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出演过的剧目里,最出名的便是她的《穿堂风》,一旦演出,必场场爆满。
凡观看之人,无不落泪,等结束后,仍回味无穷。
盛朔城就是在李沐芷表演这场话剧的时候,对她一见钟情的。
爱情是火焰,燃烧起来总是轰轰烈烈,不过一切。
二人陷入热恋,也是顺水渠成。
一个青年才俊,一个亭亭玉立,本该是佳偶天成,人人夸赞艳羡的一对。
可世间总难圆满。
李沐芷出身普通,往高了说也不过是个会精巧手艺人家的女儿,如今攀上盛朔城这样的商业巨鳄,难免要被人指指点点。
久而久之,不好的传闻和骂名也甚嚣尘上。
人的言语,可以是刺破胸膛的利剑。
但在爱人与流言蜚语之中,她最终选择了被世人非议的爱情。
可偏偏李沐芷心高气傲,最受不得眼里进沙子,更听不得那些侮辱讽刺的话语。
即便嫁给了盛朔城,最后还是郁郁不得终日,以至于患上了抑郁症。
后来严重到别人的一个眼神,一句无心之语,都会让她疲惫沮丧,沉湎悲伤不可自拔。
有医生说,可以让她生个孩子,有了孩子的维系,说不定她能够愿意好好的活下去。
可她为盛朔城产下一子以后,身体更是脆弱如同薄纸,常年要靠药物来维持生命。
孩子并没有把她绑住,反而给她离开这个世界更多了一个理由。
有了儿子陪盛朔城,等自己走了以后,他也不会太孤单。
就算盛朔城找来最好的医生,也无济于事。
心病缠身,终生不得治愈。
“都说为母则刚,可阿芷走的时候,当时的景西才刚五岁,她倒是狠得下心。”
程迎春长长的叹息,“她给自己的心理压力太大,也太在意他人的目光了,她是把自己『逼』死的。”琇書網
“她若是迟钝些,是能凑合过好这辈子的。他人的眼光哪里比得上自己的幸福重要,是不是?”
江离沉默的听着。
她没有附和,只是心底有一个隐隐的声音在说——她懂。
没有人比她更懂。
明明自己和李沐芷素未谋面,可她却隐隐觉得已经跨越了时空,站在了对方的面前,知晓她的悲伤与痛苦,理解她的挣扎与迷茫。
似乎,她也快看到了自己的结局。
江离心里有些恍然。
话题说的沉重了些,程迎春回房间里拿出相册,翻开给江离看:“你瞧,阿芷是不是很漂亮?”
照片里的姑娘穿着水袖长衫,是某次刚表演完后的留影。
她的眸间灵动流转,连笑容都发自内心,矜娇得像是大小姐,她的未来,一看就万丈光芒。
很难想像她会双眼无光,郁郁而终。
江离看着相片里的人,手指情不自禁的去触碰,总觉得那少女的眉眼,哪里有些和自己相似——
“你是不是也觉得跟你很像?”程迎春忽然开口,惊得江离收回手,相册差点从手里掉下去。
“我和她……很像?”
“其实,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差点以为阿芷那孩子回来了。”
程迎春笑着说:“但仔细一想,她就算是还活着,也该是四五十的年岁;按年纪来算,倒不如说你该是她的女儿。”
江离怔忪,心上无端的划过几分落寞。
“要不是知道她只生下了景西,我真要怀疑你是不是阿芷的女儿。”
老太太用手摸着她的脸,越说越感慨:“瞧你这眼睛,这鼻梁,还有这嘴唇……”
说到一半,程迎春忽然顿住,讪讪地搓了搓手:“不好意思,是不是冒犯了你的父母?你就当我老婆子一把年纪,说胡话。”
江离摇头。
她现在无父无母,还有什么冒犯不冒犯。
程迎春把相册收起来的时候,江离恋恋不舍的又多看了几眼照片上的人。
像是想要把她深深的刻在脑海里。
——
好不容易程迎春松口要搬走,盛朔城吃过了午饭就马上离开,回去派人过来帮她搬东西,只怕老太太一会儿一个样,等会儿又反悔不同意了。
市里有准备好的别墅,当晚就让老太太住了进去。
同时还在家里安排了两个保姆,全天候照顾程迎春。
等一切都收拾好,江离扶著老太太坐在沙发上,笑着说以后她就方便过来看她老人家了。
程迎春还是有点不悦,忍不住念叨:“都说了,我不用人伺候,我手脚利落着呢。”
“您身子骨硬朗,但也得找人陪您说说话不是?”江离笑嘻嘻的:“再加上您对这边环境不熟悉,有人陪您到处转转,我也好安心。”
她太会哄老人家,几句话就让程迎春没了脾气:“好好好,那你可得多来陪我,到时候我好把这刺绣的本领都传授给你。”
“您真舍得?”江离眨了眨眼,表情很是迟疑:“这可是传家的手艺,我是外人,传给我就太可惜了。”
“有什么可惜的!”程迎春拍了拍她,嗔怪道:“什么外人不外人,我不讲究那些,再说了,你不也是喊我一句阿婆?”
看得出老太太诚心实意要传授于她,江离也不推脱了,欢欢喜喜的接受,搂着老太太的胳膊一个劲儿的夸。
“景西呢,今年还不回来,在国外还没玩够?”
江离嘴甜,程迎春被夸的乐呵呵,想起了什么,转头问盛朔城一句:“差不多也改回来了,到时候把离离介绍给他,俩人认识认识。”
老人家一提这话题,十有八九就是要撮合婚事。
盛朔城敷衍说是他在国外有比赛,估计得过段时间才能回来。
听到比赛,程迎春不免蹙眉,“让他别一天天玩这些极限运动,安全最重要。”
“他那小子野惯了,管不住。”盛朔城摇头,知子莫若父:“随他去,反正命是他自己的。”
“你这当爹的,真不负责。”程迎春白他一眼,倒也没继续说什么。
盛景西是盛朔城的儿子,性格极为桀骜不驯,未成年时期迷上了赛车,出国留学以后更是直接去当了职业赛车手。
“景西这孩子,还真就跟他妈妈一点都不像,也不知道随了谁。”程迎春看着盛朔城,明显话里有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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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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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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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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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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