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以后你就叫我加林嫂子呗!嘻嘻!”郝春花打趣地笑道。
“你!你们结婚哩?”赵丽红惊喜地问着。
“嗯!”郝春花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不行!以后你也叫我姐!谁叫我是她姐!我和春花可比和你铁!”赵丽红一把将郝春花拉在身边,搂着她的肩看着高加林,笑嘻嘻地说道。
突然赵丽红又想到了什么,对着围上来的几个男女服务员和大厨刘师傅大声说:“他们偷偷结婚,我们也没喝上喜酒!不行!今儿晚上,我们让春花妹子再入一次洞房,大家说好不好?”
“好!好呀!”人们拍着巴掌,齐声附和着。
晚上八点,陕北人家酒店五楼的大会议室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郝春花穿着一袭长裙,端庄喜庆又大气的红色,配上雍容华贵的金丝秀禾,典雅的素颜妆容,让她更显得仪态万千,浑身散发出浓浓的女人魅力。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透着聪明伶俐的神色。乌黑的头发下,两条弯弯的眉毛,就像那夜空中的月牙儿。黑黑的眸子,一闪一闪亮晶晶,满脸都是幸福样……
真个是:佼佼乌丝,玉带珠花。兰性喜如春,娇面红霞衬,朱唇绛脂匀。
高加林一身西装,并排站在郝春花的跟前。穿着时尚而又不失优雅,彰显出他的俊朗的帅气和书生的气质。
赵丽红当仁不让地做了主持人,逼着他们俩各自讲了恋爱的经过后,又让二人将掉在空中的一个红苹果,口对着口吃了一口。只见她一会儿跑到郝春花面前,装模作样地看看。一会儿又跑到高加林身边,调皮捣蛋地眊眊。然后出人意料地拿起话筒,就用陕北方言说了一段还绕着口儿的顺口溜:
“新郎新,件件新。新娘美,样样美。新郎这身板,肥肥还瓷实,新郎要给新娘犁田田。新娘这块肉,香香又鲜嫩,新娘献给新郎补补身。天一黑,就上床,新娘为你养个小胖娃。”
有诗为证:郎骑骏马来,踏雪又覆冰。迎得新人在,同言生死契。许下山海盟,执手到白头。
赵丽红笑着说着“天不早了”之类的话语,使劲地往人们怀里塞着红包和包好的大白兔奶糖,好不容易帮着郝春花和高加林,打发走了一帮嘻嘻闹闹的年轻女子和小伙子们,然后眨巴眨巴眼坏笑地对着郝春花说:“妹子!戏台上人家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哩!我妹夫就交给妹子了,主动点,我还急着要抱小外甥哩……”
说完,将门轻轻关上,朝着还在门外的几个年轻女子“嘘”了一声,就蹲在走廊的窗户前,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哥!天不早哩!你关灯咱们睡吧!”郝春花柔情似水地说道。
就在高加林准备关灯时,郝春花忽然想到了什么,她朝高加林做了个停的手势,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突然就拉开门。
窗户下蹲着的赵丽红几个人,着实被吓了一跳,一哄而散。也不知是小田还是小闵,还惟妙惟肖地学着郝春花的语气说:“哥!天不早哩!你关灯咱们睡吧!”
郝春花直接就被羞得面如桃花。眼看着几个人消失在视野,这才转身关上房门,拉灭了灯,摸索着走到床边,宽衣解带,依翠偎红。
躺在高加林温暖宽厚的怀里,郝春花动情地说:“加林哥!你累吗?”
“没事!”高加林说着就。
“你坏!哥!轻点……”
这一晚,春风一度,梅花三弄。这一夜,云朝雨暮,颠鸾倒凤。妙不可言,自不多说。
刘巧英最终是狗掀门帘子——嘴上劲大。来县文工团看了几次小爱玲,在巧珍的房间里碰到了张山娃好几次,搭了几次话,但始终还是没有将话挑破。
这天下午,她又骑着着自行车来到了县文工团,准备给刘巧珍送点羊肉和鸡蛋,哪知她刚到大门口跳下车子,就恰巧碰到了正要外出的县文工团团长张山娃。
“来啦!她在呢!娃她姨!先别急着回高家村,我到外面办个事,一会就回来,晚上我请你们姐妹和娃一起吃个饭!”张山娃提着个公文包,一边出着大门,一边微笑着客气地打着招呼。
看到他微笑着热情地和自己打着招呼,她心里撮合的想法,就变得蠢蠢欲动。张山娃虽说是比自己的妹子巧珍大一轮,还有一个上中学的男娃,可人家好歹也是吃公家饭的哩。旱涝保收,不怕有今儿没明儿的。个子虽不如那个忘恩负义的负心郎,可人也长得帅,一点也不比狗日的高加林差。再说人家大小还是个官哩,自己的妹子巧珍虽说还是一个普通的合同工,可人也是越发的成熟漂亮,窈窕的身材,好看的脸蛋,圆圆的屁股,一点点也看不出是生过娃的女人,绝对能配得上他。不行!不能再让妹子守寡哩,不能让她还想着那个王八蛋,不能让别的女人抢了先。今个儿哪怕不要自己的这张脸,豁出去,也必须要把话挑明。
就在刘巧英张开口动着小嘴,准备叫住张山娃时,身后传来刘巧珍好听的声音:“姐!你来啦!”
刘巧珍小跑着过来,接过巧英手中提着的羊肉和一草篮子鸡蛋。院子里正在低头玩珠子的小爱玲,看见大姨来了急忙小跑着过来,嘴里不停地嚷嚷着“大姨”。
燕京城的一座四合院里,黄亚萍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着。结婚不久,老公康子风就让她退出了荧屏,做了个挂名的编辑。
世上也有透风的墙,到调到电视台不久,她攀龙附凤的事,就在单位广而告之般地传开了。她实在不习惯同事对她的无限恭维和求她帮个什么忙,弄个啥项目。只好让康子风给电视台领导打了个招呼,回家做了个全职太太。
“嘤嘤、啾啾、啁啾”的叫声不断跑进她的耳朵,她寻声走去,挂在院子里的一只笼中漂亮的金丝雀,很快就引起了她的注意。琇書蛧
小巧玲珑,姿容优美的金丝雀,一身金黄色的羽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炫目的光芒。它不停地挥舞着小小的翅膀,伸出小小的爪子,努力地想要撕开关住它的牢笼。还不停地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好看的眼睛,散发出灵动的眼神,透露出一股倔犟的劲。
黄亚萍走到跟前,它停止了“越狱”的行动,两个米粒大小的眼睛好奇地瞅了瞅她,竟然张开了小嘴嘴,唱起了婉转好听的歌。
黄亚萍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地听着。她不知咋的就感觉它的歌声,一点也不像其他的金丝雀那样鸣声清脆,欢快。咋一听,似乎有着一种淡淡的忧伤。
看着眼前的金丝雀,突然她心中就产生了一种忧伤的感觉,她仰望着蓝蓝的天空,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心里发出一声叹息:自己又何尝不是鸟儿?
她情不自禁地想就起了“诗词轩先生”的一首诗,眼噙着泪,用着她那标准的普通话,一字一句地动情地念了起来:
“笼中可安好,四时无饥渴。食不费劳累,温室唱清歌。有翅难向天,不得有自我。自由不可失,人生岂白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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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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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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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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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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