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着关盛云和大部分将领的意思,速战速决,免得夜长梦多。
大战在即,大家都很亢奋,唯独国清林有些闷闷不乐。他知道,无论能否打下陕州,人手折损最大的,肯定是自己的辅兵营。以统辖的人数而论,他的手下足足是战兵总和的两三倍。国队心里也明白,这些人本就是随时要牺牲掉的消耗品,而且,会随时得到补充。然而,此时此地即将是他第一次成规模地把亲领的炮灰们送入鬼门关,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适应。
其实别说国清林了,连关盛云自己在内,大家都有些类似的不适感——临阵你死我活的抡刀子互砍,这帮人谁也不会怕了哪个、但此刻,大都还没有被残酷的现实磨练出铁石心肠,尽管在朝廷眼里他们是反贼、在百姓眼里他们是匪类,即便他们自己,内心也认定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气定神闲地看着成百上千人去送命,此时此刻谁都还没有锻炼出这种气魄。
谷白松岁数最小,没想这么多,见大家渐渐沉默下来,开口说道:“俺哥一开始告诉俺驱赶百姓时别多杀人,他说狗官会等大部分百姓跑进城才会关门,让俺尽量多截住些,攻城时打头阵用。没想到狗官早早落了门,一个都没放进去,这可有足足几万人呐,就用他们呗。”
罗咏昊叹口气:“阿松,大家都想到这个了。其实我最担心的也是这——如果城外只有几千,哪怕是万把人,那是最好不过,有大军镇着,不怕他们不听话。但是,你看现下河滩上总有三四万人吧?就凭咱这几个营,真有什么激变,乱起来恐怕还真压不住,万一那时城里守军趁乱杀出来……”
众将闻言都是心头一震,谷白松一吐舌头:“亲娘哟,真的啊!”
“饿上一阵就好了。”满肚子鬼心眼的罗世藩插话道。
关盛云们毕竟是流寇,营里没那么多父在子不言的酸规矩,罗咏昊一方面是真宠自己这宝贝儿子,另一方面也是暗暗想让儿子在营里赢得更多的尊重,军议时对罗世藩的插嘴从来都是默许,听他这么说,心里一动:“哦?你说下去。”
罗世藩轻描淡写地继续说道:“百姓们急切间跑出来,肯定都没带什么粮食。咱们攻城,反正要打造些器械,再快也总要两三天时间。这段时间其实最危险:断粮的头一天,大家惊魂未定,又被狗官兵们杀伤过,吓晕头了,应该没啥事。到了四五天,已经饿得半死不活,想闹也再没气力,但中间这几天,迟早有人会明白过来:饿死砍死横竖都是个死,只要有人鼓动,最容易出乱子。”说着,笑了笑,补充道,“饿肚子的滋味咱爷儿俩都尝过,实在不好受啊,否则也不会就这么投了大帅……”
“浑话!哪儿来那么多零碎!”罗咏昊听宝贝儿子话风有些不对劲,笑骂着喝止道。
“哈哈哈无妨无妨,关某得了军师父子,欢喜还来不及呢!可得感谢老天和狗朝廷没让你们大鱼大肉地吃饱了!哈哈哈,世侄,你继续说下去。”关盛云大笑着应道。琇書蛧
众将也嘻嘻哈哈地爆发出一阵哄笑,罗咏昊也是苦笑一声。
罗世藩继续说道:“今天不必说了。我觉得,明天一早可以先派人告诉百姓,下午给他们发军粮。以后每天如此,给一顿饭。只要有了不会饿死的希望,没人会舍得性命硬往刀口上撞的。”
说到这里,小罗师爷故意顿了顿,环顾众将一圈方才继续道:“一来,让他们有个指望,不至于闹起来。二来,让他们先自己商量个领粮的章法,等用他们攻城时就按他们自己定的章法提人、三来么,嘿嘿,咱的军粮不仅不会消耗,还有赚——他们跑出来没带的粮食,可都还在自家屋里呢……”
“高!”关盛云一拍桌子高声赞道,“当真是虎父无犬子啊!世侄果然是好样的!”
