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寄意还在客衣居时,伊澜就会帮她做诸如挑水、洗衣服、叉鱼、收菜、浇花、收拾房间之类的杂活。客衣居依山傍水,住在此处完全不愁吃穿,更能享受一份难得的静谧,一直生活在乱世喧嚣中的她其实也是不愿离开的。
他觉得,她应该这么想。
只是地方再好,一个人生活也未免寂寥。即便每日都在做两个人的活计,累又充实,没个人陪着说话也难免孤单。
他觉得,她也该这么想。
可她为什么就不这么想呢。
薛寄意一走,她这一天到晚就不闲着了。
她看着瘦弱无力,却是个特别勤劳能干的。日常做完了活,觉得闲得发慌,就没完没了地收拾院子。
劈树干落树叶,再拿笤帚扫树叶,一日扫三遍,扫得虫子都不愿出来爬。要么反复打水擦家具,不厌其烦,日常两遍。其他的还算正常,懂得适度,比如做饭一天只做三顿,大概是知道做多了也会浪费。
是啊,也就是在祖父母离开的那天,她对着空气说“先生,今后就由我来做饭叭”,他回了一句“好”,两人就再没有交流过了。甚至她做好了饭只把他的那份留在东厨,都不像以前一样边嚷嚷边送饭。
她的内力又再没出现过异常,就更没有主动同他说话的理由了,每日只是乐此不疲地干活,吃饭,睡觉,循环往复,像是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忘了有他这个人的存在。
就这样过了七日,她没嫌烦,他却沉不住气了。
“……咳。”
他本是想故意发出声音引起她的注意,又想着不能太像故意的,就轻轻咳了一声。院中一片寂静,他的咳声其实很清楚,可那时她正在书房低着头擦桌案,似乎……没听到?
他又像这样短暂地咳了几声,她还是低头做事一点反应也没有,他便有些恼了,一着急,火气攻心,竟真的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伊澜被吓了一跳,连忙抬起手不停地转着脑袋:“先生?先生你是不舒服吗?”
他及时收住,深吸了口气:“无妨。”
因为将薛寄意的话都放在了心上,伊澜想了想还是劝说了一句:“先生既是为小辈操心才如此上火,为何不去看一看令孙的真实情况、救一救他?”
“……”你这让我如何接话。
他一沉默,伊澜便知是自己一个外人多嘴惹人家不快,不好意思地道了个歉,继续擦桌案了。
宣㬚叹了口气:“你不用日日做这些事。世上不存在一尘不染之物,过于纯净也易失了本真。”
手上的抹布被吓掉了,落进水桶里溅湿了下裙,她连忙捞出来,边鞠躬边说:“对不起,我这就出去。”
不知道为什么,她似乎很怕他,明明同祖母在一起时不是这样的。
伊澜拎起水桶、提着裙子就要走,宣㬚出声拦住:“我见你最喜欢收拾这间书房,打扫的时候更会有意无意地看几眼书橱里的书。”
伊澜立时刹在原地。
“既有兴趣,便去读罢。”他说,“空出来的时间,与其做这些无意义的事,不如去多读几本书。”
“……长得丑就要多读书?”伊澜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不知是不是在自言自语。
“……”你是从我说的哪句话里得出这个结论的?
不过她看上去比适才心情好多了,放下水桶,回头看着书柜道:“不瞒先生,我是……有些想看,先生既然开口了,晚辈自是却之不恭。”
其实她也没有他想象得那么拘束和客套。
由此终结了扫院子和擦屋子的日常,每日做完该做的事,伊澜便跑去书房看书。
她说:“我识字晚,直到现在,结构稍微复杂一点的字都认不全。我也不是特别想学,所以平时看带图的比较多。不过一下见到这么多书,也难免有些好奇。”
大约主动的是他这一方,让她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不速之客没有给这里的主人带来什么困扰,她才渐渐放开了。
她确是,几乎将每本书……的名字,都看了一遍,可真正拿出来翻看的,却只有一本诗集。她说她从前就看过这本诗,虽然里面都是先朝的百姓编成的歌谣,却有很多复杂的字,很是有趣。ωωω.χΙυΜЬ.Cǒm
她将书摊开,从第一首开始,低下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只要发现她中途停顿的时间长了,知道是遇上了不会读的,他便会开口告诉她那字怎么读。起初她还会被吓到、很是不习惯,但只过了两日,便将他教她读诗当成理所当然的事了。
除了读,还要写,和彻底记住。看得出她腹中的墨汁的确少得可怜,头脑也不是特别聪明,但是肯用功。字写得不算漂亮,却很工整,一看便知是用心练过的。一首诗写上几遍,读上个几十遍才能完全记住,笨笨的,却是可爱。
因为知道她是个杀手,他便觉得她从小就处于强度极大的特训中,书读得晚、读得少都是很正常的事。
虽然能够看到她的一举一动,但他毕竟隐在一旁,并不能将细枝末节都看得清楚。一次她熬了鱼汤,因为熬制时间久,等待过程中便到书房来写字记诗。
估摸着时间到了,她撂下笔迅速跑向了东厨,他得以提前看一看她写了一半的作品。
方走到桌案旁,西风卷着残叶穿过无纱的窗格,拂乱书页和晕着墨迹的纸张。他抬起一只手按住了她还没抄完的诗,却未来得及阻止书页的翻飞。
他眯了眯眼,看着每日都有在进步的字迹,余光瞥到停止纷乱的书页上,微微一愣。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
