵缺将少,能独当一面的大将太少了,楚军有项羽,韩信,可两路出击,自己只能抵挡住一路,现在又多出了一位项云,汉军的处境就更难了.
自己麾下的虎将如云,如灌婴,樊哙,虞子期,陈平,陈婴,王陵等人,但这些人也就相当于楚军的大将,却无法做元帅,根本挡不住项云和韩信,就好比楚将季布,桓楚,项声等人无法抵挡住他龙天羽一样,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虽然一个人的勇猛无法抵挡住千军万马的冲杀,更无法决定战场的胜负,但如果对手像项云一样文武双全,那么与他沙场对战,任何一项弱于对手,便处在了下风.
何况还有一个未知数的穿越者在漠北,身在剑圣境界,这对于龙天羽来说是个巨大威胁,谁也无法保证,如果击败了项云和项羽后,他不会亲自带着大军杀入中原来,那时又有谁能抵挡住他!
凡事都只能靠自己,想想历代开国皇帝,哪一个不是马背上打天下,唐太宗李世民,宋太祖赵匡胤,元太祖成吉思汗,明太祖朱元璋,清朝开国皇帝努尔哈赤等等,这些开国君王,从起义开始都是亲自带军,每次决定性战役,都会在前线指挥杀敌,打下了江山,即使刘邦也同样征战了数年,建汉朝之后,平乱异姓王,都是御驾亲征.
龙天羽现在还没有待在皇宫享清福的机会,也没有这个条件,除非他拥有了兵神韩信,拥有了像战国四大名将白起,廉颇,李牧,王翦那样军事天才,才能放心让这些名将挂帅去征战天下,不惧任何对手.
…………
一个时辰后,沙漠边缘地带,尘土飞扬,成千上万的铁骑,气势汹汹,疾踏而来,手中马刀闪着银亮的光辉,地动山摇.
一半是素青草原,另一边却是无边无际似雪地银沙,绿白两种颜色,在炎炎烈日下,泛着金色的光辉.对于草原人而言,沙漠就是一个死亡,是草原的克星,多少部落因牧区沙漠化被迫迁移,即便是勇猛的精兵团,也不敢冒然进入荒漠戈壁的流沙中.
“吁——”行到沙漠边线,精兵团的铁骑便齐刷刷的停住了,望着那满天飞舞的狂沙,他们脸上现出深深的恐惧之色,竟无一人敢擅自踏入其中,漫天风沙呼啸,哪里能看到汉军的身影.
“二少主!前面就是沙漠了,我们还继续追击吗?”一位将军向着项云问道.
项云皱起眉头,心中暗想这个龙天羽也让人难以捉摸了,本以为他穿过祁连山脉,就会然走乌孙草原,然后从天水一带返回巴蜀,想不到竟背道而驰,一路向西,现在更深入沙漠中,这不是要拖垮追兵吗?
不追击心有不甘,若大军一起进入沙漠,能活着出来多少人,都是未知数,弄不好两万人都死在沙漠中也有可能,这可是家族的有生力量啊,一旦损失了,二十多年的心血全部付之东流了.
他所带的五万人马,乃清一色精锐骑兵之师,其中一万重甲兵,四万轻骑兵,无论战马,装备和人员素质都是家族精挑细选,经过数十年的财富积累,才打造出来,在伏击汉军时阵亡了一万人马,追击汉军过程中,折损了六千人,仍有一万人马留驻在陈仓一带,围剿陈仓周围城邑的汉军,此刻项云身边还有两万多骑兵,包括了从敦煌一带伏击未果的分路人马.
“勾禹,荆越,你二人带领精兵团五千人马,进入沙漠追击汉军,不必过于逼近,只需在后面追赶,逼得汉军不能停歇,不停疲于奔命便可,便是逐虎吞狼之计,本公子带人马分路包抄,把守沙漠的几个出口,伏击汉军,这次不能活捉龙天羽,死的也不能放过,另外确保吾妹雨馨的安全!”
