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伏低做小的时候,哈里发的心腹演得比谁都虔诚。
被从灯塔上放下来后,当天中午就支付了剩余的罐头货款。
他狼狈不堪的逃回了麦加,抱着阿布·欧麦尔的大腿哭诉:
“哈里发,您是没看见,那六艘船有多厉害!
船上的水龙机关一开,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我们一百多艘船全给掀翻了,他们还在水里加了毒药。
我们的人至今眼睛都还睁不开,脸比之前红肿了一大圈,又辣又痛!
他们还脱光了我的衣物,并将我绑起来任人围观,呜呜呜.”
三十多岁的男人,委屈得像一个孩子,哭得那一个伤心欲绝。
本来对几艘船只有五分兴趣的阿布·欧麦尔,听到对方的船上配了如此厉害的武器,马上把兴趣提到了十分。
“你且仔细说一说,那个水龙是怎么回事?”
心腹闻歌知雅意。
用了极其夸张的方式。
把这几艘船的载重能力,船底如何坚固,水龙击穿他们的船身等夸了一个遍。
阿布·欧麦尔当下就点了三千亲卫军,连夜直奔西拉夫巴士格港口去。
在他想来,仅有六百多人的小国商队,再厉害也强不过他们的士兵。
不怪哈里发对阿拉伯士兵有如此的信心。
生活在阿拉伯半岛的阿拉伯人部落。
经常为争夺有限水源,草场和商路,有时还会为了血亲复仇而大打出手。
当冲突发生时,部落中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必须参战。
有时候,也会因为贫困劫掠商队和周边城市。
所以,能够活在这个大征服时代的都是武力强悍的部族。
这三千训练有素的亲卫军,更是骑兵中的佼佼者。
弯刀、快马,疾驰而来。
一开始只想在码头给对方来一个万箭齐发。
奈何,弓弩碰到宝船,未能伤及皮毛半分。
更别提,对船里的人有什么杀伤力。
亲卫军在岸上急得打转转,后站前骂阵,想要激对方下船。
殊不知,特种大队的队员们盼着他们来,已经盼好些天了。
战斗打响的第一天。
双方进行了最传统的单挑PK。
亲卫军也不敢小觑这帮人,还派出了队伍中单兵能力最强的一个士兵出战。
特种大队这一方,请战的人实在太多。
最后大队长还采取了抓阄大法。
好巧不巧的。
在三百人中,武力值排名最末尾的巫小郎抓到了代表出战的红签。
“战五渣”巫小郎那得意的表情,可把队员们羡慕坏了。
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严格意义上讲,他们至今还没有打过一场硬仗。
对自己的实力,没有一个切实的概念。
队员们有些许的担忧他们的老末,平时都是被他们毒打的命。
他能打得过,人家那人马披甲的大胡子兵么?
他们的担忧不算多余。
身经百战的亲卫军士兵骑着战马而来,差一点就把巫小郎给撞飞了出去。
勒马掉头之际,他看了看自己的弯刀,眉毛皱成了一团。
刚刚,他已经用上了八分的力气,刀上竟然没有见血?!
对方那一身看起来轻薄的绿衣裳,难道是另类的铠甲?
巫小郎又跳又闪躲。
摸着自己的肚子,狠狠的吐了一口浊气。
TND,痛死了!
吃痛了的他,眼中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那一人一马之上。
二十几个回合后。
快被对方打得无招架之力时,巫小郎瞅准机会就给了对方的战马前腿一刀。
一声长长的嘶鸣后,战马“噗通”一声跪地。
失去了一截小腿的它,把它的主人生生的摔了下来。
战马,是阿拉伯人最珍贵的财产。
尤其是陪着士兵征战过杀场,还通人性的战马。
他的主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已是满眼通红。
就在他想要与对方拼个你死我活之际,亲卫军将领发出了收兵的信号。
首轮摸底结束。
第二天开始,才得算是一场真正的搏杀。
尤大郎所带领的三百特种大队,以绝对的武力值、娴熟的穿插配合战与锋利的寒铁唐刀而稳占上风。
阿拉伯亲卫军从一开始的勉强招架,到节节败退,最后损失惨重。
他们损失最大的还是战马。
缺了腿的马,还怎么上战场?
被砍下马来的士兵在与特种大队的近身战中,没讨到半点便宜。
一场酣畅淋漓的冷兵器交战,打了三个小时。
最终以杀死阿拉伯亲卫军三百人,俘虏五百伤兵,留下八百多匹缺腿战马而结束。
新南越国的特种大队成员,重伤七人,轻伤二十三人,无死亡人数。
就这个伤亡名单,把大队长和长公主心疼得不行。
他可不知道三千亲卫军的将领,气得快自闭了去。
已经找到了地方驻军,打算给他们来一个包饺子。
关于第三轮战役。
据后世《新南越国》的历史记载。
他们的大王子也是第二任国主带着特种大队,用高压水炮与唐刀,给阿拉伯帝国的一城驻军来了一个迎头痛击。
当年,就给阿拉伯帝国的所有人留下了,本国士兵骁勇善战的深刻记忆。
战后,新南越国与阿拉伯帝国反而在商贸合作上更加紧密。
阿拉伯商人已经将新南越国的罐头卖去了欧洲大陆。
光阴如梭,仅用了三年时间。
六万昆仑奴就完成了西部大开发。
他们种植了数百万亩的橙子、菠萝、香蕉、甘蔗、芒果、木瓜等水果。
果园里,漫山遍野的养着鸡鸭鹅。
后来,制糖坊、果干坊、水果罐头坊也陆续在渤泥州安家。
第一批加入新南越国的昆仑奴们,永远都记得。
他们的命运,在坐上那一艘宝船后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以为要被当成家奴,跟在贵人身后当牛做马。
没想到,他们竟然是被买来务农的。xiumb.com
职业农民。
日常工作就是:垦荒、种树、除草、施肥。
活计累是累了点。
但,他们有房子住,
干活儿就有工钱拿。
一日三餐能吃饱饭。
努力攒钱还能娶上媳妇儿!
生下来的儿女,不仅能成为新南越国的自由公民,还能免费上六年学!
听说。
今后想来新南越国落户的外国要求相当高。
又要有手艺,又要有银钱。
他们怎就那么好命嘞?(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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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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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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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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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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