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骑着马的蒙面人,挥舞着滴血的刀剑,将秀娥和所有的宫女围在了中间。
“丫头,这回你可得救救我们啊。”
宫女们一个个害怕得全都蜷缩在秀娥的后面。
“轰!”
两个蒙面人纵马上前,想将秀娥踩于马蹄之下。
结果没想到连人带马被秀娥给推倒在地上。
“真是神力!”
正好经过此地的李恢和牧质勒,带着骑兵杀了过来。
蒙面人稍作搏斗,眼看抵挡不住,丢下几具黑衣尸体就跑了。
“哥!起来了!”
清晨的山岭云雾缭绕,百鸟争鸣,山林深处偶尔传来饿狼的嚎叫。
木栅栏围起来的院子里,有一棵十余丈高的银杏树。
一匹金黄色的骏马正在树下,悠闲的吃着早上新割的嫩草。
几间简陋的木屋前,六只身上沾有血迹的大狗还在呼呼大睡。
袅袅升起的炊烟让古老原始的山林有了人间的气息。
“哥,早饭做好了,快起来吧!”
张驹正深陷美妙的梦境中,突然就让人给生生的拽醒了。
“张金燕!我好后悔当初李财主替他儿子上门提亲时,没有答应他们。”
今天不知怎么的,张驹一起来就很生气,要换成平时,就算妹妹拿冷水把自己泼醒,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金燕尴尬的笑道:“你要是答应了李财主,现在叫你起床的,就是一堆的傻外甥了。多可怕呀!”
张驹看着金燕扮出的各种鬼脸,顿时就气消了一大半。
“行了,行了,这么美丽的姑娘扮那么丑的鬼脸,不委屈吗?”
“只要我哥哥高兴,有啥委屈的?”
“今天这么早叫我起来,为什么呀?”
张驹穿好鞋子站了起来,轻轻的拍了拍昏沉沉的脑瓜子。
昨天半夜,山里的马厩中混进了十几头凶狠的大灰狼。
张驹带着他饲养的六条大狗,费了好大力气才把狼群打垮赶跑。
“哥,今天有西域商人来岐山,听说商队中的大食商人,有几匹大食宫廷淘汰的老御马。”
“大食宫廷御马?”
大食马,性情温和,易亲近。它体型还漂亮,速度快、耐力强、聪明、警觉性也高。
它是骑兵征战和商旅长途跋涉最好的交通工具,西域许多名贵的好马,都曾用过它来改良马种。
大唐一直渴望得到大食的好马,用来改良中原的马匹。
太宗皇帝曾数次派使者前往大食求购好马,可惜都被大食王拒绝了。
本朝西域名将高仙芝,更是为了让骑兵能用上上等的好马,不惜对大食发动战争,抢夺大食的优良母马。
要是真能得到大食宫廷御马,我就能改良并训练出更出色的骏马了!xiumb.com
张驹越想心里越高兴,忙问金燕道:“你从哪里知道的?这消息可靠吗?”
金燕从哥哥的脸上看出了他心里的欢喜,说道:“我昨天往西边去放马碰到丁千了,他告诉我的。”
丁千是张驹兄妹的发小,后来随父亲去岐山县做生意去了,他也很喜欢骏马。
“西边是朝廷的军马场,以后不要走那么远不安全。”
金燕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这么谨慎,有些不服气的说道:“那边的草长得好又嫩,朝廷已经十多年没在那养马了,怕什么!”
张驹感叹道:“是啊,想我大唐自太宗起大力发展军马养殖,到高宗皇帝时,已有战马七十万匹。”
“大唐的铁骑纵横北方,天下无敌,何等的辉煌!”
“可如今马场没人养马了,军队连匹像样的战马都找不出来,被安禄山铁骑打得节节败退!哎……”
哥哥又要跟她谈国事了,金燕不高兴的说道:“哥,你又不是朝廷的大官,想那些东西干嘛,瞎操心。我以后不往那边去就是了。”
“哥,你养那么多马,又不卖,还拿它们不停的训练,到底为了什么?”
张驹想都没想的说道:“为了祖先的荣誉!”
“我们的祖先曾是天下最会养马,最会训练马的人,一直为朝廷和皇帝所倚重。”
“我们的爷爷,我们的父亲都曾为朝廷养过战马。”
金燕似懂非懂的说道:“我明白了,原来哥哥想当朝廷的大官,可是父亲临终前不是不让你再为朝廷养马了吗?”
“父亲是因为奸臣当道,为小人所陷害才这么说的。”
因为中原的战事和吐蕃乘人之危对陇右的侵略,西域的商人已经很久没来关中了。
本来他们是要去长安、洛阳的,但两京已被叛军占领,所以就只好挨个造访相对安全的关中西部各城了。
战乱时期,为了城池的安全,岐山县令没有允许胡商入城,把互市安排在了宽阔平坦的北门外。
来参加互市的人很多,除了不同肤色,不同服饰的胡商,还有岐山的普通百姓和商人。
也有因为战事从其他地方逃难过来的,各种不同身份的人。
中原的丝绸、瓷器、茶叶、纸墨等,西域的象牙、宝石、琥珀、胡姬等。
双方把自己最得意的商品都展现出来了。
丁千,把自家的丝绸生意交给老爹看管,自己在市场里闲逛。
珍贵的象牙、宝石,舞姿妖娆的胡姬,肤黑如炭的昆仑奴,没有一样能引起他的兴趣。
“嘿!年轻人!你过来,我有好东西!”
一个胡须浓密的白皮肤大食商人,注意到了一脸刚毅的丁千。
他立即就认定这个大唐的年轻人,就是自己今天唯一的顾客。
“你能有什么好货物?”丁千没好气的说道。
安史之乱前丁家在长安也有生意,胡商的精明和狡猾,丁千是早就领教过的。
尤其是这种主动找上门的胡商,最有可能耍心眼。
“你过这边来!”
大食商人并不在意丁千对他的态度,直接把他拉到自己的骆驼旁边,打开骆驼身上挂着的黑色大袋子。
“怎么样?是你喜欢的吗?”
大食商人得意的笑着问丁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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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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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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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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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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