这首诗排得比较靠后,她还没有看到,甚至不知这三个月的时间能否足够她看完前面剩下的那些。
不过——
他偏头看着透过绿叶在地上洒满树影的日光,轻轻扯唇。
却是应景。
她虽然是兔子,却很喜欢吃鱼,同样喜欢做鱼。朝月海里那些鱼,即便薛寄意总换着口味给他做,将近三年他也吃腻了。
其实她做饭也算一般,比薛寄意做的差些,他乍一换口味还有些不自在。
……可现在就嫌弃了,以后谁还愿意给他做。
他虽然不是难伺候的主,但自小也算养尊处优,习武吃得了最苦的苦,日常就该享最好的福,所以在吃穿住各方面都还有些挑剔。来朝月海隐居只有祖父母陪伴,其实已经改了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恶习,何况这里环境清幽,本也没什么可挑剔的。
第三次从她熬的鱼汤里喝出鱼刺来时,他发现他的心境变了。
只要是喜欢的人做的事,什么都是好的。
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一只兔子,他也曾静坐,怀疑过人生。
想来她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聪明,还特别喜欢一惊一乍,凭那句“长得丑就要多读书”推测相貌也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到现在与他都是“老先生”和“晚辈”之间的相处模式,他怎么就还对她——
他暂时把原因归结为从小到大自己都没见过什么女子。除了亲娘和祖母,似乎只有方逐景和卜淙淙两人。
方逐景一直在为重霄阁未来的风月使立“冰山美人”的人设,从来都冷着一张脸生人勿近,最重要的是已经与慎梓梣私定了终身。
卜淙淙就完全是方逐景的反面——太咋呼了,闹腾起来会让人感觉像是养了一屋的鸭子。记得有一次被问到为什么管他、程煜和慎梓梣都叫“小哥哥”,而不分别叫名字,她便道“都只是朋友,加上名字叫哥哥显得婊里婊气的”,合着对他也根本没想法。
对,就是因为见到的女子一只手都能数过来,还都彼此熟知、熟知到谁的黑历史都历历在目的程度,自然难以动情。
对没错就是这样,所以遇见并喜欢上这只兔子是他亏了,江湖这么大,一定还有更好的等着他去喜欢。
算了这旗还是以后再立罢,这脸再打就真没法要了。
“先生,听婆婆说你喜欢兔子?”
难得她主动同他搭话不是在读书写字的时候,他就是不知道该怎么接也必须说。
“……还可以。”溥天之下,唯此一只。
“兔子好养活么?”
“嗯。”何止是好养活,还能养活他。
“唉我一开始也建议在山庄里养兔子的,不管怎样兔子只吃素啊,就是荷荷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只猫,现在整个庄里的人都在养它,根本没有心思养兔子。”
“……你们山庄几百人,只养一只猫?”
“因为不好养啊,我就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猫。长得是还可以,脾气却太大了,见人就挠,给它喂食喂水都炸着一身毛。好容易不挠人了,却谁也不亲近,每天吃完就睡,一有人靠近就警觉地再炸毛。”她歪着头想了想,“都快一年了罢,山庄里都没人能抱一抱它,见着它在院子里走都要绕行。”
“……”不炖留着过年?
“后来大家就开了场赌局,赌谁能第一个抱上它。山庄里所有人就都开始好吃好喝好伺候着,一闲下来就去围着猫转,几乎没有因为‘恶意接近’而不被挠的。一回项大哥顺路过来看看,还说‘你们南海缺祖宗’。”她甚是无奈地笑了笑,“赌局也有三四个月了罢,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有人赌赢了。”
浮沉北原分支副首领项祭他还是听过的。
不行,他不能像她一样这么不会找重点。
话音刚落,他心里就咯噔一声,果不其然她停了片刻就说:“……已经这么多天了。”
多么?哪里多?他跟祖父祖母约的时间可是三个月。
“先生,晚辈已经在此处叨扰了许多日,合该告辞了。”
不许走。
“感激的话晚辈就不多说了,但先生和婆婆的大恩伊澜没齿难忘,只要二位遇到了难题,就可以去觅灵海南海山庄寻晚辈,晚辈誓死效劳。”最新网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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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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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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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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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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