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整个多玛城和阳湖城,都挂起了红色的灯笼,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一进多玛城的南城门,印入他们眼前的,就是一条宽广的水泥硬化路,足足可以供应四架马车并排在上面行驶,中间还画有禁止标线,画上了箭头,一去一回,互不干涩。
马车在上面行驶,一点都不显得拥挤和颠簸,反而有种丝滑的感觉,让坐在马车里的人十分享受。
道路两旁还有一条足可以过一辆马车宽的人行道,路人基本上都在上面行走。
而道路两边,则是一栋栋六层楼高的商铺,都是用砖混水泥建成,显得十分高大上。
门前一条排水沟,贯通南北,使得道路上不会有积水,下雨天也不会被水淹。
马路上,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到处都是穿着黄马褂带着红色袖章的大妈,他们是伯爵府专门招聘的保洁工兼密探。
专门负责维护道路的清洁卫生和指挥过往行人、马车按顺序行走,对乱扔垃圾、乱吐痰者进行罚款,并及时进行清理。xǐυmь.℃òm
而她们另外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监视过往的行人,发现有异常者,马上上报。
街道上,每百步之外,就会有一支十人的卫队,披甲折锐,迈着整齐的步伐,来回巡视着。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然多玛城和阳湖城内依然是张灯结彩,往来行人络绎不绝,显得十分热闹,繁华。
李不凡为了进一步吸引外人来多玛城和阳湖城定居,不再实行宵禁,而是绝力营造出一种繁荣安定祥和的氛围。
而此时汴梁城陆达的书房内,却仍灯火通明。
“舅舅,刚接到飞鸽传书,五千死士由剑二和剑三带队,已分别潜入到多玛城、阳湖城和阳关中,就等李不凡开府了。”
“嗯,让他们小心点,别漏了陷。”
“是,舅舅。”
“那边可有消息传来?”
“暂时还没有,不过,我想应该快了,他们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对了,这些死士可信得过?”
“放心,舅舅,他们的家眷都在我手上,谅他们也不敢造次。”
“嗯。”
正说着,右相府的总管顾炎手里带着一只信鸽,急冲冲地走进了陆达的书房,禀报道:“相爷,飞鸽传书。”
“嗯。”说着,陆达就接过了顾炎从信鸽上取下来的小竹筒。
查看了一下那装密信竹筒上的烙印,发现完好无损,无人动过手脚之后,才拧开那小竹筒,从里面取出了密信,展开一看,不由得念了出来:“烟花盛开,马踏阳关!”
“好!有他们助力,这次李不凡不死,也得脱层皮。”江枫恶狠狠地道。
“嗯,马上传令下去,等多玛城和阳湖城各处燃起烟花时,就同时动手。”
“诺!”
而此时的李不凡,也没睡,正在书房里,听着程一彪的禀报。
“大人,手下来报,今天来了个特别的客商。”
“怎么个特别法?”
“说他是客商,却是一副贵公子的气质,天生有着一股子贵气,不是平常的贵公子可比。”
“说他不是客商,却一身金丝绸缎,手握两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浑身上下都透着金钱的味道。”
程一彪细细地禀报道。
“既有贵气又不差钱,不是王公贵族,就是富商巨贾,让人好好查查,多关照点,别出了什么乱子。”
“大人,放心,那人下榻的正是我们自己人开的时代客栈。”
“嗯,另外,人多了,总有人想着浑水摸鱼,多注意一下,别让人把脑袋给割了还不知道。”接二连三的刺杀,让李不凡不得不绷紧神经。
“诺,大人放心,每一天来了多少人,在哪里落脚,去过哪些地方,什么时候离开,我们都有登记。”
“明面上,我们有着各扫街大妈大婶的监视,暗地里,更是把所有幽灵卫都派了出去,绝不让那些歹人破坏伯爵府开府。”
程一彪禀报道。
“嗯,另外,这段时间,让所有守城的兄弟都动起来,加强对过往行人的盘查,有携带兵器者,一律登记没收,等其离去后,再给回。”
“大人,这怕不妥吧?”
这个朝代,不是战乱,就是土匪,外出的人,为了安全,都是三五成群,携带一些防身兵器,如果要全部收缴,肯定很难。
“怕什么,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我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他们也得为我的安全尽一份力。”
“诺!”
可想而知,这项政策执行起来,有多难,城门口肯定会乱成一锅粥。
但李不凡都这样说了,程一彪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特别是阳关的守卫,告诉王飞虎,这段时间,甲不能离身,刀不能离手,睡觉都要给老子睁着一只眼,让他给我把阳关守好了,出了半点差错,老子砍了他的脑袋。”
“诺!”
这几日,徐忠稽和林依依都忙的不可开交,负责接待各路商人。
徐忠稽负责水泥、玻璃以及玻璃制品、水晶球以及卫浴等的洽谈和销售。
而林依依则负责仙珀酒、精盐、蜂窝煤以及蜂窝煤专用炉子的销售。
李不凡规定,这些商品,也将像仙珀酒一样,实行代理销售。
但为了控制一些商家因此获利巨大,导致一家独大的局面,最后尾大不掉,给自己的生意带领麻烦,因此,也规定,每个郡的同一家商家,只能代理一样商品,不能同时代理二样或多样商品。
这天,时代客栈的掌柜慕容雪,接到了店小二的禀报,说那个苏三想去找林总管谈生意,想让我们给他引荐引荐。
慕容雪早就接到了程一彪的指示,要多关照一下苏三,便吩咐道:“你去忙吧,我亲自带他过去。”
“是,掌柜。”
等慕容雪见到那自称苏三的贵公子时,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只见那苏三公子,全身上下穿着十分华丽的衣衫,大约三十来岁,显得贵气十足。
而且身边还跟着四个孔武有力的护卫,虽然手里没有了兵器,但一看那身材,就给人一种生人莫近的威压,一看就是个狠人。
苏三早就打听过了,这个林总管是李不凡的相好,谈生意找林依依肯定比找徐忠稽强,而且,他可不想简简单单的就谈一桩生意。
“苏公子,您好!我是时代客栈的掌柜慕容雪,请跟我来,我带您去找林总管。”
“好,有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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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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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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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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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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