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美食:从承包食堂开始>第437章 天鹅湖,老婆饼,和蚂蚁上树
  “你们几个特么的!”

  “什么时候回帝都啊!”

  随着唐磊这一声怒吼。

  萨伊夫夫妇和叶戈尔兄妹一起摇头。

  “帝都,什么帝都?”

  他们很熟嘛?

  唐磊磨了磨牙:“看来是觉得虫挺好吃?”

  “确实挺香的,嘿,嘿嘿。”

  这群人尝过蝎子蜘蛛味儿,现在可不怂了。

  反正唐磊也要一起吃!厨子还能坑自己?好吃就完了!

  唐磊瞅着他们,只觉得这一个个像极了凉了后被反复加热,最后咬都咬不动的那种老油条!

  是死乞白赖的不肯走啊!

  这不行!他寻思着,得想个招撵人!

  但刚吃了几道虫菜的萨伊夫可飘的很。

  唐磊还没说啥呢,他甚至主动开口了。

  “唐啊,我记得好像带回来的还有蚂蚁?这个不吃嘛!”

  叶莲娜被提醒了下,从努力的嚼驴打滚中腾出嘴,拉拉唐磊。

  “对啊唐哥,为什么没吃,是不喜欢吗?”

  唐磊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最阴阳怪气的话配上最真诚的脸。

  还得是你,小叶!

  他无奈道:“吃,我准备着呢,等会啊!”

  说完唐磊转身回了后厨。

  系统滴滴答答的:“蚂蚁不是都泡酒了嘛?”

  “那我也不至于这么实诚啊!”

  唐磊叹了口气,从一边的大盆里捞出泡好的粉条儿。

  “还好劳资泡蚂蚁的时候就想起来了这玩意!”

  众所周知,天鹅湖里没天鹅,老婆饼里没老婆。

  所以有道菜没有蚂蚁却叫蚂蚁上树,也很正常吧!

  说起来这菜也是有名的很,早年唐磊还没开始自己做菜的时候,上川菜馆大多都会点这菜。

  但很多时候端上来的菜,准确的说,应该叫肉沫粉条。

  要想真的菜如其名,那还是有不少讲究的。

  首先就是这个粉条子,不是粉丝,而是红薯粉。

  够筋道,够香,还得粗点儿,才能像个树样吧?

  红薯粉凉水泡几个小时,开水煮几分钟,煮的透明发亮,就可以倒一勺酱油进去先豁楞着,增色入味了。

  要按以前的老做法,粉条泡完就过油炸,速度更快。

  但煮一下,粉条更柔嫩,也更方便一会的“蚂蚁”来上。

  所以唐磊也就用了新法,豁楞完酱油之后给一小勺清油。

  有这一下,这坨粉条虽然看着黏糊,迎风一抖就散开了。

  根根分明,油润润的,喷香。

  主料好了,之后就是辅料,也就是假装“蚂蚁”的那些。

  唐磊先拿了块猪肉,细细的切了个臊子。

  这一块得用精瘦肉,因为这道菜想要成,本身就讲究一个油的平衡。

  有油才能黏,油多却又滑。

  所以如果用了五花肉,肥肉,煸炒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再出油。

  这可就不好把控了。

  切好之后下油锅,添一勺酱油,小火炒酥,炒香,变成细碎的肉渣。

  还得捞起来,再切一遍。

  将炒的时候黏连一起的肉沫碎开,再滤掉多余的油。

  这时候再看,除了颜色不一样,这肉沫果真是细碎如蚂蚁了。

  两个重头戏结束,剩下的就是三味调香,一味演员。

  调香,自然是做什么都跑不了的葱姜蒜。

  一并切的稀碎放好。

  最后的演员,则是让碎末看起来像蚂蚁的又一关键——芽菜。

  准确的说,芽菜不是一种蔬菜,而是一种用芥菜,青菜等切碎腌好的咸菜。

  不过只有宜宾才这么叫,其他更多是叫梅菜。

  这腌菜黑乎乎的,咸口,脆嫩,隐隐还有种酱香味儿。

  和“涪陵榨菜”,“南充冬菜”,“内江大头菜”这几个并驾齐驱,位列川渝四大腌菜。

  宜宾人爱芽菜爱的真实,不管是当菜,炒肉,还是做主食,拌燃面。

  总得来一点儿。

  小菜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口,总觉得不对味儿。

  唐磊前几个月腌豆橛子晒梅干菜的时候就留了点腌咸菜。

  现在正好掏出来,一并切成细碎的末子,丢进锅里。

  不加一点油,将腌菜末炒的松蓬蓬的,这道蚂蚁上树的辅料就算准备齐活了。

  最难的解决了,剩下一个炒就简单了。

  锅儿支起,一勺油下去。

  先炒姜末并蒜粒,出了料香倒菜末。

  这一碗倒下去,白花花的锅底子里立刻炸成一团黑色。

  松碎的菜末炒进油里,真如蚂蚁炸了锅!

  换个密恐,过来高低得把锅给掀咯。

  好在厨子的基础素养就是只要进锅,啥也不恐。

  唐磊淡定的把最后一碗肉沫给撒了下去,略微翻炒。

  炒的一锅的料酥了透了,散出咸香肉香,并一点儿酱香来。

  再把加了油的粉条倒进去。

  然后大勺一扔,直接一手提锅,一手拿起筷子。

  左手颠,右手夹起一坨粉条,在碎料里拌一拌,再提起来抖一抖。

  完美的油量和火候。

  让所有碎料在粉条上一碰即沾,而粉条之间却松散不黏。

  几轮抖下去,锅底油光滑亮,没有一丝多余的汤水。

  只有已经炒成了酱色的粉条儿,软软的裹着喷香的肉沫菜沫,卧在锅中。

  这时候再加一勺葱花拌一拌,取最后一抹清香。

  正解了粉条吸油的肥腻。

  “好了,出锅!”

  唐磊重新提起大勺,将粉条装进盘里。

  此刻再看一眼锅底。

  任刚才的材料多琐碎,此刻的锅底干干净净。

  所有的香味美味,都完美的被粉条裹挟带走了。

  “今晚就吃这个?正好粉条管饱。”

  唐磊安排帮厨:“还有那个蛇羹,一起煮上吧!”

  帮厨们把桶盖一掀开。

  炖了一下午的汤鲜味浓郁,一开盖都炖成乳白色了。

  唐磊叫人把底下的蛇骨头什么的捞捞捡捡。

  就着这一锅汤,下上豆皮,豆腐丝儿,木耳丝,花生米。

  以及最重要最鲜的蛇肉丝儿。

  再来上十三香,胡椒,调的香辣辣的。

  最后一勺水淀粉!

  “来,拿个大勺子,豁楞豁楞吧!”

  “有水淀粉勾芡,一会就黏糊糊了,记得从最底下开始搅哈!”

  就得要这样不停的上下翻滚,才能让肉丝,豆腐丝在汤水黏糊起来的时候,完美的融入其中。

  “要喝上头下头,都是一样的汤配料,才叫好喝!”xiumb.com

  就这么丝丝缕缕还辣乎乎的,喝的浑身暖和,鲜的人直犯迷糊!

  说着,唐磊对门外捧着脸的叶莲娜招招手。

  “小叶,来吃饭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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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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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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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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