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王熙凤的话,史老太君也有些不确定,“政儿,你快派人去打听打听,宝玉到底是不是在舅老爷说的那个村子里,别再搞错了。”

  贾政自己还一头雾水,闻言说道:“母亲,定是误会了,宝玉是什么样的人,咱们怎么会不知道,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从小到大,连一只鸡都没有杀过。

  现在却说他领着一群农民,斩杀二百多个流寇,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王夫人附和道:“老爷说的没错,宝玉是从我肚子里爬出去,他是什么样式,没人比我这个当妈的更清楚,我的宝玉乖巧懂事,从来不惹是生非,荤腥都不愿意多吃。

  而且他这孩子,有个毛病,见血就晕,最受不得那血腥气。”

  ……

  “这马肉吃起来怎么一股酸味?”

  黑土村的工厂里面,贾宝玉、李贵等人围坐在篝火旁,篝火上面架着一口大铁锅,铁锅里沸水翻腾,阵阵肉香从咕嘟咕嘟的大锅里面飘出。

  贾宝玉张口大嚼着马肉,这次跟流寇战斗,伤了不少马匹。

  流寇在逃跑的过程中,还把抢来的牲畜杀掉,让贾宝玉的缴获少了许多。

  马这种动物,唯一的用处就是骑乘,马腿断了,就宣告这匹马进入了死亡,所以这些日子,黑土村难民的餐桌上便多了许多的马肉。

  马肉的肌肉纤维较粗,只能大块炖煮,因着厨师的水平不高,做出来的马肉就带着腥膻的气息。

  贾宝玉尝了一筷子,咀嚼了两口,根本咽不下去,直接吐了出来。

  一只小土狗跑了过来,一口衔起马肉,大口吞咽,吃干抹净后还冲着贾宝玉摇尾巴,希望再得到赏赐。

  反观李贵这些人,一点也不嫌弃,大快朵颐。

  尤其是李大牛,一口能吃进去半斤,一边吃一边竖大拇指:“这马肉都是瘦肉,比猪肉好吃多了。”

  围炉夜话。

  这是贾宝玉促进与手下人相处的一个创新性做法,他穿越过来以后,一直待在京城里面,接触的也都是达官显贵,或者是戚薇这样的黑社会不良少女。

  对于这片土地上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却一直没有机会接触。

  所以趁着这个机会,他每天晚上都会煮一些肉,然后邀请黑土村和难民里面的农民过来,听他们讲一讲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愿望,还有他们对于大周朝的一些看法。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要时刻与最广大的劳苦百姓站在一起,听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然后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计划。

  戚薇坐在贾宝玉的身边,双手抱着膝盖,静静的望着这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贾宝玉亲自盛了几碗马肉,分给这些农民兄弟、工人兄弟,这里面就有赵甲,还有大毛、二毛、高义等人。

  赵甲现在除了担任工厂的监工外,还负责管理酒厂的酿酒,他性格耿直,不会绕弯子,是个执拗的,每日都会将工作情况汇报给李贵,事无巨细。

  对于赵甲,李贵非常满意,俨然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左右手。

  大毛和二毛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从小就吃苦长大,跟着父母干农活,一天书也没读过,后来跟着父母逃荒到了这里,便加入了工厂的建设当中,是贾宝玉的绝对拥趸。

  高义则是在义勇军里面当上了队正,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军官,白日里跟着赵云训练,晚上还要在工厂的识字班里学习认字、写字,日子过得非常充实。

  除了他们,还有李大牛、李富贵、以及几个黑土村的村民,大家围坐在贾宝玉的身边,听他说道:“有没有人想说说自己的不满?发泄发泄对朝廷的痛恨?”

  发泄对朝廷的不满?

  这些黑土村的土包子纷纷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贾宝玉,这是能说出来的吗?

  弄不好要砍头的!

  见没有人说话,贾宝玉自顾自的说道:“其实大家对朝廷都有意见,就像我,虽然出身勋贵世家,但也是有烦恼的,朝廷兴盛,我们这种大家族还能好过一些。

  但是现在朝廷势弱,连闯榻天这种不入流的流寇都能在京畿之地作威作福,这说明什么问题?窥一斑而知全豹,说明咱们大周朝已经烂到根子里了!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复杂,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咱们的统治者出现了问题,我说的不是皇帝,我说的是那些朝廷的官吏,还有地方的士绅。

  就像是一颗坏掉的苹果,并不是把坏掉的部分挖掉就可以,一旦出现坏疽,就说明这整颗苹果都已经被感染,这个时候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这个苹果扔掉!”

  众人张大了嘴巴看着他,戚薇觉得他说这话有些大逆不道,偷偷拽了拽他的衣角。

  贾宝玉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你们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这些话就算是当着皇上的面我也敢说,你们或许不知道,我曾经见过皇上,而且跟皇上聊的很开心。

  皇上是好的,但是他手下的那些大臣,却已经腐烂了,如果不是那样,京城三大营不会连一个小小的闯榻天都对付不了,任由他们在京畿之地肆虐,你们的家人也不会横遭祸害。

  还有你们,如果朝廷赈灾得当,你们又怎么会跋涉千里逃荒至此?

  说句不好听的,你们是天底下最好的农民,但凡有一口饭吃,片瓦遮头,是断然不会背井离乡的,这一路上死掉了多少人?”

  这下赵甲、大毛、二毛、高义等人坐不住了,眼眶都红了起来。

  有几个难民还偷偷抹起了眼泪。m.χIùmЬ.CǒM

  正如贾宝玉说的那样,谁愿意背井离乡,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怎么会冒着被冻死、饿死的危险,举家逃荒。

  贾宝玉又看向戚薇和宋文贤:“你们是百姓,手无寸铁,被人欺压无法反抗。可他们是戚大帅的后人,一百年前,戚少保组建戚家军,横扫沿海倭寇,北戍边疆,威震蒙古、鞑靼,保卫边疆几十年的安宁。

  就因为奸臣当道,奸臣误国,导致忠臣良将之后,只能自谋生路,沦为混混、青皮,这难道不让人寒心?”

  戚薇闻言,握紧了拳头,她又何尝甘心,只是她一个弱女子,根本无力改变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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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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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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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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