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血衣血剑就好像没有出现过一样,大家依旧对笙歌各种谦让,各种顺从,太过贴心,让笙歌都有些良心不安的程度。
不过山上的生活终究太过枯燥,笙歌之前在荒山里生活了五十年,几乎占了他整个人生的三成,加上后来好多前尘都渐渐淡忘了,那寂静的生活就成了他的全部,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
倒是芙苒,渐渐地有些耐不住寂寞了,之前有无暇整日的吵架斗嘴倒是还不显,如今无暇一闭关,这个山头就冷清的好像大冰窖似的,于是在某一天的清晨,早饭时间,他很是郑重其事的提出了山下一游的意见。
姗姗一连黑线:“你确定不是你自己单纯的贪玩儿才会找这种借口的?”
“哪有?我是为我们的生活增添点儿乐趣啊~”芙苒说的理直气壮。
柒天看着他们两个再次斗起嘴来,有些无奈的摇摇头,倒是偏头问笙歌道:“笙歌想要下山去看看吗?平日在山上确实是怪闷的……”
“……”笙歌沉默了好久。
说实话,与他而言,下不下山真的不是很要紧,只是……他还记着无暇闭关之前的话,他希望他多多与人接触……
想到这里,笙歌点了点头:“嗯。”
魂煜坐在笙歌的另一边,虽然目不斜视,但是将笙歌和柒天的对话一字不落的听到了耳朵里,如今加上笙歌点头,于是便也跟着点头道:“好,既然笙歌都说了,那我们便择日下山。”
“诶?笙歌也要去吗?那还择什么择啊!择不如撞,就今天吧,吃完就走!”芙苒耳朵很尖的听到魂煜拍板,立马也跟着跳了起来。
柒天倒是无所谓:“下山是可以,可是盘缠呢?这玄灵山空荡荡的,可是一文钱都没有啊~”
“这个嘛……”芙苒挑眉,然后奸笑的看向锦缎,“有堂堂的锦莊庄主在这里,难道还愁没钱吗?”m.χIùmЬ.CǒM
“······”被晾在一旁好久没人理的锦缎听了这话黑了脸,“要钱了想到我了?我早已将锦莊卖了,没钱!”
“诶,说不知道你的小金库富可敌国啊?这个时候藏私……是不是太不够朋友了?”芙苒毫不客气的凑过去,顺带着靠到锦缎身上占便宜。
姗姗的脸一黑。
锦缎倒是不以为然,连动也没动,抬手指了指笙歌和柒天:“你问问他们,他们的师父对我做了多么残忍的事情!竟然还好意思找我来要钱……哼!说起来我便是一肚子的火,不想被牵连就离我远点儿!”
“嗯?怎么回事?”芙苒一怔,一脸疑惑的看向柒天,似是在询问缘由。
柒天无奈,只能照着自己知道的说了。
芙苒脸上的疑惑更浓:“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好赌这个怪癖?什么时候的事情?”
“忘了。”锦缎说的言简意赅,顺带着还断了芙苒追问的念头。
不过也是,那么久远的事情,他早便忘了。
毕竟,时间是最好的忘川水,能帮人忘掉一切的烦恼忧愁,更何况他有着比常人多的多的多的时间,遗忘便成了常态。
不然,漫漫时光,背负着太多的过往,不是就太难熬了吗。
锦缎正在愣着,突然觉得衣袖被谁拽了拽,他回头一看,是笙歌正低着头站在自己的身后,顿时惊喜的锦缎差点惊呼出声,不过矜持之下,他只是红了脸,一脸娇羞的开口:“笙歌?怎么了?”
“真的……忘了?”笙歌有些呐呐的问。
这是笙歌第二次对他说话,锦缎不由得心里一阵感动,不过又不敢太过突然的动作,唯恐吓到了笙歌,于是便只是耐着性子问:“笙歌想听?”
笙歌点点头。
他记得无暇说过,他的这些朋友身上都有故事,他希望自己能听一听。
虽然过去了这么久都没有提起过,但是,现在是个契机……他需要离开无暇自己成长一番,也待得他日无暇出关了能看到他明显的进步,并且为没有错信他感到欣慰。
锦缎偏头想了半天,这才在心中将大概的过程笼络清楚,他看着笙歌有些犹豫:“其实……并不是多么光彩的过去,很无趣的……”
笙歌摇摇头,身体本能的抖了抖,却还是在忍着胆怯开口:“没关系……”
他觉得,不管如何,总不会比当年无暇的血河尸山让人来的震惊。
笙歌这么执着让锦缎十分的意外,细想之下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不过一段过往罢了,讲也就讲了,便权当怀旧一次,完全不会有什么损失:“那先容我想想该怎么开头哈~”
“诶?这不公平!”芙苒不乐意了,“刚刚我想听你都不说的……不带这么偏心的!”
锦缎一个冷冷的眼神过去:“不想听你可以出去,反正你也吃饱了,不是吗?”
一句话,堵得芙苒哑口无言,一脸委屈,但是事关锦缎的过去,他自然是要听的,便也就安静的坐在了哪里,没再说话。
锦缎出身大家,家族代代织锦为生,其中以雪蚕云锦名闻天下,让江湖上的有志之士趋之若鹜。毕竟,能穿在身上当做铠甲的衣物,在活在刀锋上舔血度日的他们而言,是一个保命的神器,自然是人人都想要的。
不过锦家织锦,是有条件的,毕竟雪蚕难得,前来求锦的人都需携带各色雪蚕丝十旦上门,放才能求到一件长袍。
这样一来免去宝物被滥用,二来,还能多少的让这些江湖人收敛一些,免得他们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锦缎是家中的奇才,只十岁便学会了最为精妙的织锦之法,甚至还自己将雪蚕云锦的织法延伸开来,创造出了各种的纹路,以及不同的效用。
如此神童降世,自然是将江湖上锦家的名声壮大的风头无两,前来求锦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几乎将天下的雪蚕杀尽携丝而来,都以求得神童一件名作为荣,不过锦缎素来都不喜欢这些五大三粗的江湖人,所以,他自成名之后,便再没有动手给外人织过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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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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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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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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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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