勾禹,荆越上前领命,当下清点了五千骑兵,这些青年壮士虽然面对沙漠有一定的恐惧,但军令如山,一旦被点中后,并没有泪洒当场,斗志低迷,而是带着必死之心,要为死在峡谷和雪山的兄弟们报仇,热血沸腾.
“出——驾——”
勾禹,荆越带足充沛淡水后,辞别过少主帅和众将士,策马催鞭冲入了沙漠,在漫天黄沙中,五千骏马嘶腾,仰天长鸣,旌旗迎风招展,磨的铮亮的刀锋枪头闪着灼灼寒光,映照着战士们充满悲壮激昂的面庞.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五千骑兵进入了沙漠,继续追击汉军,他们的命运已被无情注定.
…………
汉军在茫茫地沙漠里接连行进了两天,已经走入了沙漠中心,放眼望去,黄沙漫天飞舞,看不见日月星辰,更看不到一丝绿色,整个天空都是金黄色的,若不是龙天羽带着了块定方位的手表,他都要怀疑自己永远走不出这个.
“大漠无情啊!”
黄沙上传来地灼热高温,让每个战士都汗流浃背,许多人都脱下上衣.赤膊上路,十几名铁卫抹了抹额头上滚滚地汗珠,咬着牙坚持着,有的打开水囊舔了舔,又小心翼翼地将那珍若生命的水囊挂在腰间,谁也不知还有多少天才能走出沙漠,因此每个人都格外珍惜自己怀内的水囊.
沙漠里行军.水和粮食地重要性不言而喻,自进入沙漠,龙天羽便下了死命令,六百人每日只有两餐.每餐仅限小份干粮和肉干,饮水更是严格限制,不到规定的时辰,不到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许擅自饮水.
这六百人,包括三百新加入的锦衣卫士,全部军纪严明,令行禁止,两天下来,竟无一人违反过,令项雨馨都有些乍舌,想不到汉军如此重视军纪,每位将士都对汉王敬若神王.
“好热啊,汗渍都浸透内衫了,真想好好沐浴一番,都怪这个流寇,别咱们囚禁起来带入了沙漠,跟他们一起受罪,真是气死人了,该死的中原流寇!”蒂丝娜玉手摸了摸胸.前浸透汗水的内衫,忍不住埋怨起来.
项雨馨也快湿透了,她们虽躲在车厢内,避过了火毒的烈日阳光,但车体吸热,很多热量聚集,车厢内同样是高温,一点凉风也没有,闷得二女脱下了外衫,只穿着薄薄的一层纱裙,里面就是贴身的亵衣和短裤了.
项雨馨出奇地没有牢骚,也没有叫苦,而是身手掀开一小角车帘,以免春.光乍泄,眸光透过车帘缝隙寻找着龙天羽的身影.
风沙之中,那矫健英武的身姿……
再想到山洞内患难真情,一段让她销魂的旖旎……
少女的芳心莫名萌动,脸蛋儿上悄悄浮起了一抹嫣红,她抚着自己的脸蛋,颊上有些烫,此刻她大部分肌.肤都暴露在车厢空气中,的身材凸显地淋漓尽致,玲珑地曲线划出道道美妙地波浪,裸露大半地酥.胸颤颤巍巍泛着晶莹的光泽,修长地充满了弹性,像个小母豹一样有爆力,凹凸挺翘地身材仿佛熟透了的蜜桃.ωωω.χΙυΜЬ.Cǒm
“蒂丝娜,我想到车外走走,感受一下沙漠,你去吗?”项雨馨转过头对着身边的姊妹征询道.
蒂丝娜摇头道:“我才不去,一是我不想看见那个又脏又讨厌的流寇头子,二来大漠风沙是死神在召唤,烈日炎炎,我们草原女子都承受不了的,第三,你去见心上人,我去做什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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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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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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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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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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