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说没有美女喜欢,只是没有那些“十美”喜欢罢了。
要知道,这可是“京城十大美女”啊!
他不在乎家族,不在乎权力,不在乎金钱。
他们想要感觉,想要心跳,兴奋,新奇,浪漫仪式!
但那些该死的家伙,除了贪婪,,就是愚蠢,就是自以为是,就是大男子主义。
比起朱宣英俊潇洒,洒脱,善解人意,体贴周到,懂得女人的心思,有礼有节,这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一帮废物,还在埋怨自己的废物,怎么就没有人要呢?为何宣王会有这样的待遇?
唉!
这是人之常情。
优秀的人,并不受欢迎。
废物,人人敬而远之。
正是因为朱宣的出色,才会有那么多的美女围着他转,其中不乏一些极品美女。
汤雪琳和冯甄虽然在面对朱宣的时候有些拘谨,但在面对他的时候,却是如此的轻松。
可实际上,他却是完全地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虽然只是数个小时的接触,可这份感觉,却是寻常人数年都无法比拟的,让他怦然心动,让他激动,让他渴望!
因此,欧美人两次都会选择踏青。
哪怕这一切都是有计划的,
不过,比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汤雪琳和冯甄的神色都变得严肃了许多。
朱宣,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子。
而那些年轻才俊,世家子弟,纨绔子弟,都会想方设法地设法地嫁给他们。嘿嘿!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她冯甄,也就是汤雪琳,对宣王朱宣,一往情深。
这件事可真够大的。
很多世家公子,都是神情恍惚,目光呆滞!这让很多贵族都很愤怒,
一边是破口大骂,一边是对自己的孩子不敬,一边是对自己的背叛。
没事跑到京城闹腾什么,
而现在,他却让自己的孩子如此狼狈,宣王这个混蛋,真是该死!
他们宁可诅咒朱宣该杀,也不要诅咒一百多万两银子吧?
果然是人心隔肚皮!
“啊!”
就在朱宣离开的三日后。
皇城内,一片寂静。
大殿中。
朱元璋正坐在书桌前,翻看着一份公文。
“我听闻,宣王娶了宋国公的千金冯甄,娶了你的千金汤雪琳……
还有那些世家子弟,一个个都是眼神县韶发呆。
朱标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朱宣哥,你真的见到了冯甄和汤雪琳。
不过这也不能确定,毕竟现在还没有确定。”
“而且,胡惟庸的儿子胡文安,耿炳文的儿子耿煊,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对汤雪琳、冯甄都很感兴趣。
但却屡次被拒。”
说完朱标捂着自己的嘴巴,咳嗽了一声。
“不过,在此之前,我和汤雪琳已经在固安同意了。”
可这一次,她们却对朱宣哥死心塌地,这就有些意外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胡文安、耿煊等人,虽然有些难以承受,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朱元璋闻言,正在翻看的文碟顿时停了下来,他的嘴唇微微抽搐了一下,有些说不出话来。
“朱宣。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风云会的影子!”
“那岂不是说,朱宣哥的魅力很大?”
朱标接过他的问号。
“大你妹啊,有点姿色就可以横行霸道?”
朱元琼破口大骂,扔下公文,对着余帆说道,“原本我们还想着,让老五见见冯胜那丫头,若是合得来,便将她许配给她。”
“不过,朱宣那家伙,却是横插一脚。”
“我本来打算把你汤和大伯的汤雪琳,嫁给老六的。结果,却被朱宣那混|蛋给抢了!”
朱元璋说到这里,又是一阵懊恼,又是一阵咬牙切齿。
朱标的唇角微微一扯,像是想起了一件事,喃喃道:“父皇,老四的妻子,也被朱宣哥给拐走了!”
“卧|槽!”
朱标感叹道:“徐小姐这次是和朱宣哥一起回泉州的!”
朱标耸耸肩:“一次两次,我可以说这只是一个巧合。
但现在已经是三次了,要说她跟朱宣哥之间没有什么,那就不正常了!”
“即便如此,这件事也会引起轩然大波,老四,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那是自然,她也不想和老四成亲!”
朱元璋面色铁青,猛地一拍桌子:
“该死,该死的东西!”
“这件事情,根本怨不得宣王,宣王只是想要一份‘百己喜欢’的册子而已。”
“应该是他去杀了他,这门亲事被他破坏了,我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
“父亲稍安毋躁!”
朱标有些懊恼,不该问的。
“哼!”
说完,朱元璋一甩袖子,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他边说边往前行去。
“大哥,现在所有的诸侯都是废物。
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点!”
“父亲,您——”
“宣王已经出城,时间到了!”
“父亲,您真的要着手进行这次的封疆大吏之争吗?”
“朱标”一脸严肃地跟着朱元璋走出了大堂。
朱元璋双手负在身后,慢悠悠地走悠悠地走着,听到李乘风的话,摆了摆手道:“必须要改!”
“宣王所说的缺陷,我都看在眼里。
我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大明第二代皇帝驾崩时,兄弟相残,子民流离失所的场景!”
朱元璋的声音很沉重:
“诸侯制的优点都在我们身上,我们可以自由发挥。”
我之前没有见过,现在宣王说了,你也证实了……诸侯之争,的确有很大的缺陷。
“咱们也不愿削去诸侯,这对他们也是不公。”
“好在有宣王妙策在身,又有几个诸侯国在外游荡,没有多少反抗之力,这才是最好的时机!”
朱标一阵无语。
朱元璋没有理会他,而是慢条斯理地说道:“朕这几天一直在想,该怎么做。
为什么皇城之中,有那么多的高人在这里指点,你的画作,都能排得上第,而朱宣,自幼在荒野之中,上通天地,下通天地,中通人心。”
而且,他一语道破了大明诸侯割据的弱点,还能想出绝妙的对策!
朱元璋停下脚步,望着南边,连连摇了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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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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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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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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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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