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尸体,还有蠕动的半截人、淌着血的大肠、断壁残垣畔的碎肉、、一蹶不振的士兵。

  李新建看着自己的军户们个个挂彩,说不心疼那是假的,他红着眼睛找到曹友义说道:“总兵大人,我部死伤惨重,请求支援。”

  曹友义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豁然起身,吩咐手下道:“传我命令,赏银翻倍,只要拿下青县,先登上城头者,赏银二十两!”

  曹友义手下的众兵将立刻行动起来,他们推着几辆吕公车、数十架云梯发起了第二次进攻。

  吕公车是真正的攻城利器,这玩意儿虽然叫车,其实就是木楼下面装了车轱辘。

  外面蒙上牛皮,士兵藏在木楼中,待接近城楼时,士兵可以直接从车内跳到城墙上。

  相当于给城楼添加了一个外置楼梯。

  攻城士兵可以通过这个外置楼梯,源源不断的登上城墙。

  曹友义也并非一无是处,他的军中有能工巧匠,花费了一个日夜的工夫,终于造出来一台简易版的吕公车。

  说是简易版,就是把完整版吕公车阉割了,因为找不到牛皮,只得从老百姓家里抢来几十床棉被,用水打湿以后蒙上。

  你还别说,这湿透的棉被防御力不错,一般的箭矢根本穿透不了。

  燕小二一看这东西,顿时傻眼了!

  他从来没守过城,但是吕公车这东西只要见过一次,就永远也忘不了。

  想一下,一架七八米高的巨型木头车子,轰隆隆的推过来,就跟变形金刚似的。

  一个个军户从吕公车上往城墙上面跳,燕小二脸都绿了。

  “冲啊!”

  带头冲锋的是曹友义的家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正是他们大发神威之时。

  这些家丁身上都身披甲胄,最里层是锁子甲,外面还套着一层镶铁的棉甲。

  这双层的重甲可以有效的抵挡流寇的物理进攻,只是这身甲胄分量不轻,足有几十斤重。

  曹友义的手下有50个重甲士兵,这才是他攻城的底气。

  曹友义手里拿着一柄鹅毛羽扇,这是他特地携带的,嘴里哼唱道:

  "我正在城外观山景

  耳听得城头乱纷纷

  旌旗招展空翻影……"

  燕小二面对这些身穿铁甲的家丁,亦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拿人命往上堆。

  眼下守城的流寇伤亡巨大,已经超出了许多流寇的心理预期。

  好在他们的炮灰数量多,给根棍子就算是士兵。

  “全都给我上!杀死他们,一个官兵的人头,我给50两银子!”

  燕小二现在银子多的烫手,毫不吝啬。

  有了银子的加成,再加上他们是主场作战,流寇的士气大涨!

  “杀啊!”

  “一个狗官兵50两银子!”

  “杀光他们!”

  流寇也杀红了眼,他们这段时间面对官军屡战屡胜,已经积累了充足的底气。

  城楼上已经打成了一锅粥,那些官兵从吕公车上跳进来,就像是滴入油锅的水珠,噼啪作响。ωωω.χΙυΜЬ.Cǒm

  流寇的一个哨官指挥手下一拥而上,将一个重甲家丁按倒在地,一个流寇摸出一柄短刃,绕开甲胄,直接捅进了对方的脖子,使劲一搅。

  与其同时,其他的流寇在被杀了几个人之后,发现自己的长矛捅不进去,便改变策略,用刀枪去戳、去砍那些带甲家丁的脚踝。

  待这些家丁吃痛摔倒,其他流寇便像蚂蚁一样,瞬间将其淹没。

  任凭那家丁再勇猛,也挣脱不开五六个流寇,只得眼睁睁看着对方用小刀割开自己的喉咙。

  曹友义的添油战术只在一开始造成了城墙上的混乱。

  燕小二也算是经验丰富的老贼,指挥得当,让曹友义损失了十几个重甲士兵。

  “兄弟们,跟我上!”

  燕小二自己也穿着一身重甲,他身上的这身甲胄,还是从神机营得来的。

  里面是锁子甲,外面套着铁甲,最外面还有一层棉甲,三重防护,让他根本不怕官兵的精锐。

  他手执一根狼牙棒,一棒抡起,打在一个身披重甲的家丁脑袋上。

  那家丁虽头戴铁盔,但这一下势大力沉,竟然一棒子将他的铁盔打的变了形,那名家丁横死当场。

  “大人威武!”

  燕小二的神勇刺激了流寇,在燕小二的带领下,流寇发动了反击,很是杀死了几个重甲家丁。

  燕小二手下的精锐老贼,也是个个披着皮甲,战斗力丝毫不比这些家丁差。

  他们多是边军的逃兵,回到家后,遭受沉重的赋税、地主士绅盘剥,活不下去了,被闯榻天编入军中,成为反贼的精锐。

  这些精锐老贼摆开阵势,三五个一组,手上的长枪精准刺中流寇的胸口,透体而出。

  不得不说,大周朝不是缺少能打仗的人。

  这些边军进入流寇军中,燕小二从不克扣粮饷,酒肉管够,配给他们精良的兵器,战斗力爆棚。

  一个重甲家丁手执圆盾,格挡住一个精锐老贼的长枪,身形倒退两步。

  还没有松口气,另一杆长枪已经到了眼前。

  重甲家丁来不及反抗,便被长枪刺进了眼眶,精锐老贼抽出长枪,那重甲家丁眼眶内耷拉出一串黑红的物体,身子也摇摇晃晃。

  紧接着又是一柄长枪刺进他的咽喉,枪尖刺断了他的喉骨。

  重甲家丁被长枪一带,顺势匍匐在地,鲜血如泉涌,染红了整个城头地面。

  “总兵大人,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咱们的精锐都快被打光了!”

  幕僚手里拿着一根“千里镜”。

  天津漕运发达,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都有,这根千里镜是曹友义花了100两银子从一个弗朗机商人手上买来的。

  曹友义抢过千里镜,看到城楼上的惨状,连忙鸣金收兵。

  吕公车也扔在了城墙边上。

  那些已经登上城墙的军户听到撤退的号角,哪还有心思拼命,一个个争前恐后的往吕公车上面跳。

  可惜吕公车空间太小,压根挤不开,许多士兵甚至被自己人推落吕公车,从七八米的高空落下,摔得腿断胳膊折。

  有那些倒霉的,脑袋朝下,立刻就摔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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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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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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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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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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