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了!”
朱标摇了摇头,道:“这件事,没有你想象中的这么简单,如果宣王殿下不肯,我也无能为力,但如果能说服他,那就好办多了!”
朱元璋顿时哑口无言。
朱标这么一说,倒也合情合理。这一切,都是因为朱宣。
朱宣才是这次事件的主导者。
“呼!”朱元璋颔了颔首,道:“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处理好的!”
“嘿嘿,自然是把太子殿下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为什么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知道什么.”
“好了,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别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我们不是那样的人!
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一切。
他在攻破纳哈出的那一天就返回了高丽。迎接高丽人民的喝彩。xǐυmь.℃òm
孙恩萱和秋美众妃嫔的惊叹,朱子军和朱迎颖的爱慕!
这一次的收获很大。
八万头牛羊马驼,几十万头战利品。
各种首饰,各种宝石,各种翡翠,各种宝石应有尽有。
数十万件武器和盔甲。
而且,朱宣还打开了纳哈出的藏身之地。
妈的,各种珍宝,珍贵的字画,各种天材地宝,还有千年的何首乌,人参鹿茸,鹿茸等等。在这些人之中,朱宣甚至还找到了一件黄金铠甲和一把龙泉剑。
不管怎么说,这个纳哈出富得溢油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就连朱宣,也不禁为北元的贵族们的奢华而感到惊叹。
平民和士兵或许日子不好过,但上流社会的人,却是衣食无忧。
不过这也正常,毕竟大元在中原的时候,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夷为平地。
看到什么就拿什么!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打算一统中原,占领整个中原。
而他们进入馆内的习惯,就是杀人放火,抢劫。
什么都不管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收集了大量财富的原因。
之后,他们误打误撞占据了中原,对平民进行了各种剥削。
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
这也是朱元璋为什么要发动叛乱的一个很大。
综上所述,北元的富庶程度,远远超过了大明皇室!
但他们却没有使用,而是留在这里,自己享用。他们麾下的百姓,有的甚至买不起一件像样的衣服。
这样一个腐朽的朝堂,岂能放过!
所以,她才会选择守护自己的子民,而不是守护整个大元!
而现在,这些东西都落在了朱宣的手中。
朱宣的身家,也是水涨船高。
朱宣心中也是一喜。
不过,就在朱宣还没来得及高兴时,一只金鹰赶了过来!
朱宣一怔,旋即恍然大悟。
正要说话,却见海别双手叉腰,怒视着朱宣。
“你不是说马上就回来吗,怎么到现在才回来?”
朱宣嘿嘿一笑,道:“不好意思,我也是临时起意,才杀了纳哈uu!”
“什么?”海伦瞪大了眼睛。
朱宣连忙将这件事说了一遍,听得海别口中发出一声惊叹,张大了嘴巴。
事实上,就在他离开东藩后不久,这件事就被人知道了。
但是,她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等朱宣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海别瞪大眼睛盯着朱宣,半晌才听到楠楠的声音:“纳哈出是被n给毁掉的?”
“嗯!”
“我的老天爷……我是不是听错了?”海伦不停地摇头。
朱宣失笑一声,把她搂在怀里,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让她终于认清了自己的身份。
不过,她也意识到自己来这里是为了朱宣而来,连忙说道:
“皇上,我父亲想要面见皇上,还请皇上定下日子!”
“是吗?马上就要到了?”朱宣惊讶道。
“嗯!”海儿连忙颔了颔首,把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说了一遍。
朱宣恍然大悟,沉吟片刻,挥挥手:“告诉他,让他离开辽东,去高丽等着他!”
他认为,去高丽最好!
转眼间,三日过去!
蒙古大营,位于漠北平原的和平林中。
帖木儿接到了来自海别国的书信,也知道了纳哈出的覆灭!
他十分惊讶。
他的手下,也是一脸惊恐。
漠北,一片荒芜的大平原上。
这里曾经是北元王庭的驻地,但是却被蓝雨给打了下来,变成了一片废墟。
北元的王公大臣们四散奔逃。
但最终还是被帖木儿抢了回去,甚至还险些毁了耿炳文和少年蓝雨,要不是徐达出手相助,他们早就死在了西北。
这一次的战役,自然是扩廓帖木儿策划的,他要不顾自己的妻女,和明军打一仗,以求苟延残喘。最终,他如愿以偿地战胜地战胜了大明。
这是大明八次征战中,唯一一次战败。
后来大明名将徐达出手,才堪堪救下了蓝雨和耿炳文。
但还是输了!
足见那帖木儿的心机之深沉。
在那场战争中,他的女儿海别被擒,他的夫人因为不愿接受蓝雨的侮辱,自杀了……
但这一切,扩廓帖木儿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他只会在有生之年,杀了蓝雨。
硬生生将大元的寿元,延长了这么多年!
也正是在这一场战争之中,朱元璋封了北元齐王扩廓帖木儿为“北元奇人”,后世更是将其尊称为“文天祥”!
能有这样的殊荣,足以说明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但,再枭雄,也有山穷水尽的时候,十几年了,大明一天比一天强大,大元一天比一天衰败!
拓廓经常整日整日失眠,不知如何面对大元的前途如何?
他其实是知道的,大元已是强弩之末,可他身怀重任,必须要复兴大元……
无论成与不成,他都必须这么做!
他彻夜难眠,绞尽脑汁,战战兢兢,唯恐自己无法完成任务……
但,当他的年龄越来越大,疾病越来越严重时,他意识到,他必须做出选择。
究竟该为自己的人民保留一条逃生之道,或者让他们与大明抗争?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他接到了他女儿海别的消息。
当年年幼时被掳走的小姑娘,竟然也成年了,即将出嫁!
起初,拓廓并没有听说过朱宣这个名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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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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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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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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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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