罗咏昊拈着胡子微笑不语——谁都看得出,军师心里那份得意劲儿就不用说了。
第二天清晨,关盛云特意把自己的亲军拨给小罗军师做护卫。在全副铁甲破霄营的簇拥下,罗世藩骑马来到岸边百姓们的聚集地。
见到明晃晃的刀枪战阵开到近前,百姓们畏惧地向后面退缩拥挤着。罗世藩见状急忙挥手阻住兵士们,自己孤身一骑走到人群十来步远的地方,扯开喉咙叫到:“大家听好,我家大帅说啦,下午发吃的!大家不要怕,本军只杀狗官,不杀百姓!大家让一让,让我过去……”
既惊且惧将信将疑的百姓们畏缩着让开一条路,一袭长衫的罗世藩轻夹马腹,缓步踏入人群,一路缓行,一路扬声喊道:“大家听好,下午发军粮!发粮时十人一组,就地坐下等待!人人都有得吃!站立者不给!争抢、拥抢者就地格杀!”
转眼到了未末申初(下午三点左右),千余名辅兵挑着担子,在百来名兵士的护送下真的给百姓们送来了吃食:仅仅是盐水和的粗砾砾的杂面饼子。然而,这便足够了!人群中爆发起“大王长命百岁”、“老天保佑大王菩萨”、甚至“大王高侯万代”这种不伦不类的欢呼声——侯爵是朝廷的封赏,造朝廷反的大王怎么可能得到这等荣誉?不过……谁也不能要求这些大字不识的百姓们太多,对吧?
等送吃食的辅兵们离开,不知哪个带头,席地而坐的百姓们纷纷爬起来,冲着这群在关盛云们眼里最低微、随时可以牺牲掉的炮灰们的背影跪下,由衷地表达着内心的感激、在关盛云眼里一文不值的炮灰辅兵们,也在百姓们的巴结恭敬下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尊荣,一个个越发骄横起来。
显然,大明的百姓们是健忘的:他们已经忘却了,就在昨天,是谁把他们赶出自己的家园!大明的百姓们是懦弱的:他们明明知道,表面上关盛云罗咏昊们兵强马壮,但如果万众一心,转眼间大家便会冲破樊篱。大明的百姓们是精明的:带头送死的事还是让别人去做,自己享受成功果实最好。大明的百姓是苟且的:尽管远远吃不饱、明天也不知能否过去,现下——手里不还是有半块杂面饼子么!
所以,他们的命运是注定的。
给众人发饼子的时候,一小队辅兵已在人群百来步远的地方竖起一根两丈多高的木杆。等大家咬着饼子狼吞虎咽千恩万谢时,罗世藩再次策马过来,在人群中用手指着木杆高喊:“木匠、铁匠、篾匠、有手艺的,到杆子那里去,有肉吃!”
