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口巨型深筒大铁锅,一字摆开。
每一口锅里,都倒上了大半锅的卤水。
遇到旺火,正咕噜咕噜的响着。
这是解大厨这个月,才帮大侄女熬出来的卤汤。
若只是给她卤味配料,尤大娘子用自己的本领,是不可能熬出好味道来的。
索性,就让解大厨帮她熬了十几缸现成的。
这不,关键时刻就派上了用场。
男人们,正在把剥了皮的野猪首领和它的媳妇们,大卸八块。
十一头成年猪,拆完骨头有近三千斤左右的肉。
也就只够这一千五百号人吃上一顿的!
卤肉,最好吃的部位,当然是猪头了。
骨头拆下来,丢进去熬汤。
肉,全部切成了比成人拳头还大的块状。
猪下水里除了心肝肺,其余的也没要。
主要是这里的人都不爱吃,也没人愿意翻大肠。
让尤大娘子动手,那更是不可能滴。
只管把骨头和肉往烧开了的卤水里丢,同时再根据肉的份量放上足够量的赤盐。
大火煮开转小火炖煮,即可。
霸道的卤味,香飘十里。
啃着芒果的小孩子们,哪儿也不去了,就蹲坐在铁锅附近。
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卤水和起起伏伏的大块肉。
别说小孩子们馋嘴,大人们也不例外。
心急的,是不会等到猪肉卤到软烂才吃的。
刚能用筷子戳透肉,就有人开始叫嚷了起来。
“肉熟了,肉熟了!”
“吃肉咯,吃肉咯!”
他们“巨坑里”的男女老少,吃肉,就讲究一个大快朵颐。
大人们风卷残云。
小八和小九这般大的小孩子,都能一顿干掉一坨半斤重的卤肉。
狼吞虎咽、满脸流油。
用了各种香辛料的卤水,非常成功的压制了野猪肉的膻味。
食客们无不满意,无不痛快。
人活着,就得吃肉。
吃了肉,长力气。
一顿饭,从下午吃到天黑,从天黑吃到半夜。
篝火不曾熄,铁锅里的肉也没停过火。ωωω.χΙυΜЬ.Cǒm
数百米之外的巨树上。
再次被派来打探敌情的达雅克小伙子,闻着空气中传来的肉香,不停的耸动鼻子。
他,实在是太难了!
连续守了两个夜晚,今晚尤其难熬。
白天,他们部落里跑得最快的猎人,跟着阿根廷巨鹰跑到了这群外来人的营地外。
原来,那只巨大的神鸟是这些人的守护者。
看着身材魁梧的外来者,人数众多。
他们立刻意识到,这群人可能是比他们仇人部落还要厉害的存在。
警报已经拉响。
头人带着全部落的男人们,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让他来,主要目的是为了侦查这些人几时行动。
扎满毒刺的陷阱,都在白日里挖好了。
只等这些人,找上门去。
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他所爬的巨树之下,悄无声息的摸来了十个先遣队成员。
成员们身上穿的是吉利服,手里或拿了短刃,或握着弓箭,眼睛上还戴了神女赐予的,可夜视的眼镜。
黑夜,在他们眼中,如同白昼一般的清晰。
十人抬头望着还蹲在树梢上的小子,把他吞口水、摸肚皮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啧啧,这家伙竟然还是真空穿的麻布裙。
简直是,有伤风化!
抓回去,可不能给妇人们围观。
尤大郎给一个小伙伴做了一个手势,小伙伴点头,稳稳的举起了手里的弯弓。
带着千钧之力。
玄铁箭头势如破竹,正中目标。
“嗖!”
“啊!”
树上的小子,右胳膊被一箭贯穿。
剧烈的疼痛,让他疼得忘记了左手还攀在树枝上,刚捂着右胳膊就失去了平衡。
直直的栽倒下树。
完了,完了,这么高的树,这回死翘翘了。
没有想象中的头破血流,落地的一瞬间,他觉得仿佛掉进了一张渔网里。
接着,印证了他的猜测。
渔网收拢了。
他就这么,被人捉住了。
还被人用什么东西塞住了嘴,捆住了手脚后,抬走了。
晃悠悠,晃悠悠。
晕了过去。
醒来,已经是第二日晌午了。
右胳膊上的箭头已经被拔了下来,貌似还给他做了包扎。
伤口已经不流血了,还有微微的钝痛感。
正想站起来,发现双脚被捆住了。
听到他醒来,还发出了动静,围上来了一群正在啃烤乳猪肉的孩子。
孩子们边啃肉,边好奇的打量着他。
还有一只穿着衣裳裤子蔫儿坏的猴子,时不时来扯一下他的头发。
“不要扯,不要扯,好痛,好痛!”
小伙子吱哇喊痛,想同孩子们扮可怜。
可惜,孩子们听不懂他的话,一哄而散。
再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美人向他走来。
她,长得可真高啊!
头发,又长又黑,绑成了一束。
走起路来,在脑后摆动。
美人的眼睛,晶亮有神,仿若灿烂的星辰般能吸入人的灵魂。
只一眼,就看得他心惊胆战。
闭上眼,还记得美人身上穿的衣裙。
那是他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见过的款式。
蓝色,天空的颜色。
与他们部落里女人们喜欢的五彩斑斓不同,裙子和裤子都是一个色。
就,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一睁开眼,美人就走到了他的跟前。
用娴熟的达雅克语问他:“为什么要在树上偷窥我们部落,神鸟昨日不是已经警示过你们了么?”
提到神鸟,小伙子猛然回过味来,美人的声音很熟悉。
接着,就惊得张大了嘴。
眼睛瞪得都快跳出眼眶了:“你,你就是神女?那尊大鸟的主人?”
神女点头微笑:“小伙子,趁我没发脾气之前,请你快些回答我的问题,不止你们部落有猎头的习俗,我们部落的勇士也很想向你们学习。”
分分钟,美人形象破灭。
新粉丝呐呐的想:这位神女长得这么美,说出来的话,怎么能这般的恐怖?
难道这个巨人部落也爱猎人头?
他,陆达雅克部落,唯一一个十八岁尚未举行成人礼的大好青年,和同族的哥哥弟弟们比,差的就是一颗仇人头,没猎到。
他不比哥哥们勇敢,对砍人头这事,是真的下不去手。
呜呜,他可真不配做陆达雅克部落勇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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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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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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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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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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