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中午,她终于起身准备回府,毕竟一直花那么多银子来青楼就为了纯睡觉,可能古今众人也只有她一个人了吧?不,还有一个就是七王爷那个傻缺,整个一个人傻钱多的类型。
踏出觅香阁的知忆被清晨的第一抹温暖的阳光感动到。心中不禁感慨,太阳真的是无私的,不管你喜不喜欢?只要是天气好的时候,他都是不求回报的,照射着大地。又贪婪的深深的吸了一口清晨带着微微青草香微甜的空气,这么清新的空气,在21世纪是已经呼吸不到的了,且吸且珍惜吧。知忆终于是兴高采烈的踏上了回府的路程。
由于觅香阁和许府相距有一段距离,不在同一个方向,所以知忆要回府必须得穿过了好几条大街。她想着索性也没什么丈事,回家照样是混吃等死的存在,还不如到处逛逛。比如说去赶个圩。毕竟阳光无限好嘛,可不能辜负了这个好天气。说干就干,这不不一会儿功夫,知忆已经出现在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大街上。知忆东逛逛西瞧瞧,本来心情就好,这一下更开心了。
“哎呀。”就说了嘛,不能太高兴,这不乐极生悲了吧?看着向她猛飞过来的菜篮子,知忆一下子吓傻了眼,怔怔呆在原地。紧接着她的手被人用力往旁边一拽,她这才反应过来,那个菜篮子也险险的掠过她的脸庞,光荣的完成了任务,摔烂在地板上,霎时,菜叶子洒满了一地。“站住,你给我站住!你他娘的待小爷我抓到你,非打死你不可!”知忆的手被前面一张大掌紧紧握住,脚步不由自主的跟着前面的那个人疯狂的往前跑。身后不时的传来叫鸳声和急匆匆的脚步声。
“喂,这是怎么回事啊?他们追你干什么?关我什么事啊,你为什么拉着我跑啊?”知忆一时有些糊涂,但是还是抓紧时间问着旁边抓着她跑的这个男人。“哎呀,怎么是个女的呀?你没事穿男人的衣服干什么?哎,抱歉抱歉!不过现在也没办法了,先跑了再说,先把他们给甩掉。”男人听到知忆开口说话,知道自己拉了个女孩子,手上顿了顿,想放开,可是,因为情况十万火急,倒也没办法考虑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了,只能拼了命的疯狂的继续往前跑。终于在跑过了两条街之后,两人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Χiυmъ.cοΜ
“好了,这一下可以说你为什么被人追着跑了吧?”知忆没好气的问道。自己好端端的逛个街,可是却被硬拉来陪跑,而且还是被人追着跑,那画面,当时只顾着跑路没什么,现在想想自己都感觉很丢脸。“哎呀,别说了。那些都是林太傅府上的家奴。如今的林太傅权势很大,他们家还有一个女儿在宫中当贵妃,于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林太傅家更是猖狂的不得了。这不他们家出来采买的管事,刚刚没事,正在调戏一个卖菜的小女孩,我看着实在气不过,就上前与他理论了一番。啊哈哈哈,不止理论啦,我也打了他们一顿,不过这些人确实是该打,你说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是不是很可恶?哎,我的菜摊子也完蛋了。”男人说到最后两人句话的时候,在知忆的注视下,尴尬的改了口。好吧,他承认刚刚确实是痛揍了他们一顿。知忆闻言,心中倒也是了然,没错,光天化日之下,调戏民女确实很可恶,真的是该揍。要是换成是她也得上去痛揍一番。“嗯。确实是该打,没想到你还挺有正义感的嘛。呵呵。你好,我叫许知忆,你叫什么名字?交个朋友。”知忆说着习惯性的伸出小手,想与男人交握。男人古怪的看着她伸出来的手,微微一愣,在他的示意下,缓缓的把手附上她的小手,两个人这才正式的用力的握了握手。“我叫秦风。你,你好。”
知忆到这时才能够认认真真的观察起这个秦风来。小伙子大概20几岁的样子,长相一般,算是偏帅一点点的那种,但也没有帅到像七王爷那种帅绝人寰的地步,反正就是放在人群中一眼望去,不是很亮眼的那种,就是大家说的那种大众脸啦。不拘小节的两人握了握手,就在路边攀谈了起来。从与秦风的谈话中知忆得知,他是在这条集市上支了个卖菜的小摊,每天辛辛苦苦的把自家种的蔬菜挑到集市上来卖,换得的微薄的几文钱回去养家糊口。说到养家糊口,倒也是好笑,因为除了他自己外,就只还有一个病重在床的老母亲。可是现在的社会能够勉强的养家糊口,倒也是不容易,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一文钱难倒一个好汉。唉,知忆微微摇头,叹了叹息。
突然间,她眼前一亮,自己不是一直想做生意吗?既然是做生意,那就免不了一个人在前面跑腿,眼前的这个人,不就是最佳人选吗?“秦风,我问你,如果我想做一桩买卖,想找你当管事,你愿不愿意?我给你嗯,一个月五十两银子。等以后买卖做强做大了,我还给你分红,你先帮我做,然后慢慢的自己攒一点钱,到时候你还可以拿着钱来我这里入股,你看怎么样?”“五十银子?你没发疯吧?再说了,你有这么多钱吗?看你也不像什么富家子弟呀?”秦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知忆的额头,在确定没发烧之后,才疑惑的开口问她。“呦呵,你看不起谁呢?五十两银子,我还是有的,好吧,你就说你愿不愿意吧?”知忆没好气的回到。也是自己己今天穿的这身男装,美则美矣,可是也不是什么珍贵的布料?只是一袭白色的普通的棉布料而已。“愿意愿意,我当然愿意了。别说是五十两银子了,十两银子我也愿意。”想他天天起早摸黑,辛辛苦苦的卖菜,一个月还赚不了五两银子呢,这突然间给他五十两银子,整整翻了十倍呀,他是傻瓜,才不愿意呢。
“嗯,那就这么说定了,你也别卖菜了,那些菜留着给你老母亲自己吃吧。这里是一百两银子,我先付你两个月的工钱,从现在开始到过年,还有五六个月,到时候如果我们的买卖做起来了之后,我再给你加工钱,或者你自己入股也可以。今天就这样,我回去好好琢磨一下之后再找你?”知忆说着递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便也不再逛街了,回府去了,想想这么多天一直在外面逗留着。老爹,可能也会担心死了。
秦风愣愣的看着自己手里的一百两银子,还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可从来没有一次性见识过这么多的银子,一时还觉得有些烫手。他狠狠的用力掐了自己一把,“哎呦,痛死了。”要说秦风对自己也是狠得下心,这一下用力的掐自己的胳膊,一下子就在自己的皮肤上留下了青紫的一大块,而他掐这一下只是为了证明他不是在做梦。会痛,说明就是真的。直到很久很久,秦风还是呆呆的站在街角,看着知忆远去的背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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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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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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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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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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