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亮还真的从史书上看过,清朝皇太后慈禧,住的那卧室,寒酸的很,又破又烂的,真不见的比江南的土财主好。

  而且皇宫里规矩极多,清朝最后一个皇帝溥仪硬生生的给饿出了胃病,还是在劳改的时候,溥仪的胃病才缓解,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情。

  “如果单就条件恶劣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后宫权力争斗,大周朝的祖训是后宫不得干政,可有些时候你不想参与,别人也会下套让你参与,形势逼人,在那个地方,身不由己啊。”

  沈亮很无奈的叹了口气,心中对贾府一点也不看好。

  偏偏他还脱不了身,谁让贾元春是他亲姐姐,贾赦是他亲大爷,王熙凤是他大爷家的儿媳妇,贾珍是他本家的兄弟……

  可以说这些人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谁出了问题,都会牵连到他。

  除非贾府从族谱里将他除名!

  “宝玉。”

  袭人动情的摸了摸沈亮的脸,看着他愁眉苦脸的模样,心中一疼,母性大发,轻轻的抚慰他受伤的小心灵:“宝玉你别这样,你说的那些毕竟是做梦,当不得真,我听老人说,子时之前做的梦都是假的,子时后做的梦也都是假的。”

  沈亮无奈的扶着额头:“那岂不是全假?”

  袭人犹豫了一下,趴在沈亮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沈亮一听,登时死灰复燃,惊喜道:“真的?!”

  “嗯。”

  袭人满脸娇羞,慢慢滑了下去,钻进了被窝当中。

  沈亮双手抓着被子,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精彩起来,时而皱眉,时而舒展,鼻息也是忽重忽轻。

  那缩在被窝的脚趾头向内蜷缩,轻微的晃动着,似乎在极力的忍耐。

  终于,沈亮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一口浊气。

  窸窸窣窣。

  美人儿从被窝里钻出头来,小嘴巴鼓鼓的,像偷吃了粮食的松鼠。

  见沈亮一脸满足的模样,袭人趴在床边,使劲的啐了两口,还有点干呕。

  沈亮拍了拍她的后背,笑道:“干嘛吐了呀,都是好东西,美容养颜,还能延缓衰老。”

  袭人满脸怀疑,小指在嘴边揩了一点,递到沈亮面前,含羞道:“我不信,除非你把它吃掉。”

  “吓!居然让我杀自己的子孙,你好坏哦!”

  沈亮笑了一下,躲避着袭人的强迫喂食。

  袭人不是沈亮的对手,一脸嫌弃的将手指擦干净,“以后可别想让我这样,恶心死了!”

  沈亮抱着袭人,诉说着绵绵的情话,这时候的袭人就是一个初恋的少女,小鸟依人。

  水嫩的皮肤和娇羞的神情,都让沈亮大为满足。

  这么漂亮又能干的小美女,打着灯笼都难找,却对自己死心塌地,最大的愿望居然就是当自己的姨娘。

  姓名:沈亮

  身高:154cm

  魅力:7(正常人为5)

  体质:11(正常成年男人为10)凡人体质(一阶)。

  当前伴侣:花蕊珠(好感度65)、晴雯(好感度85)

  【桃蕊花:一品中阶(40/300)】

  【芙蓉花:一品中阶(110/300)】

  技能:【神行太保】、【小撒的照相机记忆】

  里面干的热火朝天,外面也干的热火朝天。

  虽然还是寒冬腊月,印刷房里却热的吓人,四个大火盆燃着熊熊的炭火,老莫、高其胜光着膀子,豆大的汗珠儿在脊背上滚动。

  肌肤因温度过高而蒸的有些红,像蒸锅里的大虾。

  印刷工也是个苦活,因为冬天气温冷,为了不让墨汁结冰、凝固,就需要保持印刷室内的温度,而且气温越高越好,这样可以保持油墨的活性,同时也可以让油墨干的更快。

  师徒俩一个往排版好的活字上刷油墨,再拿白纸扣在上面,用毛刷轻轻的刷动。

  印刷是个技术活,轻了字迹模糊,看不清楚,重了油墨混在一起,成了黑团团,慢了油墨浸透纸张,搞得脏兮兮;快了油墨还没附着到纸上,甚至会出现笔画断裂,连续不上的情形。

  沈亮要求是印刷10万册,可路得一步步走,饭得一口口吃。

  待第一批书页印刷完毕,沈亮也从后院起床,走了进来。

  不得不说,老莫的印刷技术的确过硬。

  书页上的字迹清晰、油墨匀称,没有出现墨点、晕染、破纸的情况,一看就是老手出品。

  沈亮十分满意,道:“贾芸,取500文,给老莫和高其胜,一人一半!”

  有了金钱当动力,老莫和高其胜干的更加起劲,仿佛被注入了新的活力。

  看了一会,沈亮便觉得无趣。

  印刷工作本来就是简单、重复、枯燥无味的,人就像是机器,一遍遍的刷油墨,一遍遍的刷纸张,然后取下来晾干。

  沈亮和贾芸出了作坊,贾芸亦步亦趋的落后沈亮半个身位,他现在是沈亮最忠诚的狗腿子。

  “之前让你找的说书先生,如何了?”

  贾芸修长的眼眸眨了眨,道:“二爷,您交办的差事,我早就安排好了,就在天桥那块儿地,一百文一个,我花了一两银子。”

  沈亮咂摸了下嘴巴,说道:“咱们过去看看效果,总不能把宝都押在状元郎的身上。”

  贾芸连忙唤来华安,将马车备好,三个人一辆马车往天桥赶去。

  还没到天桥,华安便道:“二爷,恐怕咱们得下车了,前面人太多,把路给堵了!”

  贾芸撩开车帘,道:“怎么就堵住了?”

  华安跳下马车,“我去前面探探路。”

  华安身子强壮,就像一把锥子,乘风破浪,钻进了人群,不多时便又钻了出来,一脸兴奋道:“二爷,这群人是在听说书的讲故事,好像就是《西游记》。”m.χIùmЬ.CǒM

  沈亮坐不住,站在车辕上往里头瞧,可惜前面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人头,加上距离远,根本听不清里面在讲些什么。

  那场面,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街道两旁,居然还有五城兵马司的人在维持秩序,不过兵马司的下级军士也都挤在前面凑热闹。

  说书先生是个小个子,脑门锃亮,人长得富态,脸圆圆的像个皮球,小胖子眼睛细长,透着精光,一看就是人精。

  唯一的缺点就是人长得矮,也就一米五五,皮肤有点黑。

  只听他说道:“说书唱戏劝人方,三条大道走中央。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他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哗——”的一下打开,声音洪亮:“上回咱们说到,美猴王得了菩提祖师赐给的名字,姓孙名悟空,这孙悟空有了名字,他就高兴啊……”

  小黑胖子个头小,声音可不低,而且穿透力极强,一个肉喇叭硬生生能压住在场的几百号人。

  而且他的声音极富磁性,让人忍不住安静下来,沉浸在他的声音世界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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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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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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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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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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