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部队在此等待了三天,迟迟没有看见匈奴的踪影。军中开始有人议论,说这赵失允出的就是个昏招,匈奴脑子搭错弦了,怎么可能从这里经过。
老霍也在担心,万一匈奴不从这里经过,麻烦就大了。
“赵兄,你有多少把握,匈奴会从这里经过。”
“放心,我有一万个把握。如果匈奴不从这里走,我自杀谢罪。”
突然,大伙听到远处隐隐约约的马蹄声,是敌人来了吗?
赵破奴前来报告:前方发现匈奴骑兵!
卫青命令道:“通知部队,准备战斗。”
大军全埋伏在高地后面,等到匈奴深入阔地后,众人一起杀出。以最快的速度分兵形成合围。
我们在开阔地上与匈奴展开了一场血战。
匈奴人根本就是毫无防备,他们不相信,这里怎么可能会冒出来汉军。
要论正面对抗,在人数装备的双重碾压下,匈奴那点兵力怎么可能是汉军的对手。
一时间草原上马蹄声,杀喊声,乱成一片。
太解气了!被杀散的匈奴眼看抵挡不住,回头就要逃跑。
这哪能便宜了他们,卫青立即下令追击敌人,一个匈奴都不要放过。
在我军的追击下,两万匈奴中只有少数的匈奴人逃回了营地,其他的全被斩杀。此战是进入草原来最大的一次胜利。
卫青在庆功宴上高兴的说道:“一个霍去病,一个赵失允是本次远征以来,我军最大的收获,回到朝中,我一定向皇上为你们请功。”
在此后的半月内,我们又与匈奴进行大大小小的战役十余场,基本上都以胜利告终。大军一直追杀着,直到把匈奴赶到草原以北,才班师回朝。
刘彻得知我们得胜而归,命令全长安的百姓前来迎接我们。
大军进入长安街道,百姓们欢呼呐喊,热烈欢迎大军的回归。
我坐在马背上,没有与其他将军一样庆祝。看着脸上挂满笑容的百姓,我也没有表现任何情绪,只是觉得只有真正登上了战场,才会明白战争的意义。
每一个胜利数字的背后,都是鲜血淋漓的现实堆叠。
刘彻早已在宫中摆好宴会接待大军,卫青向他汇报了战绩,尤其说到霍去病首登战场,就血虐匈奴的事情。
汉武帝大吃一惊。高兴的差点从地上蹦起来。
好小子,你是开了挂了,这哪是一个十几岁小孩能干出的事。
刘彻激动的说:“朕要赏你百金,赏你封地,封你为骠骑将军,对了还要给你封侯!”
此时刘彻陷入困惑了,该给他封个什么侯好呢,如此突然,他年轻轻轻的做到了别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名字还没来得及想。
“众位爱卿有什么意见,霍去病应该封个什么侯。”刘彻问道。
大臣们纷纷进言,说出的名字乱七八糟。什么年少侯,虐杀侯,去病侯,勇敢侯。
这起的都是些啥玩意,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在历史上霍去病不是冠军侯吗,怎么没一个人说啊。
我上前说道:“陛下,霍去病勇冠三军,不如就就叫冠军侯吧。”
刘彻一听,觉得此言甚妙。“好,好名字,朕觉得好极了,就叫冠军侯!”
之后论功行赏,我因为屡次献计有功,刘彻又给我升了官,给了一个类似参谋长的工作,这个工作在汉朝叫做参军。我觉得这个工作我还是挺喜欢,出谋划策,监督兵马。并不是因为我的混子属性,去排斥上阵杀敌。而是冲锋陷阵,打打杀杀的并不适合我。
我和老霍仍仍然负责军队的日常训练。刘彻认为我不仅在战术方面很有见解,而且在其他事务方面也很有想法。比如说,在战争还未开打就发现了赵信不靠谱。
于是刘彻下令,从此之后军中的一切军机要务都要过问于我,军中的任何文件都要经过我手。我突然意识到,从今天开始,一切都将变得不同了。我们再也不是小打小闹,只带领几百人的将军,而是皇上将大汉的担子亲手放在了两个人的身上。
因为升官了嘛,朝廷又分配给我一栋小宅子,等于从单身公寓搬到大平层。另外赏了众多丫鬟仆人,伺候于我。从此以后,每天吃喝拉撒全有人照顾,烫着大背头,出门开奔驰,回家小按摩。颇有点暴发户的感觉。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托了老霍的福啊。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仗也打完了,也该享受享受了。我和老霍成天聚在一起,骑马玩乐,三天一小喝,五天一大喝。只要赶上第二天休息,当晚一定喝的酩酊大醉。也并不能怪我,在汉朝我除了喝酒,实在找不到其他排解寂寞的方式。m.χIùmЬ.CǒM
这时候朝中有一些迂腐的大臣看不下去了,去跟皇上打小报告。说我二位将军身为军中重将,却整日吃喝玩乐,这成何体统,如何能成为全军表率。
刘彻老兄和我们想的一样,不需要我们成为三好学生,只要门门年级第一。
请问喝酒有罪吗,那我们上班迟到过吗,耽误过处理公务吗。
请问你们这些大臣天天也不喝酒,那你打们杀过几个匈奴。
我爷爷常说,听话的孩子,往往容易没出息。
我们似乎成为军中奇葩的存在,喝着小酒,也能顺手揍着匈奴,这不符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标准呀。
我们被那些体面的大臣盯上了,可随那些老夫子怎么说。谁让我们年轻,谁让我们桀骜不驯。
自从打完仗后,我却把小郡主给忘了。我差人给她送去了许多打匈奴的战利品,这次好一点了,她起码收下了。但却仍然没有要见我的意思。
看来她是真生我的气了。
你还别说,现在官越做越大,我却格外怀念在临王府当家教的日子,不是每个月挣的多,而是每天有刘珺围绕着,那可能是我在这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安静了?
不能再说了,越说越伤感。
说说那个大冤种刘彻吧。自从上林苑遇到偷袭,他发觉自己只要打猎就会被刺客盯上。弄的猎也打不了,城也出不了。周围的大臣总是对他恭恭敬敬,想找个人吹牛的人都没有,快把一个年轻人给憋疯了。
一天刘彻在平阳公主府做客,跟自己的姐姐抱怨,整天除了上班,连个一起玩的人都找不到。
平阳公主笑道:“皇上可以去找下赵失允啊,他这个人有趣的很,何不找他解解闷。”
因为我经常和老霍在一起,平阳公主倒成了我的粉丝了,替我接个陪皇上的单子。
刘彻笑道:“你一说这个赵失允啊,我可想起来了。这个人真是有意思,打仗让人放心,足智多谋,异常冷静。但他一玩却从来不让人放心。上次发明那个什么火锅,差点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平阳公主也笑:“这足以说明啊,赵失允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可我总是觉得此人有些古怪,来历不明,似乎他总是提前知道一些事情,深不可测。比如说,战争还未开打,他就知道赵信将会投降匈奴。朕越想越害怕,也不得不谨慎用他啊。”
“我看呐,赵失允倒是没有什么坏心,你想想他的计谋全是用在敌人身上,替皇上分忧,从来没有跟皇上耍过半点心眼。要是他另有所图,怎么可能冒死去上战场呢。”
“嗯,姐姐说的有道理,我是得找这个赵失允好好谈谈。”
第二天,刘彻召我进宫。
“卑职赵失允参加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岁。”
“起来吧,你这次北伐匈奴有功,朕一直想找你好好谈谈。”
我一起身发现,站在皇上身边的女子身影怎么这么眼熟,仔细一看竟然是刘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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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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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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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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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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