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出发前,看到改后的功德碑纸稿,李世民心中非常不满,他很失望,既没有李世民之子这五个字,也不够突出李承乾的功绩。
他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被无视了,因为其他人都很满意。
李承乾很满意,声望这东西,在民间他已经有了,在皇家只要自己不作妖,也不会有生命危险。
搞一个浮夸的功德碑,说不定他还会被儒家人攻击,不如搞一个像纪念碑一样的东西,只是客观记录了一个事实,任他人评价即可。
他不信有人还会对种红薯这个事情,来攻击他。
在他听到李世民心中怨念之后,他顺便提出把名字也改成纪念碑,李渊思考了一番同意了。
李承乾一边听着李世民心中的不满,抱怨,一边笑嘻嘻感谢李渊。
李渊对此也很满意,不管是功德碑还是纪念碑,这种大好事情有自己名字,有自己两个孙子的名字。
而且若是功德碑,还有人可能不服气,但如承乾所说就是个纪念的东西,谁还能出来挑刺?
他不但接纳了李承乾的建议,还把纪念碑这个事情,大肆宣扬,如果不是裴寂阻止,他都能发公文到各个州府,通知他们这个事情。
裴寂也很满意,不管以什么方式,他也是上榜了。
李世民在李渊这里受了一肚子气,回到东宫把这个事情一说。
魏征小眼睛里充满了敬佩道:“承乾公子果然是个淡泊名利之人,大贤,大贤。”
房玄龄一脸自豪说道:“吾师不仅贤德,且智慧。”
李世民……
纪念碑在李世民斜眼中做了出来,他们又开始讨论应该放在哪里。李渊想放在太极宫,他每日都想见见,有利他心情。
裴寂笑道:“百姓看不到怎么办?”
李世民建议就放在长安城最繁华的街道,让人人都能看到。
事事不想让他如意的李承乾反驳道:“繁华街到土地都是有主的,我们要强占别人的地方?”
最后李承乾思路打开了,说道:“谁说纪念碑只能有一块,我们这个碑是为了造福百姓,让他们了解红薯,不如就放在长安城门口,一个城门口放一个。”
这个不靠谱的建议竟然真被通过了!
据说立碑那天,长安城几个城门都人山人海,附近村里人卖菜都不用进城了,在城门口都买完,简直就是个集市。
还有读书人为不认识字的农民读碑文,来过的农民心满意足,路过的行商停下脚步,听完了之后就打听哪里能买到红薯。
“外地人,红薯都在官府,过几天就开始种植,市面上买不到。不过这官人也都说了,红薯藤啊可以扦插,到时候红薯长出来,你去跟人要几个藤蔓,应该不难。”
李承乾去年收获的红薯,几乎都被留作种薯,李渊非常重视它们,恨不能大冬天自己不取暖,都没让红薯冻坏。
但所有的种薯每个村子分十个,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就先给了长安城附近的村落,并且对村落人的人进行了培训。
其他地方,只先接到红薯种植记录,先学习吧。
行商觉得这是个大好机会,就算没有拿到红薯,自己也能先普通人一步,他抄下纪念碑上的文字,打算先做这笔生意。
想看纪念碑么?我有手抄版。
………………
在连续三天不穿棉袄之后,李承乾把棉花种子拿了出来,他摇了几下,种子有响声,证明种子很干燥,不需要再晒。
干燥的种子能够加速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和氧气,这样就会提高种子的发芽率,并且干燥的种子含有细菌少。
为了以防万一,李承乾还挑选了有大太阳的一天,把种子放在竹席子上,晒了一天。并且把作用向老农们都讲述了一遍。
种地经验丰富的老农本是看不上一个小娃娃来说种地,但在确认过是他种出来红薯之后,态度都变得很好学。
“贵人,这个是啥?我们都没有见过。”一个老农用手指拨弄着棉花种子,“这能吃么?”琇書蛧
棉花在宋朝才传入中国,在大唐,达官贵人冬日有皮裘御寒,有丝绒的被子。但普通人,就是两层麻衣中间塞上草来过冬。
也有人把兽皮剥下来穿在身上御寒,但这些本就不多,而且兽皮加工过程很是复杂,普通人很难处理好,处理不好的兽皮会很快破掉。
战乱时期,普通农民不是被饿死,也可能会被冻死。
“这不是吃的,是穿的,冬天穿上能御寒。”李承乾手脚并用,比划棉花种子长大后的样子,什么时候会结果,果子是什么样子,果子炸开里面有白云一样的物体,能做成衣服,能代替冬衣里的枯草。
听到这话,老农们相互询问有没有人见过,最后表示都没有见过。
“到了秋天,你们就能见到了,我们一起细心照顾他们,有什么疑问都可以问我,我不懂的也问你们。”
李承乾与人讲话一直都是平静且随和,这是他受过教育留下的习惯,他认为是正常且合理的。
但是在大唐,他这个态度,却让这群老农感觉到受宠若惊,哪怕在在一旁做记录的李承宗,都怀疑自己堂弟是不是真天生具有贤能特性。
他不在意老农身上的异味,跟他们一起蹲下围城一个圈,用树枝写写画画,沟通无障碍。
在李承宗以前的认知里,这喜人都不配与他讲话,他也不会看他们一眼,看来还要继续跟着堂弟学习。
四月初,李世民离开长安,李渊给他代天子巡守的权利,他带上尉迟敬德、秦琼等人,还带上一千多起兵,浩浩荡荡西北进发。
李承乾跟着他一起出了长安城北门,李世民心中颇为自豪,这个儿子还是舍不得自己啊!
带他们离去之后,李承乾跟李承宗向红薯村出发,今日他们打算看看冬小麦的情况,送李世民只是顺路而已。
李世民……
李承宗在马车里偷偷摸摸翻出两套破旧的衣服,要跟李承乾换上,穿破旧在田地里更有感觉,李承乾毫不犹豫拒绝了,今天他又不种地。
李承宗独自换了一套衣服,有点新奇感。
这个新奇感,给他与李承乾带来一场大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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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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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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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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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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