几大锅骨头汤,为国清林带来了两百多熟练技师——陕州交通要枢的独特环境,本就是特殊人才的沃土。
云梯、撞车、盾车等中小型攻城器械制造的速度明显加快,几千没什么手艺但有膀子力气的新老辅兵们围着南墙两箭远,又深深地挖了一道壕沟,挖出的土方被堆成一座两丈多高的土山,土山上,一个木结构的望台开始逐渐成型——一旦完成,陕州城内的防务将全部被关盛云纳入眼底,一览无遗。辅兵队甚至在当地能工巧匠的帮助下尝试打造攻城塔楼……
马文升两宿没睡好了。合上眼就暗自嘀咕贼人们会不会发动夜袭,爬起来转几圈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悻悻地躺下依旧翻来覆去睡不着,好容易刚刚迷糊过去,又被报晓的鸡鸣吵醒,于是瞪着充满血丝的眼睛跑到城头上。
百来年未曾遭遇如此强敌压境,大家心里都很紧张,也都知道马大人已经差不多变成神经病了,于是尽可能远远见到就避开。不过,终于还是有倒霉鬼被逮了个正着。这天辰时刚过,马文升在城墙根的临时营帐里竟发现了一群大白天睡懒觉的家伙们!暴怒的马大人气疯了,喝令着随扈们劈头盖脑一顿鞭子抽下去,跳脚骂着要活活打死这帮不知死的狗杀材——直到睡得迷迷糊糊被抽醒的家伙们叫嚷起来,马大人才明白,这些是值夜的兵丁在轮休补觉。
马文升读过几本兵书,知道城池攻防的关键在城门,所以时刻担心,怕兵士们私下串通偷开城门投敌。于是把自己的亲随卫士们打发到各门盯着,连完全没有敌踪的北门也派了人——谁知道贼人们会不会欲擒故纵!这些平素横惯了的家伙们可逮着颐指气使的机会,个个都想在马大人面前露一手,“破敌”的奇思妙想纷纷出笼,把守门兵卒呼来喝去整得苦不堪言。
最倒霉的是城里的无业游民乞丐们。按照常规惯例,这些人应该立即被组织起来,以每天两餐饱饭为交换,让他们参与守城。马大人则担心这帮人靠不住,于是不分青红皂白先都抓了,统统关到牢里——在抓“反贼”已经成了唯一通天大道的马文升眼里,所有人都是可疑分子。很快,牢头就开始诉苦,一夜之间平添几百张嘴,如果州衙再不多拨些粮食,牢里怕是要饿死人了。
尽管潘定和荆向善多次保证,州仓里的存粮足够支持四五个月,省着点吃能够大半年,马文升还是让衙役们挨门挨户搜存粮,抓丁壮——衙役们自然拿着鸡毛当令箭,明抢强拿中饱私囊,稍不称意就扣上一顶城防需要的大帽子拆你家,把陕州城折腾得鸡飞狗跳。
眼见着城南的望楼已经接近完工,马文升更加六神无主的恐惧,逼着王简想对策。没真打过什么仗的王简想破了脑袋,最后建议挑选精锐趁夜出城逆袭火攻。一听说要开城门,马文升想也不想地否了,反要王简半夜带人缒城出去偷营!
王简傻了眼:不给留城门,那还回得来么?这不是摆明了送死去的嘛,谁会干啊!再说了,烧了人家可以再搭,几百条人命换一个木头架子,这不是疯了?!
马文升突然觉得这个办法实在好,硬逼王简“依计而行”。王简只能吓唬他:几百精锐陷在敌人那里,贼人攻城时防守可就没骨干了!马文升随即又改口说把刚抓的那帮游民乞丐放出去夜袭,让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对朝廷的忠诚。王简费了半天劲地解释:那帮家伙没有任何训练,晚上更是瞎子般啥也看不见,前脚抓了关牢里扭头就扔出去送死肯定使不得……当然白费口舌。于是当夜,马文升在墙上气急败坏地看着一群叫花子哭天抹泪地被缒下城,下了墙就点起火把扔了刀枪喊着大王饶命跑去贼人那里——给国清林的辅兵队又送去了两百多炮灰!
马大人当然没错:早就看出来这帮家伙是不稳定因素,所以才抓的嘛!然后继续骂。王简实在无计可施,便跑到州库里点验装备,一方面是死马当做活马医,更多的其实是躲马疯子。没想到,这一通转悠,真的让他在角落里找到落满了灰尘的几件大杀器——床弩!
顾名思义,床弩是把几张大型硬弓固定安装在类似床架子的发射座上组装而成的重型武器。王简发现的是几具双弓床子弩,由两张弓组成,分别对向安置于粗大的弩臂前后两端。发射时,要用一条两端系有铁钩的粗绳一端钩住两根弩弦,一端钩住绞车,十余人合力转动车轴张开弩弦扣在机牙上,再安置好巨大的特制弩箭——就是后面安装了铁制箭羽的枪矛——瞄准目标后用大锤砸向扳机(人力无法扳动)击发,铁矛破空而出,三百步内无坚不摧!
王简大喜过望,立刻指挥兵卒们在南城墙把几个大杀器安装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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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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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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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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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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