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可用尽全身的力量睁开了双眼,看到的是大窟窿小眼子的屋顶,和一张胡子拉碴的马脸。
“睡个觉,老叹啥气,快点起。今天就能把男爵大人的花园修好了。别想着偷懒,自告奋勇后可不能拖后腿。”马脸老汉披上件破麻衣向门外走去。
方大可慢吞吞的起身,在稻草垛里胡乱的摸索了一阵,抽出一件粗麻衣,跟着走出了这间满是干稻草的仓库。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不大的石头城堡,看上去灰扑扑的,天空虽然湛蓝,但总有一些乌鸦‘嘎~嘎~嘎~’的从城堡附近飞过。
“弗兰克,快点过来,别发呆。”马脸汉子冲着方大可催促道。
“哦。”看到周围没有别人,这个弗兰克应该是自己。
他的工作其实十分简单,就是用大锤把大石头敲成小块,然后马脸汉子砌成花坛。
在一下一下的敲击中,一幕幕画面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方大可,你小子别跑。”一群混混拿着木棒,追着如同野狗般奔跑的男人。
这一幕不是第一次发生,隔段时间就会出现,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
“大可,又被追了?跑慢点,别摔着。”鱼摊的大叔正在收拾手里的大鲤鱼,“年轻真好啊!~”
卖水果的婶子则是笑呵呵的道:“这又是招了哪家的大姑娘小媳妇了?”
.......
方大可心中无奈,我就是个卖菜的,我能招谁啊?火灾后我连个男人都算不上了,全身就剩下脸了,就算想干点什么,我也没办法啊。
“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形物体飞了出去,随着又是“哗啦”一声,跌落在一堆杂物中。
四周一下就安静了,周围的商贩惶急的冲了过来,刚才还在调侃的众人此刻已经心急如焚。
“快打120。快啊~”
…………
“弗兰克,好好活下去,妈妈要去主的怀抱了。”一个年轻的女人躺在一张木板上,抓着一双枯瘦的小手,木板旁跪坐着一个黑发黑瞳神情呆滞的小男孩,任由女人抓着。
直到女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紧紧的握了一下自己心中的不舍,才撒手而去。xǐυmь.℃òm
此时的孩子才从呆滞中回过神来,抱着妈妈的尸体痛哭着。
在他们旁边有许多相似的场景正在发生,时不时就有压抑的哭声从周围传来。
这里是贝尔法斯城郊外的教堂后院,由于瘟疫的传播,已有不计其数的人失去了生命。
教堂里的教士用神术救治了不少人,但仍有很多人,没能再次生活在这片并没有多少希望的大地上。
此后十年,少年弗兰克浑浑噩噩的生活在贝尔法斯城里,年纪小时就给别人放放羊,放放牛,年纪大了就帮人种种地,勉强饿不死。
因为瘟疫过后,人口缺口很大,要不小弗兰克是找不到工作的。
也有牧场主想要让他常驻下去,但是他非常执拗的希望能有自己的土地。
直到一年前,一位身穿女官服饰的干练女子,由几名侍卫保护着,来到了流民和自由民的聚集地。
看到这些人的到来,原本嘈杂的环境安静了下来。
她站到一块高石上,朗声说道:“我的主人,辛西娅·布鲁克男爵大人,将于两日后前往领地,凡是愿意前往的自由民都可以前来报名。”
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前往者,都会分到自己的土地,两年不用缴纳田税,并一次性给付200枚铜币的安家费。”
并没有预期的欢呼景象,流民与自由民的反应,让女官心中一凉,毕竟辛西娅与自己父亲闹翻也不算是新闻了,说是去领地就职,不如说是被发配了。
女官无奈的又说道:“凡是想去的,两日后的清晨在贝尔法斯城南门集合,现场发放安家费。”
等女官和侍卫离开后,这帮流民和自由民才又恢复了热闹。
弗兰克心中在盘算刚才女官的话,他是心动的,他一直想要土地,一块属于他的土地,他不想再过着不知道明天在哪吃饭的日子。
周围嘈杂的声音也传了过来。
“你打算去吗?听说那个男爵可不被咱们侯爵所喜爱。”
“她要去的梅奇村,听说在瘟疫时,人基本上都死绝了,也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活着的。”
“那个村子是不是距离海边不远?”
“你去过?”
“我听说那里的地都不太好,种不出好粮食。”
众人你一嘴我一嘴说着这块领地的糟糕,但都没影响到弗兰克要前往的决心。
两日后,一条长长的车队,出现在了南城门。
此时的侯爵府,现任侯爵夫人,凯瑟琳·费尔德正在悠闲的喝着清晨的第一杯红茶,神态优雅,轻声问道:“她招到了多少人。”
身穿管家服的中年人恭敬地答道:“不到一百人。”
“就让她自生自灭吧。”话毕,便闭上了双眼不在言语,仿佛在品味着最香醇的琼浆。
越往梅奇村的方向前进就越荒凉,尤其是进入领地后遇到的第一个村子,洛巴村,简直惨不忍睹。
偶有村民探出头来,也都是面黄肌瘦,衣不蔽体,不比贝尔法斯城的乞丐好。
男爵大人干脆让这些村民跟着一起前往梅奇村,至少有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对于现在的情况,人口是最重要的财富。
又行几日,终于在日落前,到达了梅奇村。
除了山坡上破旧的石堡,还有山坡下规模不大的村庄,看情况不比洛巴村好多少。
但男爵大人是一个很有智慧的领主,也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她没有花力气修葺自己的住所,而是派她的士兵帮助领民重新修筑村子,并用她的车队帮助领民运送当地的商品来换取所需物资。还把领地内几个村子的村民全都聚集到了梅奇村。
仅一年的时间,梅奇村以及辛西娅·布鲁克的男爵领已经面貌大变。
现在的梅奇村已经成了梅奇镇,镇民就有三千多人。
直到此时,领民们自发地为这位值得尊敬的领主大人修葺她的城堡。
不巧的是弗兰克前几天发烧,但是他并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放弃对领主大人表示感谢的机会。直到把他自己烧没了,把方大可烧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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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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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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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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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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